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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支持上市龙头企业发展,增强西部金融中心核心功能,加快构建成都市高质量现代化产业体系,日前,成都市政府办公厅印发《支持成都市重点产业上市龙头企业加快发展三年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紧紧围绕构建“5+5+1”现代化开放型产业体系,以推进产业金融创新发展为路径,以发展上市龙头企业为突破口,聚焦产业、突出重点、整合资源、精准扶持,通过优化融资结构,完善上市龙头企业服务体系,建设良性高效的产业金融生态,增强企业发展动力,打造一批具有国际知名度和竞争力的上市龙头企业集群,加快构建成都市高质量现代化产业体系。
建立全生命周期服务机制形成产业集群融资规模
《方案》总体目标明确,建立支持上市龙头企业发展的全生命周期服务机制,促进上市龙头企业融资,实现企业加快发展。力争到2022年,培育1至2家市值500亿元至1000亿元、6至10家市值100亿元至500亿元的重点产业上市龙头公司,其中“5+5+1”现代产业领域内的上市公司占比超70%;打造5家行业影响力大、综合实力领先、能代表成都品牌的上市公司;市属国有上市公司总市值增长30%以上,实现直接融资规模增长30%以上。
增强企业发展动力提高企业发展速度
《方案》提出促进企业增强发展动力、提升产业能级,提高企业发展速度、优化融资结构,围绕上市龙头企业发展完善服务体系三个主要任务。
促进企业增强发展动力、提升产业能级
通過支持上市龙头企业参与重点工程建设,保障项目用地、标准厂房、人才公寓等基础设施配套需求,对符合总部企业标准条件给予支持奖励等方式,促进上市龙头企业扩大业务规模;
重点支持产业龙头企业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创新产学研合作模式,开展重大关键技术联合攻关和应用示范,为高层次人才提供住房、落户、子女入园入学、医疗等服务保障,引导和支持企业深化知识产权保护,促进上市龙头企业提升核心竞争力;
深化跨国公司总部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和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创新,建立辅导机制支持企业开展境外交易,鼓励保险机构开发中短期出口信用保险等产品,将传统优势产业上市龙头企业纳入西部大开发税收减免范围,促进上市龙头企业“走出去”拓展业务范围。
提高企业发展速度、优化融资结构
支持和引导上市龙头企业并购重组,设立并购基金,开展产业链招商,鼓励建立并购重组服务平台,鼓励银行机构开发并购贷款等特色产品,为企业提供融资支持,支持上市龙头企业加快兼并重组步伐;
鼓励建立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鼓励供应链核心企业、金融机构与中国人民银行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对接,支持相关金融机构探索供应链金融产品创新,鼓励制造业上市龙头企业加快装备改造升级,支持上市龙头企业持续拓宽产业链金融;
鼓励产业基金对重点产业上市龙头企业加大投资力度,市属国有企业提高资产证券化水平,龙头企业扩大再融资规模,支持上市企业不断提高直接融资占比。
围绕上市龙头企业发展完善服务体系
构建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专业服务,并利用交子金融“5+2”平台,为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金融服务,开展“交子之星综合金融服务园区行”等活动,促进上市龙头企业与金融机构高效对接;
鼓励金融机构精准落实上市龙头企业资金支持,引导重点产业基金项目投放模式创新,引导市场化产业投资基金的项目资源和资金资源向成都市倾斜,探索建立基金管理机构给予相应奖励的机制。
《方案》紧紧围绕构建“5+5+1”现代化开放型产业体系,以推进产业金融创新发展为路径,以发展上市龙头企业为突破口,聚焦产业、突出重点、整合资源、精准扶持,通过优化融资结构,完善上市龙头企业服务体系,建设良性高效的产业金融生态,增强企业发展动力,打造一批具有国际知名度和竞争力的上市龙头企业集群,加快构建成都市高质量现代化产业体系。
建立全生命周期服务机制形成产业集群融资规模
《方案》总体目标明确,建立支持上市龙头企业发展的全生命周期服务机制,促进上市龙头企业融资,实现企业加快发展。力争到2022年,培育1至2家市值500亿元至1000亿元、6至10家市值100亿元至500亿元的重点产业上市龙头公司,其中“5+5+1”现代产业领域内的上市公司占比超70%;打造5家行业影响力大、综合实力领先、能代表成都品牌的上市公司;市属国有上市公司总市值增长30%以上,实现直接融资规模增长30%以上。
增强企业发展动力提高企业发展速度
《方案》提出促进企业增强发展动力、提升产业能级,提高企业发展速度、优化融资结构,围绕上市龙头企业发展完善服务体系三个主要任务。
促进企业增强发展动力、提升产业能级
通過支持上市龙头企业参与重点工程建设,保障项目用地、标准厂房、人才公寓等基础设施配套需求,对符合总部企业标准条件给予支持奖励等方式,促进上市龙头企业扩大业务规模;
重点支持产业龙头企业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创新产学研合作模式,开展重大关键技术联合攻关和应用示范,为高层次人才提供住房、落户、子女入园入学、医疗等服务保障,引导和支持企业深化知识产权保护,促进上市龙头企业提升核心竞争力;
深化跨国公司总部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和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创新,建立辅导机制支持企业开展境外交易,鼓励保险机构开发中短期出口信用保险等产品,将传统优势产业上市龙头企业纳入西部大开发税收减免范围,促进上市龙头企业“走出去”拓展业务范围。
提高企业发展速度、优化融资结构
支持和引导上市龙头企业并购重组,设立并购基金,开展产业链招商,鼓励建立并购重组服务平台,鼓励银行机构开发并购贷款等特色产品,为企业提供融资支持,支持上市龙头企业加快兼并重组步伐;
鼓励建立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鼓励供应链核心企业、金融机构与中国人民银行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对接,支持相关金融机构探索供应链金融产品创新,鼓励制造业上市龙头企业加快装备改造升级,支持上市龙头企业持续拓宽产业链金融;
鼓励产业基金对重点产业上市龙头企业加大投资力度,市属国有企业提高资产证券化水平,龙头企业扩大再融资规模,支持上市企业不断提高直接融资占比。
围绕上市龙头企业发展完善服务体系
构建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专业服务,并利用交子金融“5+2”平台,为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金融服务,开展“交子之星综合金融服务园区行”等活动,促进上市龙头企业与金融机构高效对接;
鼓励金融机构精准落实上市龙头企业资金支持,引导重点产业基金项目投放模式创新,引导市场化产业投资基金的项目资源和资金资源向成都市倾斜,探索建立基金管理机构给予相应奖励的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