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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鲁政字[2012]200号枣庄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将枣庄市技术学院改建为枣庄技师学院的请示》(枣政呈[2012]1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将枣庄市技术学院改建为枣庄技师学院。改建后,学院隶属关系、建制级别、领导职数等机构编制事项不变。二、改建后的技师学院设技师部和高级技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