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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年前,人们还在为企业破产而争论;
322年后,企业在市场竞争中优胜劣汰,有生有死,已成为经济发展的常态。
一些企业虽然破产关闭了,却有更多的企业新生成长起来。
改革开放400年来,我国市场主体从不足500万户增加到目前的1 亿户以上,增长了2000多倍。
这曾是一个标志性事件。
32年前,新中国第一家破产企业——沈阳市防爆器械厂正式宣告破产。
这一改革试验被誉为“惊天第一破”,犹如一股巨大的冲击波,突破了思想上的藩篱。如今,企业的生生死死已成为市场竞争中的常态。回顾当年那场“敢为天下先”的改革实践,对于推进全面深化改革仍具有启示性意义。
1985年8月3日。沈阳市政府举行了一场特殊的新闻发布会——向沈阳市防爆器械厂等三家严重亏损、资不抵债的企业发出黄牌警告:限期一年整顿,逾期无力复苏者,将正式宣告破产。
尽管警告已经发出,依然没有多少人相信,破产能够真正到来。
一年后。1986年8月3日。沈阳市政府再次举行新闻发布会,郑重宣布:沈阳市防爆器械厂一年来没能扭转困境,严重资不抵债,从即日起破产倒闭。
“铁饭碗”真的打破了。这是新中国成立后第一家正式宣告破产倒闭的企业。
这场试验瞬时成为一条“爆炸性新闻”,引起海内外广泛关注。
进入20世纪80年代,随着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推进,根深蒂固的“铁饭碗”观念与商品经济产生严重冲突,“职工吃企业大锅饭,企业吃国家大锅饭”,缺乏优胜劣汰的市场退出机制。
“那个时候我们深刻感受到,对那些长期亏损、扭亏无望的企业,不能继续用行政办法去保‘铁饭碗’,吃‘大锅饭’,应当尊重市场规律,让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时任沈阳市副市长、实施第一家企业破产的“前线总指挥”李中鲁回忆说。
为减少改革震动,沈阳市先行在集体企业试点。经过征求各方面意见后,1985年2月,沈阳出台了新中国首个集体企业破产倒闭的地方性法规。
对三家亏损企业发出黄牌警告一年后,其中两家经过改善经营,扭亏为盈,走上复苏路。但是,拥有72名职工的沈阳市防爆器械厂仍无好转,企业资产30.02万元,负债高达50.3万元,债权人多达219个,最终走向破产倒闭。
正如改革者的预判,破产试验引起了巨大“冲击波”。
“咱们当领导的把厂子搞到这个地步,确实对不起工人,但搞破产,确实也想不明白。”原沈阳市防爆器械厂党支部书记汪慧荣当时对媒体说。
1986年下半年,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一次会议上,委员们围绕企业破产法草案展开了激烈讨论。当时由于认识分歧较大,未形成一致意见。
处于破产阵痛中的下岗职工,在现实面前逐渐认识到,怨天尤人无济于事,解决生活出路问题不能一味“等、靠、要”。
对职工的妥善安置成为破产试验的重要一环。早在破产试验之初,沈阳市就着手建立企业破产救济基金,用以支付破产企业失业职工和退休职工的生活救济金。
破产试验实施后,原沈阳市防爆器械厂的职工由市劳动部门按待业人员进行管理、培训和组织就业,同时鼓励他们自谋职业。破产后,职工在半年内每月领取原基本工资的75%,自第七个月起的两年内,每月领取一定的破产救济金,待重新就业或自谋职业后,救济金停止发放。
“其实,当时政府对破产企业职工的安置措施还是很周到的。”从车工岗位下岗的张希永说,“要是想做点小买卖搞创业,政府给予一定期限内相关税费减免支持政策,技术过硬、想轉岗到其他企业就业的,劳动部门进行推荐安置,尤其是还专门安排残疾人到社会福利企业工作。”
破产关闭了一扇旧厂门,开启的是一条新生路。
原沈阳市防爆器械厂厂长石永阶,下岗后创办了豆腐食品厂、金属垫制品小工厂,不到一年就挣了20多万元。技工徐长生凭本事考入沈阳一家大型企业,成了钳工班班长,连续几年被评为先进工作者;张希永则走上了自己喜欢的文艺道路,成为一名小有名气的喜剧演员……
“惊天第一破”给企业上了一堂市场课,更为国家建立企业破产制度提供了实践样本。1986年底,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2006年8月27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历经20年探索,企业破产制度终于得以建构。社会保障、产权界定等配套政策也日益完善,破产适用范围从国企扩大到私营、三资企业等各类企业。
32年前,人们还在为企业破产而争论;
32年后,企业在市场竞争中优胜劣汰,有生有死,已成为经济发展的常态。
据最高人民法院统计,2017年全国法院新收企业破产申请审查、破产案件9542件,同比上升68.4%。
一些企业虽然破产关闭了,却有更多的企业新生成长起来。工商部门数据显示,2017年,全国新设市场主体1924.9万户,同比增长16.6%,平均每天新设5.27万户。
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市场主体从不足50万户增加到目前的1亿户以上,增长了200多倍。
2018年8月初,大连,阵阵海风拂过,浴火重生的东北特钢集团炉火正旺。
这个一直为我国航空航天事业提供优质特殊钢材的“特钢巨无霸”,2016年因严重债务违约,生产经营难以维系。2017年9月,新的战略投资者进入东北特钢,加速破产重整。
“今年以来,企业如‘芝麻开花节节高’,一举实现扭亏为盈。”东北特钢集团总工程师董学东说,“新的战略投资者进入后,企业管理向‘严、细、实’转变,产品合格率大大提升,综合成本也降下来了。”
“与32年前‘第一破’不同的是,东北特钢并非产品没有市场,而是因为产能改造背上了180多亿元债务,每年财务负担就要30多亿元,不破产重整就是死路一条。”辽宁省国资委副主任徐吉生告诉记者,“破产重整比破产倒闭进了一大步,沙钢集团注入45亿元资金,推动技术升级,重塑经营机制,让东北特钢走向新生。”
“无论是破产试验,还是市场化法制化的破产重整,我们付出了代价,收获了经验;要在新一轮改革振兴中重塑信用,创新机制,推动高质量发展。”徐吉生认为。
改革开放40年之际,东北老工业基地正迎来新一轮振兴,处于滚石上山、爬坡过坎的关键期。一些干部职工认为,东北曾走在我国改革前列,当前尤其需要发扬当年“敢为天下先”的改革精神,突破体制机制束缚,涅槃新生。
辽宁大学经济学院教授林木西认为,“惊天第一破”对突破社会主义企业“只生不死”的观念桎梏、确立企业破产退出制度,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挥了积极作用。
时至今日,面对比32年前更为复杂的改革形势,更要借鉴当年的改革精神,深化重点领域改革,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辽宁大学地方财政研究院院长王振宇说,改革要有新突破,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唯有如此,才能破障闯关,攻坚克难。
从32年前的“惊天第一破”,到近年来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再到最近东北特钢的破产重整新生,东北老工业基地“加减乘除”一起做,不断创造新的改革样本,破浪前行。
(胡世民荐自七一网/《新华每日电讯》)
322年后,企业在市场竞争中优胜劣汰,有生有死,已成为经济发展的常态。
一些企业虽然破产关闭了,却有更多的企业新生成长起来。
改革开放400年来,我国市场主体从不足500万户增加到目前的1 亿户以上,增长了2000多倍。
这曾是一个标志性事件。
32年前,新中国第一家破产企业——沈阳市防爆器械厂正式宣告破产。
这一改革试验被誉为“惊天第一破”,犹如一股巨大的冲击波,突破了思想上的藩篱。如今,企业的生生死死已成为市场竞争中的常态。回顾当年那场“敢为天下先”的改革实践,对于推进全面深化改革仍具有启示性意义。
“石破天惊”的改革“地震”
1985年8月3日。沈阳市政府举行了一场特殊的新闻发布会——向沈阳市防爆器械厂等三家严重亏损、资不抵债的企业发出黄牌警告:限期一年整顿,逾期无力复苏者,将正式宣告破产。
尽管警告已经发出,依然没有多少人相信,破产能够真正到来。
一年后。1986年8月3日。沈阳市政府再次举行新闻发布会,郑重宣布:沈阳市防爆器械厂一年来没能扭转困境,严重资不抵债,从即日起破产倒闭。
“铁饭碗”真的打破了。这是新中国成立后第一家正式宣告破产倒闭的企业。
这场试验瞬时成为一条“爆炸性新闻”,引起海内外广泛关注。
进入20世纪80年代,随着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推进,根深蒂固的“铁饭碗”观念与商品经济产生严重冲突,“职工吃企业大锅饭,企业吃国家大锅饭”,缺乏优胜劣汰的市场退出机制。
“那个时候我们深刻感受到,对那些长期亏损、扭亏无望的企业,不能继续用行政办法去保‘铁饭碗’,吃‘大锅饭’,应当尊重市场规律,让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时任沈阳市副市长、实施第一家企业破产的“前线总指挥”李中鲁回忆说。
为减少改革震动,沈阳市先行在集体企业试点。经过征求各方面意见后,1985年2月,沈阳出台了新中国首个集体企业破产倒闭的地方性法规。
对三家亏损企业发出黄牌警告一年后,其中两家经过改善经营,扭亏为盈,走上复苏路。但是,拥有72名职工的沈阳市防爆器械厂仍无好转,企业资产30.02万元,负债高达50.3万元,债权人多达219个,最终走向破产倒闭。
改革鼙鼓动地来
正如改革者的预判,破产试验引起了巨大“冲击波”。
“咱们当领导的把厂子搞到这个地步,确实对不起工人,但搞破产,确实也想不明白。”原沈阳市防爆器械厂党支部书记汪慧荣当时对媒体说。
1986年下半年,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一次会议上,委员们围绕企业破产法草案展开了激烈讨论。当时由于认识分歧较大,未形成一致意见。
处于破产阵痛中的下岗职工,在现实面前逐渐认识到,怨天尤人无济于事,解决生活出路问题不能一味“等、靠、要”。
对职工的妥善安置成为破产试验的重要一环。早在破产试验之初,沈阳市就着手建立企业破产救济基金,用以支付破产企业失业职工和退休职工的生活救济金。
破产试验实施后,原沈阳市防爆器械厂的职工由市劳动部门按待业人员进行管理、培训和组织就业,同时鼓励他们自谋职业。破产后,职工在半年内每月领取原基本工资的75%,自第七个月起的两年内,每月领取一定的破产救济金,待重新就业或自谋职业后,救济金停止发放。
“其实,当时政府对破产企业职工的安置措施还是很周到的。”从车工岗位下岗的张希永说,“要是想做点小买卖搞创业,政府给予一定期限内相关税费减免支持政策,技术过硬、想轉岗到其他企业就业的,劳动部门进行推荐安置,尤其是还专门安排残疾人到社会福利企业工作。”
破产关闭了一扇旧厂门,开启的是一条新生路。
原沈阳市防爆器械厂厂长石永阶,下岗后创办了豆腐食品厂、金属垫制品小工厂,不到一年就挣了20多万元。技工徐长生凭本事考入沈阳一家大型企业,成了钳工班班长,连续几年被评为先进工作者;张希永则走上了自己喜欢的文艺道路,成为一名小有名气的喜剧演员……
“惊天第一破”给企业上了一堂市场课,更为国家建立企业破产制度提供了实践样本。1986年底,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2006年8月27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历经20年探索,企业破产制度终于得以建构。社会保障、产权界定等配套政策也日益完善,破产适用范围从国企扩大到私营、三资企业等各类企业。
32年前,人们还在为企业破产而争论;
32年后,企业在市场竞争中优胜劣汰,有生有死,已成为经济发展的常态。
据最高人民法院统计,2017年全国法院新收企业破产申请审查、破产案件9542件,同比上升68.4%。
一些企业虽然破产关闭了,却有更多的企业新生成长起来。工商部门数据显示,2017年,全国新设市场主体1924.9万户,同比增长16.6%,平均每天新设5.27万户。
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市场主体从不足50万户增加到目前的1亿户以上,增长了200多倍。
以“第一破”精神开改革新局
2018年8月初,大连,阵阵海风拂过,浴火重生的东北特钢集团炉火正旺。
这个一直为我国航空航天事业提供优质特殊钢材的“特钢巨无霸”,2016年因严重债务违约,生产经营难以维系。2017年9月,新的战略投资者进入东北特钢,加速破产重整。
“今年以来,企业如‘芝麻开花节节高’,一举实现扭亏为盈。”东北特钢集团总工程师董学东说,“新的战略投资者进入后,企业管理向‘严、细、实’转变,产品合格率大大提升,综合成本也降下来了。”
“与32年前‘第一破’不同的是,东北特钢并非产品没有市场,而是因为产能改造背上了180多亿元债务,每年财务负担就要30多亿元,不破产重整就是死路一条。”辽宁省国资委副主任徐吉生告诉记者,“破产重整比破产倒闭进了一大步,沙钢集团注入45亿元资金,推动技术升级,重塑经营机制,让东北特钢走向新生。”
“无论是破产试验,还是市场化法制化的破产重整,我们付出了代价,收获了经验;要在新一轮改革振兴中重塑信用,创新机制,推动高质量发展。”徐吉生认为。
改革开放40年之际,东北老工业基地正迎来新一轮振兴,处于滚石上山、爬坡过坎的关键期。一些干部职工认为,东北曾走在我国改革前列,当前尤其需要发扬当年“敢为天下先”的改革精神,突破体制机制束缚,涅槃新生。
辽宁大学经济学院教授林木西认为,“惊天第一破”对突破社会主义企业“只生不死”的观念桎梏、确立企业破产退出制度,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挥了积极作用。
时至今日,面对比32年前更为复杂的改革形势,更要借鉴当年的改革精神,深化重点领域改革,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辽宁大学地方财政研究院院长王振宇说,改革要有新突破,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唯有如此,才能破障闯关,攻坚克难。
从32年前的“惊天第一破”,到近年来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再到最近东北特钢的破产重整新生,东北老工业基地“加减乘除”一起做,不断创造新的改革样本,破浪前行。
(胡世民荐自七一网/《新华每日电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