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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府函[2017]220号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你们《关于大兴至思南高速公路增设印江东收费站收取车辆通行费等有关事宜的请示》(黔交呈[2017]11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大兴至思南高速公路按国家有关规定增设印江东匝道收费站,经验收合格后投入营运收取车辆通行费。二、印江东收费站收费日期自2017年11月3日起,截止日期按原批复执行。三、收费标准由省交通运输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