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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1953年rn1949年10月,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政务院及其所属委、部、会、院、署、行34个行政机构的决议,由内务部、劳动部、卫生部三个部门负责有关社会保障的管理工作.rn在华北人民政府民政部的基础上组建中央人民政府内务部,内务部位列30个部、会、院、署、行的首位.谢觉哉任部长,在原西皇城根9号院办公.内设干部司、社会司、优抚司主管社会福利和优待抚恤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