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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西安晚报》11月21日报道,11月19日,陕西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陕西省旅游条例》。近两年,“驴友”穿越秦岭迷路的新闻时有发生,条例规定,组织者要提前5日备案,不备案的,对组织者和参与者都要处罚。违反该规定,组织开展健身探险旅游活动未依法备案的,对组织者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的,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