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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好中央扶贫工作会议精神,确保扶贫对象与全国人民同步进入小康社会。江西省瑞金市于2013年元月对2011年建档立卡的扶贫对象的分布情况、家庭收入、致贫原因、住房条件及扶贫需求等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
一、扶贫对象生产生活基本状况
此次调查摸底工作涉及全市农村2011年建档立卡扶贫对象27304户、115566人,占全市农村总户数的23.3%、总人口的22.1%。其中享受五保及低保的扶贫对象有8710户、34592人。近年来,随着党的各项惠农政策不断增多,扶贫攻坚力度不断加大,扶贫对象生产生活状况在一定程度上逐步得到改善,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收入来源单一,人均纯收入低。大部分扶贫对象家庭因病、因残、因智等原因,使得经济收入低。由于受各种条件的制约,扶贫对象难以拓展增收渠道,全年收入主要来源于农业。2012年扶贫对象人均纯收入1863元,其中:来自农业即第一产业收入954元,所占比重为51.2%,工资性收入542元,所占比重为29.1%。
(二)文化素质低,自我发展能力弱。部分农村扶贫对象自身素质低,发展缺技术,经营怕风险,劳动缺技能,外出就业难,只能从事普通的农作物种植或打零工,收入来源单一。同时,由于经济和思想观念等方面的原因,子女教育也受到一定的影响,加之劳动力缺乏,使扶贫对象难以摆脱弱势地位。
(三)基本条件差,生活保障水平低。在住房保障方面,虽然我市大力开展了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工程、“两红”人员住房及其遗属危房改造工程,但扶贫对象的住房条件仍总体不容乐观。绝大部分调查对象居住在土坯结构房中,甚至无自有住房,有19143户扶贫对象家庭居住在危旧土坯房,占总户数70.1%,户均仅有75平方米。农村养老保险政策以及广播村村响、广播电视“进村入户”等惠民工程,为改善扶贫对象生活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扶贫对象作为特殊群体,由于自身家庭条件限制,仍然无法享受部分政策的阳光,如有的扶贫对象家庭根本就没有电器。调查显示,只有42%的家庭拥有电视机,12%的家庭有电冰箱,9%的家庭有通讯工具,这些电器多数都是亲戚朋友更新换代后的旧电器,有的根本就不能正常使用。
(四)收入差距扩大。2012年扶贫对象人均纯收入与非扶贫对象相比,收入差距由2011年的1:2.9扩大为1:3.5(以扶贫对象为100)。主要是由于财产性收入差距扩大较多引起的。
二、扶贫对象致贫原因分析
(一)从宏观层面上看
从宏观层面来看,主要是受到历史原因、自然条件、救助体系建设等因素的制约。
1、财政较困难造成地方自我发展能力不足。由于一直以来财力有限,加之历史原因和自然条件的制约,瑞金市农村特别是贫困乡村经济社会发展仍然较为滞后。尤其是1994年瑞金市被取消国定贫困县待遇后,因不在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之列,在“八七”扶贫攻坚计划及“十五”、“十一五”、“十二五”扶贫规划中,瑞金在扶持资金和扶贫开发重点村数量上与周边县相差巨大,三个五年扶贫规划仅有扶贫开发重点村111个,不到兴国、宁都、于都等县一个五年规划的扶贫开发重点村数量。
2、自然条件较差造成扶贫开发难度大。与周边县市相比,瑞金市有更多的群众生活在生存条件恶劣、地质灾害频发的地带,一定程度上给扶贫开发增加了难度。瑞金的贫困人口,从自然地理和分布特征来看,主要集中在生态环境脆弱、水土流失严重、农业基础条件薄弱、交通条件落后、科教文卫事业发展滞后的区域,造成农业生产条件和水平较差,抗灾能力低下,经济发展相对滞后。
3、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不完善造成对扶贫对象帮扶质量不高。由于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还处于起步阶段,水平较低,覆盖范围不广。还存在以下不足:一是城乡差距较大。城市保障水平总体比农村保障水平高,去年城市低保每人每月300元,而农村低保仅为每人每月130元。二是水平低。城市低保户的“三无”对象救助标准最高才每人每月350元,一般在200元左右,农村特困户救助只有每人每月90元。三是救助内容单一。目前只能勉强保障基本生活,对于扶贫对象就医、住房、入学有心无力。
(二)从微观层面上看
从微观层面来看,除极少数是个人原因造成贫困外,大部分还是由于因病、因残、因智障、因灾和无劳动力所致,还有一部分是因为无文化和无技术专长。
一是因病返贫。调查中,有3098户13057人的扶贫对象是因年老多病,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力,收入渠道较窄,并且其法定赡养人同样生活困难,不能或只能尽极小一部分的赡养义务,周而复始,恶性循环,更加导致生活困难。
二是因灾致贫。有5675户21439人的扶贫对象由于自然灾害或先天性原因导致身患残疾,从而丧失了全部或部分劳动能力,无法从事农业生产或工作,既影响整个家庭的生产发展,又需要家庭付出更多精力给予照顾,有的家庭还需照顾年幼的子女等,导致整个家庭无收入或收入低。
三是因智陷贫。有827户3584人的扶贫对象由于文化程度低,就业技能欠缺,就业率较低,长期处于待业和失业状态中,导致无稳定收入。再加上未能从事农业生产,使得经济收入来源渠道几乎为零,政府和社会的救济成为了最主要的经济来源。
三、对策建议
(一)以夯实发展基础促进贫困乡村持续发展
1、夯实扶贫对象稳定增收的基础。加强贫困地区土地整治、造地增粮、中低产田改造和高标准农田建设。采取多种形式兴办小型水利工程设施,增加有效灌溉面积,增强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积极组织有劳动能力的贫困农民投工投劳,按照村级道路施工要求,建设好贫困村的村级主干道。采取集中供水、城镇供水管网向农村延伸等方式,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
2、大力发展贫困地区社会事业。加快贫困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发展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健全困难学生资助体系,逐步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加强贫困农村支教力度,加大农村中小学生营养餐扶助:完善艰苦边远农村中小学教育特殊津贴发放管理,推进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逐步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费制度,落实国家助学金政策。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基本满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需求。完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开展文化“三下乡”和文明村镇创建活动,加强基层文化队伍建设。 3、以就业扶贫带动扶贫对象自我发展能力的提升。整合培训l资源和各类资金,大力开展农村劳动力培训,特别是扶贫对象的劳动力培训;开展实用技术培训,重点培训农村种养殖技术:大力开展创业培训,以创业带动就业。对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给予生活费、交通费等特殊补贴。加大农村贫困残疾人就业扶持力度。
(二)以扶贫开发攻坚推动贫困乡村整体发展
1、抓好专项扶贫。一是实施移民搬迁。对生活在交通闭塞、生存条件恶劣的人群实行移民扶贫搬迁。将移民扶贫搬迁与优化人口布局、生态环保、退耕还林、新农村建设、城镇化建设、创造就业机会等紧密结合,全面改善贫困移民生存和发展条件。二是实施贫困村整村推进。结合“三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按照“分类指导、一村一策”的原则,开展以“六改四普及”为主的村庄整治建设,加快道路交通、人畜饮水、广播通讯、文化教育、卫生医疗等设施建设。三是实施产业扶贫。以产业基地为支撑,以企业为龙头,以合作组织为纽带,以市场为导向,以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引导龙头企业和农业大户与贫困群众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四是支持革命老区建设。抓住实施罗霄山连片特困地区扶贫攻坚和支持中央苏区振兴发展机遇,用好用活中央、省有关政策,促进中央苏区振兴规划和新一批扶贫攻坚项目实施。
2、抓好行业扶贫工作。各行业部门要将改善贫困地区发展环境和条件作为本行业发展规划的重要内容,在资金、项目等方面向贫困乡村倾斜,帮助贫困乡村发展产业。完善基础设施,提升贫困乡村农业生产发展可持续性。开展科技扶贫,建立一批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科技示范村、示范户,提高科技在扶贫开发中的贡献率。积极开发旅游扶贫,发挥乡镇生态、自然资源优势,充分挖掘旅游资源,加快乡村旅游发展,拓展群众增收的新途径。发展公共卫生事业,健全市、乡、村三级医疗卫生保健网,人民群众医疗保健水平进一步提高。加快教育事业发展,提高贫困群众自我发展能力。
3、进一步强化社会扶贫。发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把扶贫对象真正当成自己的衣食父母和兄弟姐妹,以一种高尚的情操和豁达的胸怀扶老、助残、救孤、济困;发挥各种宣传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在社会营造浓厚的氛围,树立起关爱困难群体,彰显社会公平正义的良好风尚。定期开展“扶贫济困、支持社会慈善事业”先进人物评选、宣传,扩大社会影响,吸引更多的人参与到社会慈善事业中来:大力倡导“一帮一”和城市对口扶贫战略。鼓励社会团体、各级组织、企事业单位与贫困乡村密切联系,向困难群体伸出援助之手,慷慨解囊,特别是鼓励改革开放的成果受益者要先富带后富,当好“慈善家”,主动与困难家庭结成扶贫对子。对思想压力大的困难群体,要实施心理干预,帮助他们克服社会偏见,排除各种歧视,鼓励困难群体“自立”、“自爱”、“自尊”、“自强”,积极培育和推介通过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劳动技能培训、自主择业实现就业和再就业的好典型。
(三)以“造血”式扶贫促进扶贫对象脱贫致富
调查显示,有23045户扶贫对象能通过家庭种养等产业项目扶持实现脱贫致富。扶持扶贫对象发展产业:是使扶贫对象尽快脱贫致富的有效途径。多年的扶贫实践经验告诉我们,如用给予式的方式扶贫,换来的是惰性和不发展的结果。只有“造血”式扶贫才能把扶贫对象发展产业的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搞好“造血”式扶贫应采用“以奖代补扶持制”。
“以奖代补扶持制”是:产业项目一律由受扶的扶贫对象根据自己扶贫需求提出并实施,实施好后验收,验收后按标准计算补助款,将补助资金由县(市)扶贫资金专户直接打到扶贫对象的“一卡通”账户上。这就要求县(市)以上人民政府应预先制订好产业扶贫到户“以奖代补”实施细则。细则中应明确“谁有积极性谁优先”、“没有积极性的不扶持”的原则。明确各种产业项目扶持标准,如种植1亩脐橙可得奖补款1000元,养1头牛可得奖补款400元等。对主导产业项目的扶持标准可定高一些,引导他们自觉地融入主导产业发展之中。
在制定细则中要充分考虑国家财力及扶贫投入强度,确定扶持标准、规模,扶持资金应以村为单位作一个总控制,严格按照年度上级下达到市的扶贫到户扶持资金总额根据扶贫对象数量分配到村,实行超支由村负责自求平衡地按比例减少各户补助款。结余则留作下年专项使用。
(四)以提高保障能力建设实现解难济困
1、完善城乡低保制度。科学确定城乡低保标准,以人均收入为划分依据的基础之上,充分考虑疾病、灾祸等各种客观因素;建立城乡低保标准与经济同步增长和与最低工资、失业保险等制度相衔接的机制:提高低保救助标准,扩大低保范围,强化低保动态管理,逐步形成“低保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的动态管理机制,真正实现“应保尽保”的目标。
2、完善医疗保障机制。严格落实各种医疗优惠政策,切实保障困难群体的合法权益。对身息大病的特困群体进行专项补助。通过基本医疗救助后仍然很困难的家庭,例如血透、癌症、器官移植、白血病、严重慢性病等,制定审核办法、补助标准,进行专项补助。
3、完善养老保险制度。养老保险工作政策性很强,与困难群体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积极创造条件.为其开辟“绿色通道”.妥善解决他们的养老保险问题。尤其是要落实城镇困难群体在缴纳养老保险金方面的减、免、缓等政策。
4、完善教育援助体系。严格落实“两免一补”等国家针对困难家庭子女教育的相关优惠政策。建立困难家庭教育援助机制。如建立政府和社会共筹的专项助学基金和奖学基金,帮助贫困学子完成学业。
5、构建住房保障平台。建立城乡互动的住房保障体系。加大保障住房建设力度,提高住房供应能力。加大资金投入,加大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力度,让更多的人享受发展的成果。尤其是要针对扶贫对象既有改善住房条件的需求又无能力改造的实际,加强政策研究,切实帮助改善居住条件。
6、拓宽就业渠道。针对低收入群体的特点,要把增加公益性工作作为低收入群体新的就业渠道。采取政府购买岗位、事业单位腾出岗位、企业拓展岗位,推广岗位补贴的做法,开发照顾性的就业岗位:要利用定点职业培训机构资源优势,结合企业用工需求和求职者就业意向,有针对性地设置职业技能培训计划,保证培训质量,提高劳动者素质和就业能力:要积极援助就业困难家庭,通过就业优惠政策,如税费减免、小额贷款、就业补贴等实现就业再就业。
【作者简介】
谢远庆,江西省瑞金市扶贫和移民办。
责任编辑:刘忠林
一、扶贫对象生产生活基本状况
此次调查摸底工作涉及全市农村2011年建档立卡扶贫对象27304户、115566人,占全市农村总户数的23.3%、总人口的22.1%。其中享受五保及低保的扶贫对象有8710户、34592人。近年来,随着党的各项惠农政策不断增多,扶贫攻坚力度不断加大,扶贫对象生产生活状况在一定程度上逐步得到改善,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收入来源单一,人均纯收入低。大部分扶贫对象家庭因病、因残、因智等原因,使得经济收入低。由于受各种条件的制约,扶贫对象难以拓展增收渠道,全年收入主要来源于农业。2012年扶贫对象人均纯收入1863元,其中:来自农业即第一产业收入954元,所占比重为51.2%,工资性收入542元,所占比重为29.1%。
(二)文化素质低,自我发展能力弱。部分农村扶贫对象自身素质低,发展缺技术,经营怕风险,劳动缺技能,外出就业难,只能从事普通的农作物种植或打零工,收入来源单一。同时,由于经济和思想观念等方面的原因,子女教育也受到一定的影响,加之劳动力缺乏,使扶贫对象难以摆脱弱势地位。
(三)基本条件差,生活保障水平低。在住房保障方面,虽然我市大力开展了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工程、“两红”人员住房及其遗属危房改造工程,但扶贫对象的住房条件仍总体不容乐观。绝大部分调查对象居住在土坯结构房中,甚至无自有住房,有19143户扶贫对象家庭居住在危旧土坯房,占总户数70.1%,户均仅有75平方米。农村养老保险政策以及广播村村响、广播电视“进村入户”等惠民工程,为改善扶贫对象生活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扶贫对象作为特殊群体,由于自身家庭条件限制,仍然无法享受部分政策的阳光,如有的扶贫对象家庭根本就没有电器。调查显示,只有42%的家庭拥有电视机,12%的家庭有电冰箱,9%的家庭有通讯工具,这些电器多数都是亲戚朋友更新换代后的旧电器,有的根本就不能正常使用。
(四)收入差距扩大。2012年扶贫对象人均纯收入与非扶贫对象相比,收入差距由2011年的1:2.9扩大为1:3.5(以扶贫对象为100)。主要是由于财产性收入差距扩大较多引起的。
二、扶贫对象致贫原因分析
(一)从宏观层面上看
从宏观层面来看,主要是受到历史原因、自然条件、救助体系建设等因素的制约。
1、财政较困难造成地方自我发展能力不足。由于一直以来财力有限,加之历史原因和自然条件的制约,瑞金市农村特别是贫困乡村经济社会发展仍然较为滞后。尤其是1994年瑞金市被取消国定贫困县待遇后,因不在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之列,在“八七”扶贫攻坚计划及“十五”、“十一五”、“十二五”扶贫规划中,瑞金在扶持资金和扶贫开发重点村数量上与周边县相差巨大,三个五年扶贫规划仅有扶贫开发重点村111个,不到兴国、宁都、于都等县一个五年规划的扶贫开发重点村数量。
2、自然条件较差造成扶贫开发难度大。与周边县市相比,瑞金市有更多的群众生活在生存条件恶劣、地质灾害频发的地带,一定程度上给扶贫开发增加了难度。瑞金的贫困人口,从自然地理和分布特征来看,主要集中在生态环境脆弱、水土流失严重、农业基础条件薄弱、交通条件落后、科教文卫事业发展滞后的区域,造成农业生产条件和水平较差,抗灾能力低下,经济发展相对滞后。
3、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不完善造成对扶贫对象帮扶质量不高。由于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还处于起步阶段,水平较低,覆盖范围不广。还存在以下不足:一是城乡差距较大。城市保障水平总体比农村保障水平高,去年城市低保每人每月300元,而农村低保仅为每人每月130元。二是水平低。城市低保户的“三无”对象救助标准最高才每人每月350元,一般在200元左右,农村特困户救助只有每人每月90元。三是救助内容单一。目前只能勉强保障基本生活,对于扶贫对象就医、住房、入学有心无力。
(二)从微观层面上看
从微观层面来看,除极少数是个人原因造成贫困外,大部分还是由于因病、因残、因智障、因灾和无劳动力所致,还有一部分是因为无文化和无技术专长。
一是因病返贫。调查中,有3098户13057人的扶贫对象是因年老多病,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力,收入渠道较窄,并且其法定赡养人同样生活困难,不能或只能尽极小一部分的赡养义务,周而复始,恶性循环,更加导致生活困难。
二是因灾致贫。有5675户21439人的扶贫对象由于自然灾害或先天性原因导致身患残疾,从而丧失了全部或部分劳动能力,无法从事农业生产或工作,既影响整个家庭的生产发展,又需要家庭付出更多精力给予照顾,有的家庭还需照顾年幼的子女等,导致整个家庭无收入或收入低。
三是因智陷贫。有827户3584人的扶贫对象由于文化程度低,就业技能欠缺,就业率较低,长期处于待业和失业状态中,导致无稳定收入。再加上未能从事农业生产,使得经济收入来源渠道几乎为零,政府和社会的救济成为了最主要的经济来源。
三、对策建议
(一)以夯实发展基础促进贫困乡村持续发展
1、夯实扶贫对象稳定增收的基础。加强贫困地区土地整治、造地增粮、中低产田改造和高标准农田建设。采取多种形式兴办小型水利工程设施,增加有效灌溉面积,增强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积极组织有劳动能力的贫困农民投工投劳,按照村级道路施工要求,建设好贫困村的村级主干道。采取集中供水、城镇供水管网向农村延伸等方式,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
2、大力发展贫困地区社会事业。加快贫困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发展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健全困难学生资助体系,逐步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加强贫困农村支教力度,加大农村中小学生营养餐扶助:完善艰苦边远农村中小学教育特殊津贴发放管理,推进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逐步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费制度,落实国家助学金政策。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基本满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需求。完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开展文化“三下乡”和文明村镇创建活动,加强基层文化队伍建设。 3、以就业扶贫带动扶贫对象自我发展能力的提升。整合培训l资源和各类资金,大力开展农村劳动力培训,特别是扶贫对象的劳动力培训;开展实用技术培训,重点培训农村种养殖技术:大力开展创业培训,以创业带动就业。对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给予生活费、交通费等特殊补贴。加大农村贫困残疾人就业扶持力度。
(二)以扶贫开发攻坚推动贫困乡村整体发展
1、抓好专项扶贫。一是实施移民搬迁。对生活在交通闭塞、生存条件恶劣的人群实行移民扶贫搬迁。将移民扶贫搬迁与优化人口布局、生态环保、退耕还林、新农村建设、城镇化建设、创造就业机会等紧密结合,全面改善贫困移民生存和发展条件。二是实施贫困村整村推进。结合“三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按照“分类指导、一村一策”的原则,开展以“六改四普及”为主的村庄整治建设,加快道路交通、人畜饮水、广播通讯、文化教育、卫生医疗等设施建设。三是实施产业扶贫。以产业基地为支撑,以企业为龙头,以合作组织为纽带,以市场为导向,以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引导龙头企业和农业大户与贫困群众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四是支持革命老区建设。抓住实施罗霄山连片特困地区扶贫攻坚和支持中央苏区振兴发展机遇,用好用活中央、省有关政策,促进中央苏区振兴规划和新一批扶贫攻坚项目实施。
2、抓好行业扶贫工作。各行业部门要将改善贫困地区发展环境和条件作为本行业发展规划的重要内容,在资金、项目等方面向贫困乡村倾斜,帮助贫困乡村发展产业。完善基础设施,提升贫困乡村农业生产发展可持续性。开展科技扶贫,建立一批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科技示范村、示范户,提高科技在扶贫开发中的贡献率。积极开发旅游扶贫,发挥乡镇生态、自然资源优势,充分挖掘旅游资源,加快乡村旅游发展,拓展群众增收的新途径。发展公共卫生事业,健全市、乡、村三级医疗卫生保健网,人民群众医疗保健水平进一步提高。加快教育事业发展,提高贫困群众自我发展能力。
3、进一步强化社会扶贫。发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把扶贫对象真正当成自己的衣食父母和兄弟姐妹,以一种高尚的情操和豁达的胸怀扶老、助残、救孤、济困;发挥各种宣传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在社会营造浓厚的氛围,树立起关爱困难群体,彰显社会公平正义的良好风尚。定期开展“扶贫济困、支持社会慈善事业”先进人物评选、宣传,扩大社会影响,吸引更多的人参与到社会慈善事业中来:大力倡导“一帮一”和城市对口扶贫战略。鼓励社会团体、各级组织、企事业单位与贫困乡村密切联系,向困难群体伸出援助之手,慷慨解囊,特别是鼓励改革开放的成果受益者要先富带后富,当好“慈善家”,主动与困难家庭结成扶贫对子。对思想压力大的困难群体,要实施心理干预,帮助他们克服社会偏见,排除各种歧视,鼓励困难群体“自立”、“自爱”、“自尊”、“自强”,积极培育和推介通过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劳动技能培训、自主择业实现就业和再就业的好典型。
(三)以“造血”式扶贫促进扶贫对象脱贫致富
调查显示,有23045户扶贫对象能通过家庭种养等产业项目扶持实现脱贫致富。扶持扶贫对象发展产业:是使扶贫对象尽快脱贫致富的有效途径。多年的扶贫实践经验告诉我们,如用给予式的方式扶贫,换来的是惰性和不发展的结果。只有“造血”式扶贫才能把扶贫对象发展产业的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搞好“造血”式扶贫应采用“以奖代补扶持制”。
“以奖代补扶持制”是:产业项目一律由受扶的扶贫对象根据自己扶贫需求提出并实施,实施好后验收,验收后按标准计算补助款,将补助资金由县(市)扶贫资金专户直接打到扶贫对象的“一卡通”账户上。这就要求县(市)以上人民政府应预先制订好产业扶贫到户“以奖代补”实施细则。细则中应明确“谁有积极性谁优先”、“没有积极性的不扶持”的原则。明确各种产业项目扶持标准,如种植1亩脐橙可得奖补款1000元,养1头牛可得奖补款400元等。对主导产业项目的扶持标准可定高一些,引导他们自觉地融入主导产业发展之中。
在制定细则中要充分考虑国家财力及扶贫投入强度,确定扶持标准、规模,扶持资金应以村为单位作一个总控制,严格按照年度上级下达到市的扶贫到户扶持资金总额根据扶贫对象数量分配到村,实行超支由村负责自求平衡地按比例减少各户补助款。结余则留作下年专项使用。
(四)以提高保障能力建设实现解难济困
1、完善城乡低保制度。科学确定城乡低保标准,以人均收入为划分依据的基础之上,充分考虑疾病、灾祸等各种客观因素;建立城乡低保标准与经济同步增长和与最低工资、失业保险等制度相衔接的机制:提高低保救助标准,扩大低保范围,强化低保动态管理,逐步形成“低保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的动态管理机制,真正实现“应保尽保”的目标。
2、完善医疗保障机制。严格落实各种医疗优惠政策,切实保障困难群体的合法权益。对身息大病的特困群体进行专项补助。通过基本医疗救助后仍然很困难的家庭,例如血透、癌症、器官移植、白血病、严重慢性病等,制定审核办法、补助标准,进行专项补助。
3、完善养老保险制度。养老保险工作政策性很强,与困难群体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积极创造条件.为其开辟“绿色通道”.妥善解决他们的养老保险问题。尤其是要落实城镇困难群体在缴纳养老保险金方面的减、免、缓等政策。
4、完善教育援助体系。严格落实“两免一补”等国家针对困难家庭子女教育的相关优惠政策。建立困难家庭教育援助机制。如建立政府和社会共筹的专项助学基金和奖学基金,帮助贫困学子完成学业。
5、构建住房保障平台。建立城乡互动的住房保障体系。加大保障住房建设力度,提高住房供应能力。加大资金投入,加大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力度,让更多的人享受发展的成果。尤其是要针对扶贫对象既有改善住房条件的需求又无能力改造的实际,加强政策研究,切实帮助改善居住条件。
6、拓宽就业渠道。针对低收入群体的特点,要把增加公益性工作作为低收入群体新的就业渠道。采取政府购买岗位、事业单位腾出岗位、企业拓展岗位,推广岗位补贴的做法,开发照顾性的就业岗位:要利用定点职业培训机构资源优势,结合企业用工需求和求职者就业意向,有针对性地设置职业技能培训计划,保证培训质量,提高劳动者素质和就业能力:要积极援助就业困难家庭,通过就业优惠政策,如税费减免、小额贷款、就业补贴等实现就业再就业。
【作者简介】
谢远庆,江西省瑞金市扶贫和移民办。
责任编辑:刘忠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