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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8月31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关于停止执行国内设计国外流片加工集成电路产品进口环节增值税退税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04]40号),通知规定对国内设计国外流片加工的集成电路产品进口环节增值税一律按照17%的法定税率计征,废止了对这部分产品进口环节增值税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的税收优惠政策.国家对集成电路的发展直以来都不遗余力的给予政策支持,为何忽然出台此项取消对我国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至关重要的税收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