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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激烈的市场竞争,各家医院为了确保可持续发展,又为解决“看病难、看病贵”这一社会问题而努力奋斗着。然而作为药师,不单是发药、供应工作,提供优质的药学服务,制定合理的用药方案,指导患者用药等已成为药师的重要职责。为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对药品进行再评价,淘汰药品,必须要对药品不良反应(ADR)进行报告、监测。而在这一过程中,作为药师应全程参与,正确、合理地协助医护人员完成ADR的处理和登记,发挥其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