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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建设部建建[2000]142号)(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已颁布实施。其中明确规定设计单位应参加竣工验收并签署验收意见。这对于规范工程各参与单位的行为,提高工程质量,堵塞工程实施阶段可能出现的漏洞,无疑具有积极的作用。设计单位如何面对《暂行规定》,如何在《暂行规定》环境中操作,笔者仅作如下阐述,旨在抛砖引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