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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大学生,大部分都有过一些恋爱经历。但教育部推出的这一诚信评价体系却面临诸多问题:分手就是不诚信吗?什么才算诚信恋爱?怎么做才能定性为欺骗他人感情?又有谁来评定呢?
这年头的新闻,没有最囧,只有更囧。在许多人看来,教育部的这一要求与其说是严肃的官方态度,还不如说是纯属搞笑的娱乐事件,因为有太多显而易见的问题摆在我们眼前。分手就是不诚信吗?
对大学生来说,考试作弊是不诚信,抄袭论文是不诚信,借钱不还是不诚信,但这些都是明明白白说得清楚的问题,都有一整套严格的制度和规范进行约束。但谈恋爱分手了也能算作不诚信吗?
任何人在成长过程中都或早或晚要经历恋爱的考验。尤其在大学时代,年轻气盛,许多人仅仅因异性的芳容而乱了脉搏,或真心或疑惑或仅因爱慕而不知不觉中陷入了爱河。大学时代的爱情往往带着盲目、带着稚嫩、带着心痒的高涨,纯粹的喜欢就向前,而并没有考虑到太多的世俗利益因素。
然而这团爱情烈火,往往来得快,去得也快,无论是第三者的介入,还是两人冷静后发现性格不合,又或者是其他什么原因,总之,随着时间的流失,有太多的因素会导致两人分手。恋爱中的甜蜜和伤害本身就是人成长道路上的必由之路,有谁可以说在两人眼神相交的那一刹那,他们中的某一方或双方就已经做好了将来欺骗对方的打算了呢?有哪对恋人在决定恋爱的那一刻起就已经算计好哪天将要分手呢?
如今离婚都成了体现社会宽容与进步的风向标,何以对大学生的分手就动辄要往欺骗感情上靠,还要上升到诚信高度进行道德裁判呢?翻开历史,有许多名人伟人都曾有过在校失恋史,也没见谁去考核他们是不是欺骗感情了。
客观地说,感情的事情向来很难判断是非对错。诚然,在社会上的确有一些人会利用感情欺骗他人,以达到骗财骗色的目的。但学生之间的爱情却要单纯得多,分手更多是因为初恋时不懂得爱情而难以把握。无论是主观动机还是客观结果都不会产生社会欺骗效益。
谁来界定是否诚信
退一步讲,如果非把谈恋爱诚信与否作为档案来记录,那谁来界定诚信呢?
教育部给出的答案是交给电脑打分,这样最公正,但电脑显然不会主动判断大学生的行为是否诚信,实际上评判权都掌握在辅导员或班主任的手中。
可感情的事情,从来都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别说是大学辅导员,就算是当事人身边最要好的同学也很难判断谁对谁错。恋爱是两个人的事情,只有两个人自己心里知道是非对错,旁观者永远不可能得出完全公正的评价。而且恋爱是个互动的情感交流过程,随时会发生变化。一对恋人今天分手了,明天又复合了,又或者外人看起来他们俨然已经分手了,可当事人就是死活不承认,你让辅导员如何记录呢?
再说辅导员如何获得学生个人恋爱信息呢?只是凭借自己的主观观察?还是要求周围同学举报?或者直接到宿舍挨家挨户一对一调查核实?这需要耗费老师多少时间和精力?得出的调查结果又是否真实可信?教育部领导考虑过这些问题吗?
更何况,如今放眼望去,越来越多的高校被披露出教授校长不讲诚信学术抄袭的丑闻,老师也是人,也有自己的主观偏好,谁又能保证辅导员或班主任在记录学生恋爱情况时就一定能保持客观与诚信呢?如果分手的某一方学生是辅导员的得力助手,辅导员会不会故意偏袒他而给另一方挂上不诚信的名头呢?
诚信档案关乎人一生的信誉级别,在诚信体系建设成熟的国家,一个人是否诚信,他的信誉度有多高,都是有严格的制度甚至法律流程来管理的,一个人的信誉度和诚信度就仅仅掌握在另一个级别比自己高的人手里吗?这样的诚信考核到底能具有多少权威性?
如何界定是否诚信
再退一步讲,虽然欺骗他人感情的确是不诚信的表现,但是恋爱中谁又能列出哪些具体的行为是在欺骗他人感情?又有哪些具体的行为才能表明的确是感情破裂了呢?
如果只是光听某一方的一面之词,而判断对方有欺骗行为,那会不会是由于因爱生恨,某一方故意用这个办法报复对方呢?反过来说,对方要是气不过也反咬一口,是不是两人都要被戴上不诚信的帽子呢?
如果不听当事人的话,而只是采纳周围同学的意见,那出现与男方关系好的同学替男方说话,与女方关系好的同学替女方说话又该怎么办呢?
如果要像法院审理案件时那样,必须人证物证俱在,谁主张谁举证的话,那某一方又有什么证据可以证明对方欺骗自己了呢’就算女方拿出恋爱时男方承诺“我会爱你一万年,我绝不会和你分手”之类的录音,难道就能判定男方有欺骗行为吗?
事实上,如果学校强行登记感情信息,大学生恋爱将陷入两难境地——恋爱吧,怕万一哪天分手,诚信记录上抹黑;忍着不恋爱吧,又怕自己的信用记录空白一片。因为在银行看来,没有诚信记录的人诚信级别也很低。那最好的办法就是先与准备恋爱的对象定下婚约,然后再恋爱就不会分手了,但这样的恋爱还有必要存在吗?
实际上更可能发生的情况是,所有已经恋爱的学生为避免被登记而故意说自己没恋爱,所有已经分手的学生为避免被扣分而故意说自己还在恋爱,反正就是应付学校调查嘴上说说的,我实际上是否恋爱又有谁管得着呢?而这恰恰是一种最不诚信的表现。
再退一万步说,溅然教育部加强大学生诚信教育的初衷是好的,诚然学校为学生建立个人诚信档案也役有错。但诚信档案的记录关系到学生一辈子,其考核范围和考核标准应该规范、合理、利学。若将恋爱这种无法量化也无法客观描述的事情纳入其中,无论从哪个角度看,都很难让人接受。
短评:刷卡与恋爱 邢 力
我们今天正在快速迈入一个信用社会。诚信不但只是古代典籍上所记载的传统美德,往大里说,诚信是现代商业社会中的基本运行法则,如果缺乏诚信,任何商业交易都无法完成,市场经济也就无法顺利运行;往小里说,个人诚信记录也关系到我们每一个人在这个商业社会中的切身利益,有信用污点的人,在求职时会遭人侧目,在向银行申请信用卡和贷款时会遭到拒绝,在想要获得政府、社会和他人帮助的时候,往往也吃到闭门羹。为什么淘宝上的资深卖家会把那一颗颗钻石一顶皇冠看得比钱更宝贵?因为信用本身就是无价之宝。
作为国家未来的主人翁,大学生的诚信体系建设尤为重要。近年来经常爆出大学生信用卡欠账不还,银行被迫向其父母讨债的新闻,正说明大学生信用意识亟待加强。
可正如记者之前所分析的,因为有部分大学生无法做到如约还款就“一刀切”叫停大学生信用卡业务是因噎废食,矫枉过正。而因为有部分大学生缺乏诚信就把谈恋爱分手也纳入个人诚信记录更属于头痛医脚,没事添乱。毕竟多数大学生都能做到如约还款;同样的,多数大学生也不会在恋爱中蓄意欺骗他人感情。毕竟信用卡对积累学生个人信用、培养正确的理财习惯有着重要作用,刷卡本身就是一个学习的过程;同样的,谈恋爱也对培养学生人际交往能力,帮助他们更好地处理感情问题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恋爱本身也是一个学习的过程。年轻人没有经历过恋爱阶段的摸爬滚打分分合合,又怎能在走入婚姻殿堂后过上幸福美满的生活呢?
因此暂时停办信用卡无法解决部分大学生缺乏诚信的问题,将恋爱纳入诚信记录也不可能解决这一问题。
说到底,与其教育部在恋爱问题上挖空心思做文章,还不如其他有关部门加紧完善目前尚有缺陷的个人征信系统。据我所知,要是我去某家银行办理信用卡,其征信系统居然查不到我在其他银行办了多少张信用卡,因为各行互通的征信信息只有“该人是否在其他银行有拖欠款等”少数内容。征信系统查不到,就很难避免银行多头授信的问题。
个人征信系统的建立是个很严肃很专业的问题,还请教育部不要把它娱乐化了。想看娱乐新闻的朋友自然会看娱乐频道而不是教育频道。
这年头的新闻,没有最囧,只有更囧。在许多人看来,教育部的这一要求与其说是严肃的官方态度,还不如说是纯属搞笑的娱乐事件,因为有太多显而易见的问题摆在我们眼前。分手就是不诚信吗?
对大学生来说,考试作弊是不诚信,抄袭论文是不诚信,借钱不还是不诚信,但这些都是明明白白说得清楚的问题,都有一整套严格的制度和规范进行约束。但谈恋爱分手了也能算作不诚信吗?
任何人在成长过程中都或早或晚要经历恋爱的考验。尤其在大学时代,年轻气盛,许多人仅仅因异性的芳容而乱了脉搏,或真心或疑惑或仅因爱慕而不知不觉中陷入了爱河。大学时代的爱情往往带着盲目、带着稚嫩、带着心痒的高涨,纯粹的喜欢就向前,而并没有考虑到太多的世俗利益因素。
然而这团爱情烈火,往往来得快,去得也快,无论是第三者的介入,还是两人冷静后发现性格不合,又或者是其他什么原因,总之,随着时间的流失,有太多的因素会导致两人分手。恋爱中的甜蜜和伤害本身就是人成长道路上的必由之路,有谁可以说在两人眼神相交的那一刹那,他们中的某一方或双方就已经做好了将来欺骗对方的打算了呢?有哪对恋人在决定恋爱的那一刻起就已经算计好哪天将要分手呢?
如今离婚都成了体现社会宽容与进步的风向标,何以对大学生的分手就动辄要往欺骗感情上靠,还要上升到诚信高度进行道德裁判呢?翻开历史,有许多名人伟人都曾有过在校失恋史,也没见谁去考核他们是不是欺骗感情了。
客观地说,感情的事情向来很难判断是非对错。诚然,在社会上的确有一些人会利用感情欺骗他人,以达到骗财骗色的目的。但学生之间的爱情却要单纯得多,分手更多是因为初恋时不懂得爱情而难以把握。无论是主观动机还是客观结果都不会产生社会欺骗效益。
谁来界定是否诚信
退一步讲,如果非把谈恋爱诚信与否作为档案来记录,那谁来界定诚信呢?
教育部给出的答案是交给电脑打分,这样最公正,但电脑显然不会主动判断大学生的行为是否诚信,实际上评判权都掌握在辅导员或班主任的手中。
可感情的事情,从来都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别说是大学辅导员,就算是当事人身边最要好的同学也很难判断谁对谁错。恋爱是两个人的事情,只有两个人自己心里知道是非对错,旁观者永远不可能得出完全公正的评价。而且恋爱是个互动的情感交流过程,随时会发生变化。一对恋人今天分手了,明天又复合了,又或者外人看起来他们俨然已经分手了,可当事人就是死活不承认,你让辅导员如何记录呢?
再说辅导员如何获得学生个人恋爱信息呢?只是凭借自己的主观观察?还是要求周围同学举报?或者直接到宿舍挨家挨户一对一调查核实?这需要耗费老师多少时间和精力?得出的调查结果又是否真实可信?教育部领导考虑过这些问题吗?
更何况,如今放眼望去,越来越多的高校被披露出教授校长不讲诚信学术抄袭的丑闻,老师也是人,也有自己的主观偏好,谁又能保证辅导员或班主任在记录学生恋爱情况时就一定能保持客观与诚信呢?如果分手的某一方学生是辅导员的得力助手,辅导员会不会故意偏袒他而给另一方挂上不诚信的名头呢?
诚信档案关乎人一生的信誉级别,在诚信体系建设成熟的国家,一个人是否诚信,他的信誉度有多高,都是有严格的制度甚至法律流程来管理的,一个人的信誉度和诚信度就仅仅掌握在另一个级别比自己高的人手里吗?这样的诚信考核到底能具有多少权威性?
如何界定是否诚信
再退一步讲,虽然欺骗他人感情的确是不诚信的表现,但是恋爱中谁又能列出哪些具体的行为是在欺骗他人感情?又有哪些具体的行为才能表明的确是感情破裂了呢?
如果只是光听某一方的一面之词,而判断对方有欺骗行为,那会不会是由于因爱生恨,某一方故意用这个办法报复对方呢?反过来说,对方要是气不过也反咬一口,是不是两人都要被戴上不诚信的帽子呢?
如果不听当事人的话,而只是采纳周围同学的意见,那出现与男方关系好的同学替男方说话,与女方关系好的同学替女方说话又该怎么办呢?
如果要像法院审理案件时那样,必须人证物证俱在,谁主张谁举证的话,那某一方又有什么证据可以证明对方欺骗自己了呢’就算女方拿出恋爱时男方承诺“我会爱你一万年,我绝不会和你分手”之类的录音,难道就能判定男方有欺骗行为吗?
事实上,如果学校强行登记感情信息,大学生恋爱将陷入两难境地——恋爱吧,怕万一哪天分手,诚信记录上抹黑;忍着不恋爱吧,又怕自己的信用记录空白一片。因为在银行看来,没有诚信记录的人诚信级别也很低。那最好的办法就是先与准备恋爱的对象定下婚约,然后再恋爱就不会分手了,但这样的恋爱还有必要存在吗?
实际上更可能发生的情况是,所有已经恋爱的学生为避免被登记而故意说自己没恋爱,所有已经分手的学生为避免被扣分而故意说自己还在恋爱,反正就是应付学校调查嘴上说说的,我实际上是否恋爱又有谁管得着呢?而这恰恰是一种最不诚信的表现。
再退一万步说,溅然教育部加强大学生诚信教育的初衷是好的,诚然学校为学生建立个人诚信档案也役有错。但诚信档案的记录关系到学生一辈子,其考核范围和考核标准应该规范、合理、利学。若将恋爱这种无法量化也无法客观描述的事情纳入其中,无论从哪个角度看,都很难让人接受。
短评:刷卡与恋爱 邢 力
我们今天正在快速迈入一个信用社会。诚信不但只是古代典籍上所记载的传统美德,往大里说,诚信是现代商业社会中的基本运行法则,如果缺乏诚信,任何商业交易都无法完成,市场经济也就无法顺利运行;往小里说,个人诚信记录也关系到我们每一个人在这个商业社会中的切身利益,有信用污点的人,在求职时会遭人侧目,在向银行申请信用卡和贷款时会遭到拒绝,在想要获得政府、社会和他人帮助的时候,往往也吃到闭门羹。为什么淘宝上的资深卖家会把那一颗颗钻石一顶皇冠看得比钱更宝贵?因为信用本身就是无价之宝。
作为国家未来的主人翁,大学生的诚信体系建设尤为重要。近年来经常爆出大学生信用卡欠账不还,银行被迫向其父母讨债的新闻,正说明大学生信用意识亟待加强。
可正如记者之前所分析的,因为有部分大学生无法做到如约还款就“一刀切”叫停大学生信用卡业务是因噎废食,矫枉过正。而因为有部分大学生缺乏诚信就把谈恋爱分手也纳入个人诚信记录更属于头痛医脚,没事添乱。毕竟多数大学生都能做到如约还款;同样的,多数大学生也不会在恋爱中蓄意欺骗他人感情。毕竟信用卡对积累学生个人信用、培养正确的理财习惯有着重要作用,刷卡本身就是一个学习的过程;同样的,谈恋爱也对培养学生人际交往能力,帮助他们更好地处理感情问题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恋爱本身也是一个学习的过程。年轻人没有经历过恋爱阶段的摸爬滚打分分合合,又怎能在走入婚姻殿堂后过上幸福美满的生活呢?
因此暂时停办信用卡无法解决部分大学生缺乏诚信的问题,将恋爱纳入诚信记录也不可能解决这一问题。
说到底,与其教育部在恋爱问题上挖空心思做文章,还不如其他有关部门加紧完善目前尚有缺陷的个人征信系统。据我所知,要是我去某家银行办理信用卡,其征信系统居然查不到我在其他银行办了多少张信用卡,因为各行互通的征信信息只有“该人是否在其他银行有拖欠款等”少数内容。征信系统查不到,就很难避免银行多头授信的问题。
个人征信系统的建立是个很严肃很专业的问题,还请教育部不要把它娱乐化了。想看娱乐新闻的朋友自然会看娱乐频道而不是教育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