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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4月8日,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山东第一贪”潘广田受贿一案。称其为“山东第一贪”,倒不是因为他受贿数额在山东独占鳌头,论数额他自然比不上全国那些“著名”的贪官,也远比不上山东省内一些“落马”的贪官;潘的“第一”,不仅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山东查处的级别最高的贪官,也是全国查处级别最高的无党派人士、非中共领导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