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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作为滇中产业集聚区的核心区,2015年嵩明县提出“工业强县、农业稳县、文旅活县、依法治县”的总体要求,全面贯彻《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强化改革举措落实加快高原特色农业现代化建设的意见》精神,通过将嵩明发展实际与省“两办”《关于引导和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发展家庭农场的意见》、《云南省加强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实施意见》的文件要求结合,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作为嵩明县各金融机构而言,多年来在中央一号文件精神的指导下,逐步加大对“三农”的支持力度,农村支付环境建设不足、信用体系不健全、涉农信贷资金流动不畅等问题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缓解,但整体上与嵩明县农业大县的发展要求还有差距。
【关键词】三农 支付环境 信用体系 涉农信贷
一、嵩明县农村金融发展现状
(一)嵩明县“三农”基本态势
嵩明县作为农业大县,2014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84.41亿元,增长12%:城镇、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別达2.9万元、1万元,增长9%、12%;三次产业结构调整为17:55:28,2014年农业总产值达到24.36亿元,每年农业产值增长保持在6%-7%之间。金融机构支农力度保持均衡水平。
表1 2011~2014嵩明县涉农贷款变化情况表
表2 2011~2014嵩明县涉农贷款投向情况表
(二)嵩明县农村金融发展情况
1.金融机构基础情况。嵩明县有6家银行业机构,营业网点42个,从业人员495人。2014年存款115.54亿元,同比增长13.29%,贷款77.18亿元,同比增加13.69%。其中,涉农贷款56.89亿元,占贷款总额73.71%,较之2013年增加4.06亿元,增加7.7%,增速明显放缓。
表3 2010~2014嵩明县金融机构存贷款情况 单位:万元
2.不良贷款率变化情况。2014年全县金融机构不良贷款余额7,047.68万元,比年初增3,025.62万元,不良贷款率0.91%,比年初上升0.32个百分点,呈现不良贷款上升、不良贷款率上升的“双升”趋势。
表4 2010~2014嵩明县金融机构不良贷款情况 单位:万元
3.盈利能力整体增速有所放缓。嵩明县县域6家金融机构,盈利能力逐年增长外,但增速明显放缓。各家金融机构均以2012年为分界点,利润出现大幅度增长,之后逐年放缓。2014年除信用社因更换办公地点,对新购办公楼进行装修,营业费用支出增加,净利润降幅较为明显。邮储银行应是县域经营战略调整,净利润较2014年略微下降,其余四家金融机构的净利润属于正常增长。
表5 2010~2014嵩明县金融机构净利润变化 单位:万元
4.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情况。2014年各银行业金融机构重点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地区银行卡受理、使用环境建设工作。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方面,全县共采集农户信息57,946户,全县农户覆盖率达到了84.2%,评定信用户52,866户,占采集农户量的91%,信用村40个,占比51%,信用镇1个。在惠农支付服务点基本覆盖的基础上,2014年244个服务点共计取款、查询、转账、消费、缴费2,826笔,金额172.58万元。县域金融机构除增设在人工物理网点之外,还积极铺设自助银行,以提升人民群众日常享受金融服务的便捷性,截止2014年12月,全辖金融机构共布设取款机185台,POS机1,102台。
(三)特色金融扶持“三农”情况
1.金融产品创新力度有所加大。嵩明县沪农商村镇银行推出“惠众贷”创新信贷品种,规模500万元,按照推动实现信贷创新产品“一县一品”工作的工作要求,截止2014年12月“惠众贷”共向县域21户个体工商户及小微企业授信251万元,实际使用186万元。
2.继续完善农村支付环境建设。农村信用社全年投入使用自助银行28个,自助服务点20个,布放大堂式自助机具49台,自助行、物理网点及惠农POS已累计覆盖300多个自然村,极大地方便了群众。
3.农村信用体系覆盖面扩大。嵩明县共有农户90,278户,农村信用社已建立农户经济档案90,278户,建档面100%,评级面97.25%,小额授信农户43,549户,授信面为48.24%,合计授信金额90,278万元。
4.银政合作推进县域发展。富滇银行作为云南本土机构,在业务创新上表现突出。通过抓住嵩明县新一轮土地收储的机遇,积极推进土地收储项目贷款,进一步加强与嵩明县委、政府的合作,以成功办理的2亿元项目贷款为承载体,完成了嵩明县政府双方的战略合作协议的签订,并将在近年内对嵩明县地方经济发展给予不低于6亿元的贷款资金支持。
二、嵩明县农村金融发展中的阻滞
(一)农村金融环境发展定位不清
1.政府对农村金融发展重视程度不够。嵩明县作为农业大县,多年来发展情况与周边县区相比存在较大差距。尤其是在“三农”存贷款等硬性金融指标上,相比周边的寻甸县在数据上也有所不如。加大“三农”投入力度,推进农业现代化在政府看来并不是当务之急,一种传统的“工业化实现观”仍在主导嵩明县发展的思路。加入滇中产业集聚区后,工业发力,拉升GDP更成为政府的首要目标,在这种发展战略下,“三农”发展自然会被有意或无意边缘化,或者变成政治说辞,而非真正的行动纲领,从三产比例、农业投入等数据上有所反映。
2.要机构、要资金,唯独不重视信用。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重要前提是信用环境。而部分政府部门对县域金融总抱有不切实际的幻想,想用增加金融机构、加大金融资源投入来解决农业发展中的所有问题,把解决办法归结到“只要投钱,没有办不成的事”。实际情况是2014年嵩明县不良贷款攀升,其中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联保贷款等缺乏抵押或是抵押不足的贷款,违约率较高,信用缺失是关键。作为金融生态环境核心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仅仅是前进一小步就基本停滞了,政府并未给予相应的支持和关注,更遑论嵩明县社会信用体系的整体建设。 (二)农村金融机构发展遭遇瓶颈
1.支农力度逐年弱化。嵩明县6家金融机构中,沪农商村镇银行服务当地、服务“三农”的态度比较明确,截止2014年12月31日止,该行贷款余额为39,295万元,涉农贷款达38,620万元,占贷款余额的98.28%,向人民银行借入的支农再贷款7,500万元全部用于支持县域“三农”发展。除沪农商村镇银行,其余5家机构涉农贷款余额占比为72.2%,比2013年下降7.4个百分点;涉农贷款余额增速连续3年呈下降趋势,2013年下降最为明显,比2012年下降8.08个百分点;涉农贷款增量也逐年连续下降,2013年同期的增量为52,840万元,2014年下降到22,664万元。
2.“脱农、脱小”的趋势蔓延。部分县域机构在执行人民银行支农政策上难以到位,在经营模式、自身定位、发展方向以及维护金融稳定的意识仍显模糊,甚至出现“脱农、脱小”的趋势。考虑到国有商业银行除却缩减机构,减少网点等主动边缘化的行为外,各机构在信贷投向上也有所偏移。2014年嵩明县信贷投放前三大行业为建筑业、租赁和商品服务、制造业贷款总额19.74亿元,占各项贷款比例25.58%,作为支农主力军的农村信用社2014年末各项贷款余额为35,95亿元,其中涉农贷款余额为29.52亿元,涉农贷款季度平均余额占各项贷款季度平均余额的81.34%,比2013年同期86.1%下降4.76个百分点,各季度平均涉农贷款余额比率均有所下降,除却经营性因素外,投放意向也是信贷资金转向的关键。
3.县域农村金融组织体系不足。嵩明县虽然金融网点众多,除农村信用社在每个乡镇设有分支机构外,其他机构仅在部分乡镇设有分支机构,有的甚至只在城关镇有网点,且只有一两个,而本应以服务乡镇为主的农村新型金融组织如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却大部分设在县城,贷款也是流向土石方、房地产等行业,农户未能享受全面、现代化的金融服务。同时,金融机构少、融资中介机构不足、金融创新不足的问题进一步加剧了存款外流且造成了县域民间借贷的非正常发展。
4.非银行金融机构异常壮大。2014年12月,嵩明县已成立的6家小贷公司,注册资金合计15.38亿元,累计贷款余额合计18.13亿元。其中:信达昌小贷公司在2012年已进入全国百强小贷公司,并已启动申请成立民营银行的工作。除小贷公司之外,嵩明县各种非正规的财务公司、典当公司等也成为了民间借贷的暗潮,按照2013年GDP增速与固定资产投资的占比分析,初步预测嵩明县民间借贷总量逼近30亿元。
5.缺乏丰富的农村金融产品。信贷品种较少已经是老生常谈的问题了,近年来“三多三少”的特征更将这一问题放大化。一是从农村金融机构信贷产品服务领域看,提供种养业和农副产品收购加工的信贷服务多,针对新型经济组织、购买住房、子女教育、旅游度假等方面的信贷产品少,产品开发缓慢,不能适应城镇化发展的需要。二是从贷款方式上看,抵押担保贷款多,信用贷款少。除控制风险的原因外,农村抵押物范围不广、信用贷款限制过多等也是原因。三是从信贷期限看,短期贷款多,中長期贷款少。另一方面,中间业务开发不足,还是依赖传统的存、贷、汇业务,或是自助设备的手续费,难以满足农村多种资金需求。
6.县域农村金融市场的竞争格局尚未形成。虽然,近年来嵩明县也成立的村镇银行,但总体金融机构数偏少,农村信用社仍处于相对垄断地位,各国有商业银行由于实施扁平化管理,逐步撤销县域网点,只注重吸收存款,而由于权限上收,贷款业务日益萎缩。而信用社本身有转型为农商行,逐步向城市经济圈挺进的冲动,导致在垄断之下,竞争缺失,贷款成本偏高。2013年人行昆明中心支行货币信贷处撰写《金融支持滇中产业集聚区发展政策研究》一文中提出建立“滇中发展银行”的构想,支行对此向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征求意见,结果各机构均表示:市场份额小,希望不要再来人分蛋糕——良性竞争意识还尚未确立。
(三)农村金融监管体制不畅
长期以来,农村金融总是纠结在“该谁管、谁来管、怎么管”的困境中,人民银行、银监局、金融办以及政府相关部门虽然建立了联系与协调机制,但浮于表面,很多监管工作实质上处于真空地带。譬如嵩明县异常发展的民间金融,大家都想管,但实际上管不了,其中既有数据不足的问题,更多的是监管交叉与职权职责不明。一方面“管理有据、管理有度、管理有效”三管法则深入人心,各个部门都怕掉进泥塘爬不出来;另一方面,民间金融这种“刺猬”,一时之间单个部门还难以下口,既然不会管,干脆就不管了。
三、嵩明县农村金融发展的突破路径
(一)加快推进多层次的县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程
金融有效支持“三农”发展的前提是一个相对有效、安全的信用环境,因此农村整体的信用体系建设就尤为重要,特别是当前农村还面临整体信用缺失的困难,必须推动县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一是在已搭建的新型农村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基础上,加大对重要性数据的筛选和评估,在一定程度上简化过于繁杂而缺乏实际甄别意义的农户信息;二是有效推动金融机构根据新型农村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完善新型农户信用评价方式,并将农户信用评价结果引入农户贷款审核流程。由于信用信息数据的整体发展应该回归市场,因此在对农户信用进行采集、评价时要考虑数据的可持续性以及对资金产生的实质保证效应;三是引导各金融机构在县域内建立信用宣传、信息征集、信息共享、信用评价、信贷支持的金融支农、惠农服务体系。嵩明县的惠农支付服务点已经基本建成覆盖,但作为服务点反假、金融知识宣传乃至小额贷款发放的拓展功能还没有得到充分的发挥,尚有潜力可挖。
(二)加快解决支农信贷资金缺乏抵押物的难题
2015年3月17日嵩明县县委、县政府抓住机遇,深入研究中央文件以及省“两办”《印发〈关于引导和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组织各部门和机构召开了专题会议。3月19日研究出台了《嵩明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方案》。方案针对嵩明县位于滇中产业集聚区核心区的位置优势,按照“农业稳县”的总体思路,提出通过全面清理农村土地承包档案,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注销登记,建立农村土地承包和土地流转信息平台,构建县、镇(街道)、村三级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和土地经营权流转服务管理网络,实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和流转信息化管理,让土地活起来,让资金流进来,让农村富起来的总体目标。按照方案确定的目标期限,嵩明县2015年将全面启动并完成全县确权登记颁证工作。2016年对全县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进行巩固完善,实现成果转化。此举将极大推进嵩明县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林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住房财产权“三权三证”抵押融资为重点的农村金融产品创新动力,并能够有效地量身定制专门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产品,实现信贷资源对“三农”发展的有效支撑。
(三)积极支持更多的金融机构增设分支网点
作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嵩明沪农商村镇银行立足“服务本土、服务三农、服务中小微企业”的定位,吸收资金全部用于支持县域经济建设,随着两年来经营业绩的持续向好,其小街镇服务网点已经通过银监部门审批,已经完成建设,将更好地服务“三农”,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除此之外,曲靖商业银行、兴业银行昆明分行均在2014年到嵩明县调研设立分支机构。曲靖商业银行是我省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为主、特色鲜明的银行,其贷款方便快捷,以信用贷款为主,不用抵置押物。针对这种形势嵩明县应顺势而为,一方面认真贯彻落实中国银监会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文件精神,加强政策引导,在财政性资金存款、税收优惠等方面支持村镇银行将经营网点向乡镇布局延伸,在乡镇增设分支机构,提高村镇银行发展后劲,解决农村金融机构网点覆盖率低、金融供给不足、竞争不充分等问题。另一方面,加快引入更多的有社会责任感的金融机构,进一步拓展融资渠道,丰富金融服务体系。
(四)一如既往地将财政政策的引导机制落实到位
嵩明县政府相关部门应加大对税收减免、财政贴息、风险补偿、涉农奖励等多种财政政策手段,降低金融机构的贷款风险,增加收益,激发放贷积极性。要抓住“营改增”和“农业保险建设年”的契机,发挥政策的引导作用,由政府牵头,引导县域金融资金向重点涉农项目跟进。同时,要对涉农奖励进行及时兑付,不拖延,不敷衍,将政策奖励落实到位,对以往未兑付的奖励应及时兑付。
(五)加快职能转型,应对金融新常态
人民银行作为履行宏观审慎监管职能的部分,在县域环境中也应大有作为,特别是在当前嵩明县进入滇中产业新区后,信贷资金向新区偏移,各金融机构都在寻求突破口,竞争加剧,且受多年来嵩明县民间借贷的异常发展的影响,银行不良贷款率攀升,资产质量承压,如何在这种形势下,稳定嵩明县金融发展,防范金融风险,成为县支行的重要职责。因此,必须主动加强监管协调能力,利用多层面、多维度的机制,形成县域监管联动的新局面,这是一个最要紧、最深刻的课题。
组长:付正明
组员:张俊文 彭智魁 石少杰 李 宏
执笔:张俊文
【关键词】三农 支付环境 信用体系 涉农信贷
一、嵩明县农村金融发展现状
(一)嵩明县“三农”基本态势
嵩明县作为农业大县,2014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84.41亿元,增长12%:城镇、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別达2.9万元、1万元,增长9%、12%;三次产业结构调整为17:55:28,2014年农业总产值达到24.36亿元,每年农业产值增长保持在6%-7%之间。金融机构支农力度保持均衡水平。
表1 2011~2014嵩明县涉农贷款变化情况表
表2 2011~2014嵩明县涉农贷款投向情况表
(二)嵩明县农村金融发展情况
1.金融机构基础情况。嵩明县有6家银行业机构,营业网点42个,从业人员495人。2014年存款115.54亿元,同比增长13.29%,贷款77.18亿元,同比增加13.69%。其中,涉农贷款56.89亿元,占贷款总额73.71%,较之2013年增加4.06亿元,增加7.7%,增速明显放缓。
表3 2010~2014嵩明县金融机构存贷款情况 单位:万元
2.不良贷款率变化情况。2014年全县金融机构不良贷款余额7,047.68万元,比年初增3,025.62万元,不良贷款率0.91%,比年初上升0.32个百分点,呈现不良贷款上升、不良贷款率上升的“双升”趋势。
表4 2010~2014嵩明县金融机构不良贷款情况 单位:万元
3.盈利能力整体增速有所放缓。嵩明县县域6家金融机构,盈利能力逐年增长外,但增速明显放缓。各家金融机构均以2012年为分界点,利润出现大幅度增长,之后逐年放缓。2014年除信用社因更换办公地点,对新购办公楼进行装修,营业费用支出增加,净利润降幅较为明显。邮储银行应是县域经营战略调整,净利润较2014年略微下降,其余四家金融机构的净利润属于正常增长。
表5 2010~2014嵩明县金融机构净利润变化 单位:万元
4.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情况。2014年各银行业金融机构重点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地区银行卡受理、使用环境建设工作。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方面,全县共采集农户信息57,946户,全县农户覆盖率达到了84.2%,评定信用户52,866户,占采集农户量的91%,信用村40个,占比51%,信用镇1个。在惠农支付服务点基本覆盖的基础上,2014年244个服务点共计取款、查询、转账、消费、缴费2,826笔,金额172.58万元。县域金融机构除增设在人工物理网点之外,还积极铺设自助银行,以提升人民群众日常享受金融服务的便捷性,截止2014年12月,全辖金融机构共布设取款机185台,POS机1,102台。
(三)特色金融扶持“三农”情况
1.金融产品创新力度有所加大。嵩明县沪农商村镇银行推出“惠众贷”创新信贷品种,规模500万元,按照推动实现信贷创新产品“一县一品”工作的工作要求,截止2014年12月“惠众贷”共向县域21户个体工商户及小微企业授信251万元,实际使用186万元。
2.继续完善农村支付环境建设。农村信用社全年投入使用自助银行28个,自助服务点20个,布放大堂式自助机具49台,自助行、物理网点及惠农POS已累计覆盖300多个自然村,极大地方便了群众。
3.农村信用体系覆盖面扩大。嵩明县共有农户90,278户,农村信用社已建立农户经济档案90,278户,建档面100%,评级面97.25%,小额授信农户43,549户,授信面为48.24%,合计授信金额90,278万元。
4.银政合作推进县域发展。富滇银行作为云南本土机构,在业务创新上表现突出。通过抓住嵩明县新一轮土地收储的机遇,积极推进土地收储项目贷款,进一步加强与嵩明县委、政府的合作,以成功办理的2亿元项目贷款为承载体,完成了嵩明县政府双方的战略合作协议的签订,并将在近年内对嵩明县地方经济发展给予不低于6亿元的贷款资金支持。
二、嵩明县农村金融发展中的阻滞
(一)农村金融环境发展定位不清
1.政府对农村金融发展重视程度不够。嵩明县作为农业大县,多年来发展情况与周边县区相比存在较大差距。尤其是在“三农”存贷款等硬性金融指标上,相比周边的寻甸县在数据上也有所不如。加大“三农”投入力度,推进农业现代化在政府看来并不是当务之急,一种传统的“工业化实现观”仍在主导嵩明县发展的思路。加入滇中产业集聚区后,工业发力,拉升GDP更成为政府的首要目标,在这种发展战略下,“三农”发展自然会被有意或无意边缘化,或者变成政治说辞,而非真正的行动纲领,从三产比例、农业投入等数据上有所反映。
2.要机构、要资金,唯独不重视信用。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重要前提是信用环境。而部分政府部门对县域金融总抱有不切实际的幻想,想用增加金融机构、加大金融资源投入来解决农业发展中的所有问题,把解决办法归结到“只要投钱,没有办不成的事”。实际情况是2014年嵩明县不良贷款攀升,其中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联保贷款等缺乏抵押或是抵押不足的贷款,违约率较高,信用缺失是关键。作为金融生态环境核心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仅仅是前进一小步就基本停滞了,政府并未给予相应的支持和关注,更遑论嵩明县社会信用体系的整体建设。 (二)农村金融机构发展遭遇瓶颈
1.支农力度逐年弱化。嵩明县6家金融机构中,沪农商村镇银行服务当地、服务“三农”的态度比较明确,截止2014年12月31日止,该行贷款余额为39,295万元,涉农贷款达38,620万元,占贷款余额的98.28%,向人民银行借入的支农再贷款7,500万元全部用于支持县域“三农”发展。除沪农商村镇银行,其余5家机构涉农贷款余额占比为72.2%,比2013年下降7.4个百分点;涉农贷款余额增速连续3年呈下降趋势,2013年下降最为明显,比2012年下降8.08个百分点;涉农贷款增量也逐年连续下降,2013年同期的增量为52,840万元,2014年下降到22,664万元。
2.“脱农、脱小”的趋势蔓延。部分县域机构在执行人民银行支农政策上难以到位,在经营模式、自身定位、发展方向以及维护金融稳定的意识仍显模糊,甚至出现“脱农、脱小”的趋势。考虑到国有商业银行除却缩减机构,减少网点等主动边缘化的行为外,各机构在信贷投向上也有所偏移。2014年嵩明县信贷投放前三大行业为建筑业、租赁和商品服务、制造业贷款总额19.74亿元,占各项贷款比例25.58%,作为支农主力军的农村信用社2014年末各项贷款余额为35,95亿元,其中涉农贷款余额为29.52亿元,涉农贷款季度平均余额占各项贷款季度平均余额的81.34%,比2013年同期86.1%下降4.76个百分点,各季度平均涉农贷款余额比率均有所下降,除却经营性因素外,投放意向也是信贷资金转向的关键。
3.县域农村金融组织体系不足。嵩明县虽然金融网点众多,除农村信用社在每个乡镇设有分支机构外,其他机构仅在部分乡镇设有分支机构,有的甚至只在城关镇有网点,且只有一两个,而本应以服务乡镇为主的农村新型金融组织如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却大部分设在县城,贷款也是流向土石方、房地产等行业,农户未能享受全面、现代化的金融服务。同时,金融机构少、融资中介机构不足、金融创新不足的问题进一步加剧了存款外流且造成了县域民间借贷的非正常发展。
4.非银行金融机构异常壮大。2014年12月,嵩明县已成立的6家小贷公司,注册资金合计15.38亿元,累计贷款余额合计18.13亿元。其中:信达昌小贷公司在2012年已进入全国百强小贷公司,并已启动申请成立民营银行的工作。除小贷公司之外,嵩明县各种非正规的财务公司、典当公司等也成为了民间借贷的暗潮,按照2013年GDP增速与固定资产投资的占比分析,初步预测嵩明县民间借贷总量逼近30亿元。
5.缺乏丰富的农村金融产品。信贷品种较少已经是老生常谈的问题了,近年来“三多三少”的特征更将这一问题放大化。一是从农村金融机构信贷产品服务领域看,提供种养业和农副产品收购加工的信贷服务多,针对新型经济组织、购买住房、子女教育、旅游度假等方面的信贷产品少,产品开发缓慢,不能适应城镇化发展的需要。二是从贷款方式上看,抵押担保贷款多,信用贷款少。除控制风险的原因外,农村抵押物范围不广、信用贷款限制过多等也是原因。三是从信贷期限看,短期贷款多,中長期贷款少。另一方面,中间业务开发不足,还是依赖传统的存、贷、汇业务,或是自助设备的手续费,难以满足农村多种资金需求。
6.县域农村金融市场的竞争格局尚未形成。虽然,近年来嵩明县也成立的村镇银行,但总体金融机构数偏少,农村信用社仍处于相对垄断地位,各国有商业银行由于实施扁平化管理,逐步撤销县域网点,只注重吸收存款,而由于权限上收,贷款业务日益萎缩。而信用社本身有转型为农商行,逐步向城市经济圈挺进的冲动,导致在垄断之下,竞争缺失,贷款成本偏高。2013年人行昆明中心支行货币信贷处撰写《金融支持滇中产业集聚区发展政策研究》一文中提出建立“滇中发展银行”的构想,支行对此向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征求意见,结果各机构均表示:市场份额小,希望不要再来人分蛋糕——良性竞争意识还尚未确立。
(三)农村金融监管体制不畅
长期以来,农村金融总是纠结在“该谁管、谁来管、怎么管”的困境中,人民银行、银监局、金融办以及政府相关部门虽然建立了联系与协调机制,但浮于表面,很多监管工作实质上处于真空地带。譬如嵩明县异常发展的民间金融,大家都想管,但实际上管不了,其中既有数据不足的问题,更多的是监管交叉与职权职责不明。一方面“管理有据、管理有度、管理有效”三管法则深入人心,各个部门都怕掉进泥塘爬不出来;另一方面,民间金融这种“刺猬”,一时之间单个部门还难以下口,既然不会管,干脆就不管了。
三、嵩明县农村金融发展的突破路径
(一)加快推进多层次的县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程
金融有效支持“三农”发展的前提是一个相对有效、安全的信用环境,因此农村整体的信用体系建设就尤为重要,特别是当前农村还面临整体信用缺失的困难,必须推动县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一是在已搭建的新型农村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基础上,加大对重要性数据的筛选和评估,在一定程度上简化过于繁杂而缺乏实际甄别意义的农户信息;二是有效推动金融机构根据新型农村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完善新型农户信用评价方式,并将农户信用评价结果引入农户贷款审核流程。由于信用信息数据的整体发展应该回归市场,因此在对农户信用进行采集、评价时要考虑数据的可持续性以及对资金产生的实质保证效应;三是引导各金融机构在县域内建立信用宣传、信息征集、信息共享、信用评价、信贷支持的金融支农、惠农服务体系。嵩明县的惠农支付服务点已经基本建成覆盖,但作为服务点反假、金融知识宣传乃至小额贷款发放的拓展功能还没有得到充分的发挥,尚有潜力可挖。
(二)加快解决支农信贷资金缺乏抵押物的难题
2015年3月17日嵩明县县委、县政府抓住机遇,深入研究中央文件以及省“两办”《印发〈关于引导和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组织各部门和机构召开了专题会议。3月19日研究出台了《嵩明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方案》。方案针对嵩明县位于滇中产业集聚区核心区的位置优势,按照“农业稳县”的总体思路,提出通过全面清理农村土地承包档案,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注销登记,建立农村土地承包和土地流转信息平台,构建县、镇(街道)、村三级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和土地经营权流转服务管理网络,实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和流转信息化管理,让土地活起来,让资金流进来,让农村富起来的总体目标。按照方案确定的目标期限,嵩明县2015年将全面启动并完成全县确权登记颁证工作。2016年对全县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进行巩固完善,实现成果转化。此举将极大推进嵩明县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林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住房财产权“三权三证”抵押融资为重点的农村金融产品创新动力,并能够有效地量身定制专门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产品,实现信贷资源对“三农”发展的有效支撑。
(三)积极支持更多的金融机构增设分支网点
作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嵩明沪农商村镇银行立足“服务本土、服务三农、服务中小微企业”的定位,吸收资金全部用于支持县域经济建设,随着两年来经营业绩的持续向好,其小街镇服务网点已经通过银监部门审批,已经完成建设,将更好地服务“三农”,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除此之外,曲靖商业银行、兴业银行昆明分行均在2014年到嵩明县调研设立分支机构。曲靖商业银行是我省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为主、特色鲜明的银行,其贷款方便快捷,以信用贷款为主,不用抵置押物。针对这种形势嵩明县应顺势而为,一方面认真贯彻落实中国银监会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文件精神,加强政策引导,在财政性资金存款、税收优惠等方面支持村镇银行将经营网点向乡镇布局延伸,在乡镇增设分支机构,提高村镇银行发展后劲,解决农村金融机构网点覆盖率低、金融供给不足、竞争不充分等问题。另一方面,加快引入更多的有社会责任感的金融机构,进一步拓展融资渠道,丰富金融服务体系。
(四)一如既往地将财政政策的引导机制落实到位
嵩明县政府相关部门应加大对税收减免、财政贴息、风险补偿、涉农奖励等多种财政政策手段,降低金融机构的贷款风险,增加收益,激发放贷积极性。要抓住“营改增”和“农业保险建设年”的契机,发挥政策的引导作用,由政府牵头,引导县域金融资金向重点涉农项目跟进。同时,要对涉农奖励进行及时兑付,不拖延,不敷衍,将政策奖励落实到位,对以往未兑付的奖励应及时兑付。
(五)加快职能转型,应对金融新常态
人民银行作为履行宏观审慎监管职能的部分,在县域环境中也应大有作为,特别是在当前嵩明县进入滇中产业新区后,信贷资金向新区偏移,各金融机构都在寻求突破口,竞争加剧,且受多年来嵩明县民间借贷的异常发展的影响,银行不良贷款率攀升,资产质量承压,如何在这种形势下,稳定嵩明县金融发展,防范金融风险,成为县支行的重要职责。因此,必须主动加强监管协调能力,利用多层面、多维度的机制,形成县域监管联动的新局面,这是一个最要紧、最深刻的课题。
组长:付正明
组员:张俊文 彭智魁 石少杰 李 宏
执笔:张俊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