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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的第一部《慈善法》,不仅其立法过程充分体现了科学民主立法的总方针,而且所构建的制度内容足以支撑其基本法的地位。众多的立法亮点彰显了我国对慈善事业的诸多新理念、新判断以及新思路,但由于受我国立法所处阶段等的限制,也存在不少法律制度构建方面的问题,这些问题同样突显当下我国立法所普遍存在的不足,需要从提高整体立法水平和质量的高度加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