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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指出:“阅读是学生的个性化行为,不应以教师的分析来代替学生的阅读实践。应让学生在主动积极的思维和情感活动中,加深理解和体验,有所感悟和思考,受到情感熏陶,获得思想启迪,享受审美乐趣。”在农村个别学校还很严重,绝大多数学生面对题目不是“我手写我心”,而是仿写照搬凑字数或是胡编乱凑,这样的习作积极性实际上并未得到有效的调动,何谈创意的表达。就习作教学实践中的经验来谈谈对此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