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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火火”终于火了。
日前,北京警方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根据群众举报,依法立案侦查,打掉了一个在互联网蓄意制造传播谣言、恶意侵害他人名誉、非法攫取经济利益的网络推手公司—北京尔玛互动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抓获秦志晖(网名“秦火火”)、杨秀宇(网名“立二拆四”)及公司其他4名成员。
谣言自古就有,甚至是最古老的传播媒介。只不过,这种口口相传的传播方式在遭遇互联网后,其中的危险与危害无疑会被放大,甚至有可能在真相迟到之前,被某些群体组织所利用,造成社会的恐慌与动乱。
谣言是如何发生的
不可否认,每遇重大事件、社会危机发生,往往便是谣言满天飞的时候,也是对谣言进行严厉打击的时候。官方及主流媒体,甚至部分网络都将谣言认作黑色幽灵,与恐慌挂起钩了。
谣言在时间上确实总是与恐慌等社会危机或多或少同步,有时还直接引发着社会危机与恐慌。如奥尔波特的《谣言心理学》,他以1943年夏天美国几次种族骚乱为例进行分析,得出结论:“事实上,我们所掌握的证据是如此令人信服,以至于我们可以把它看做一个社会心理学的规律:从未有一场暴乱发生不带有谣言的鼓动、伴随和对激烈程度的激发。”因此,虽然“在任何情况下,我们都不能指责传闻是一场暴乱惟一或最初的始作俑者,然而它似乎总是在扮演帮凶的角色。”
国内社会心理学家周晓虹在论证谣言与恐慌关系时,援引的是1938年10月哥伦比亚广播公司播出《火星人入侵地球》节目引发的恐慌,1768年发生在中国的“叫魂”恐慌以及晚清一系列教案引发的冲突与骚动。但对谣言与恐慌关系的定性,周还是很谨慎,认为传言(谣言)“有可能导致集群恐慌”,“传言被认为是可能点燃火药桶的火星,可能使社会处于极其高热的危险状态。”
比如日本地震引发福岛核危机的时候,中国人也为之疯狂了,他们开始买盐。因为在网上,有谣言说:“碘可以防辐射,而日本核电厂泄漏之后,海水有污染,盐也不行了。”
事实上,减轻辐射所需的碘剂量,是24小时内一次性服用130毫克碘化钾,相当于99.4毫克碘元素。而加碘盐的含碘量最大值仅为每千克含30毫克碘,也就是说,要一次性服用3.3千克的盐。
所以,靠吃碘来防辐射,压根是不可能的。“比吃碘盐更不靠谱的说法是吃海带,”每千克鲜海带含碘最高是2.4毫克,所以你必须一次吃下41千克的海带,“这……这要是不撑死,也得吃得累死。”专业辟谣网站果壳网的编辑飘飘调侃道。
一些重大的商业行为,往往也伴随着谣言。比如去年发生的“螺旋藻事件”,人们能隐约看到这一点。其实,在更早一些时候,就有媒体消息称,某些国外同类产业经济体就对中国的螺旋藻市场垂涎已久,并意图进行世界性的行业垄断。正在此螺旋藻铅“超标”事件网络沸沸扬扬时,就有观察人士在网络撰文指出:此次事件为资本市场精心设置的一个“局”。此行业中上市企业汤臣倍健在事件第二天就宣布停牌,在渡过了一个3天小长假后,被国家药监局澄清铅未超标的汤臣倍健,迎来的却是复牌当天接近9%的跌幅。
谣言阻击战与“治谣”的法律依据
“秦火火”的被捕并非有关部门第一次向网络谣言出击。
早在2012年3月31日,新浪微博和腾讯微博曾发布公告称:“因近期微博评论中出现很多谣言等有害信息,3月31日到4月3日将关闭微博评论功能。”
“各类网络谣言经常出现,特别是最近一段时间,有个别网民在互联网上编造、传播所谓‘军车进京、北京出事’等谣言,产生了恶劣的社会影响。网络谣言已成为社会公害、网络‘毒瘤’。”据新华网报道,国家互联网信息办网络新闻协调局局长刘正荣、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保障局副局长赵志国,2012年4月12日就整治网络谣言的有关情况接受媒体采访时这样说。
这为当时新浪和腾讯微博关闭评论功能一事提供了注脚。北京市和广东省互联网信息管理部门针对这两家网站集中出现的谣言分别提出严肃批评,进行了相应惩处。
整治网络谣言的行动并不止于此。2012年4月16日,人民日报发文梳理《近年10起网络谣言案例》时提及“造谣‘军车进京’6人被拘16家网站被关”,即北京市公安机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在网上编造谣言的李某、唐某等6人依法拘留,对在网上传播相关谣言的其他人员进行了教育训诫。
针对谣言,目前我国也有多部法律对此进行了明文规定。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2000年9月20日国务院第31次常务会议通过)第二十条规定:制作、复制、发布、传播本办法第十五条所列内容之一的信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并由发证机关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经营许可证,通知企业登记机关;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并由备案机关责令暂时关闭网站直至关闭网站。
《刑法》第一百零五条也规定:“以造谣、诽谤或者其他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而目前实际中适用的法条多是援引《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第二十五条规定,即: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2013年4月26日,网民“一个人的孤单”在腾讯微博发帖称:“江西赣州安远出现禽流感了,男,39岁,22号高烧不退,25号抢救无效死亡。各位亲一定要注意啦!”
该帖内容系虚假信息。江西省赣州市安远县公安局查实发帖人为安远县22岁唐某(女),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辟谣的群体心理艺术
微博是网络谣言的高发地之一,对这样的综合性社交媒体平台来说,谣言更是一个复杂而危险的痼疾。如果没能及时辟谣,甚至会有关张歇业的风险,而辟谣也需要讲究更多的群体心理艺术。
早在2010年11月,新浪就成立了一个7人的辟谣小组。小组成员中,有的外语能力好,有的擅长网络搜索。“只有掌握了100%的可靠证据,我们才能辟谣。”新浪微博辟谣小组前组长谭超说。
在微博上,辟谣小组会在原微博上注明“此消息不实”,并贴上具体辟谣的网址,而不删除原微博。“因为我们此前调查发现,单纯的删除并不能给用户一个深刻的印象,而在原帖上注明不实,效果反而更好。”
去年8月11日,在微博上随即出现了一则谣言,称:“周克华没死,死者是一个警察”。负责腾讯微博内容运营中心的徐春柳,注意到这名警察在腾讯上是有微博的,于是徐春柳就把他的微博做了特意的推广,让警察自己在微博上辟谣。
“警察辟谣的效果,比官方发布消息其实要更好。”徐春柳说。和腾讯一样,新浪也很少用官方账号辟谣,更多是采用微博的自净功能。而很多政府部门的官方辟谣,效果甚至更差,网友似乎天然不愿意接受事件的急转直下。
有这么一项心理实验,2006年,密西根大学的布伦丹·奈恩(Brendan Nyhan)和乔治亚州立大学的杰森·雷夫勒(Jason Reifler)发现,在很多时候,当大脑接受了一个信息后,便会本能地捍卫它不被其他与之相斥的信息所侵犯。
如果更正的消息与人们原本的看法相违背,它反而会加深人们对错误信息的信任。就像一把逆火的枪,没能射出子弹,打中谣言,却让真实的信息在众目睽睽下,变得像忘记穿衣服一样愚蠢。
“谣言本身就是双向的,”徐春柳说:“影响力小的谣言,对当事人的影响也小,影响力大的谣言,对当事人的影响也就越大。所以当谣言影响力够大的时候,当事人自己就会有辟谣的欲望。比如抢盐那阵子,盐业公司的人也会及时发布信息。”
成功的谣言有很多,成功到一再出现,每过一段时间就火一次,让辟谣无力。比如针对少林寺方丈释永信的谣言总是每隔一段时间就要爆发一次。一家知名网站高层曾对有关部门建议,建立一个谣言数据库,由国家有关部门来组织,各家网站、媒体都可以共享,首次出现的谣言入库,并非首次出现的谣言可以第一时间做出判断和处理。不过,有关部门目前还没有这个打算。
广发银行济南分行积极做好现金业务服务
本刊讯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2012年5月18日正式对外营业,目前下辖两个对外营业网点:济南分行营业部和济南市中支行。济南分行各营业网点均为全功能服务网点,可以办理个人账户开立、活期存款、定期存款、存款证明开立、零币兑换、残损币兑换、假币收缴等全部现金业务。
本着“客户为先,真情服务”的管理理念,济南分行设身处地为客户着想,周到细致做好每一笔现金业务,面对客户的询问和质疑,济南分行一线员工总是耐心解释,以理服人,以情动人,截至目前,济南分行未收到一笔客户现金业务投诉。
为更好的服务客户,济南分行今年一方面加大自身培训力度,提高一线员工业务素质和技能水平,从而提高业务办理速度,缩短客户等待时间;另一方面积极开展残损币、零币兑换活动,充分发挥银行调节市场流通中货币面额、版别、新旧的功能,为社会各阶层提供周到的现金兑换服务。客户可以根据自身需要,提前向济南分行预约申请兑换业务,济南分行将按照客户需求尽快联系人民银行调配现金,办理兑换。
广发银行济南分行以真诚、热情的服务,竭诚欢迎各界人士莅临指导。 (李港涛)
日前,北京警方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根据群众举报,依法立案侦查,打掉了一个在互联网蓄意制造传播谣言、恶意侵害他人名誉、非法攫取经济利益的网络推手公司—北京尔玛互动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抓获秦志晖(网名“秦火火”)、杨秀宇(网名“立二拆四”)及公司其他4名成员。
谣言自古就有,甚至是最古老的传播媒介。只不过,这种口口相传的传播方式在遭遇互联网后,其中的危险与危害无疑会被放大,甚至有可能在真相迟到之前,被某些群体组织所利用,造成社会的恐慌与动乱。
谣言是如何发生的
不可否认,每遇重大事件、社会危机发生,往往便是谣言满天飞的时候,也是对谣言进行严厉打击的时候。官方及主流媒体,甚至部分网络都将谣言认作黑色幽灵,与恐慌挂起钩了。
谣言在时间上确实总是与恐慌等社会危机或多或少同步,有时还直接引发着社会危机与恐慌。如奥尔波特的《谣言心理学》,他以1943年夏天美国几次种族骚乱为例进行分析,得出结论:“事实上,我们所掌握的证据是如此令人信服,以至于我们可以把它看做一个社会心理学的规律:从未有一场暴乱发生不带有谣言的鼓动、伴随和对激烈程度的激发。”因此,虽然“在任何情况下,我们都不能指责传闻是一场暴乱惟一或最初的始作俑者,然而它似乎总是在扮演帮凶的角色。”
国内社会心理学家周晓虹在论证谣言与恐慌关系时,援引的是1938年10月哥伦比亚广播公司播出《火星人入侵地球》节目引发的恐慌,1768年发生在中国的“叫魂”恐慌以及晚清一系列教案引发的冲突与骚动。但对谣言与恐慌关系的定性,周还是很谨慎,认为传言(谣言)“有可能导致集群恐慌”,“传言被认为是可能点燃火药桶的火星,可能使社会处于极其高热的危险状态。”
比如日本地震引发福岛核危机的时候,中国人也为之疯狂了,他们开始买盐。因为在网上,有谣言说:“碘可以防辐射,而日本核电厂泄漏之后,海水有污染,盐也不行了。”
事实上,减轻辐射所需的碘剂量,是24小时内一次性服用130毫克碘化钾,相当于99.4毫克碘元素。而加碘盐的含碘量最大值仅为每千克含30毫克碘,也就是说,要一次性服用3.3千克的盐。
所以,靠吃碘来防辐射,压根是不可能的。“比吃碘盐更不靠谱的说法是吃海带,”每千克鲜海带含碘最高是2.4毫克,所以你必须一次吃下41千克的海带,“这……这要是不撑死,也得吃得累死。”专业辟谣网站果壳网的编辑飘飘调侃道。
一些重大的商业行为,往往也伴随着谣言。比如去年发生的“螺旋藻事件”,人们能隐约看到这一点。其实,在更早一些时候,就有媒体消息称,某些国外同类产业经济体就对中国的螺旋藻市场垂涎已久,并意图进行世界性的行业垄断。正在此螺旋藻铅“超标”事件网络沸沸扬扬时,就有观察人士在网络撰文指出:此次事件为资本市场精心设置的一个“局”。此行业中上市企业汤臣倍健在事件第二天就宣布停牌,在渡过了一个3天小长假后,被国家药监局澄清铅未超标的汤臣倍健,迎来的却是复牌当天接近9%的跌幅。
谣言阻击战与“治谣”的法律依据
“秦火火”的被捕并非有关部门第一次向网络谣言出击。
早在2012年3月31日,新浪微博和腾讯微博曾发布公告称:“因近期微博评论中出现很多谣言等有害信息,3月31日到4月3日将关闭微博评论功能。”
“各类网络谣言经常出现,特别是最近一段时间,有个别网民在互联网上编造、传播所谓‘军车进京、北京出事’等谣言,产生了恶劣的社会影响。网络谣言已成为社会公害、网络‘毒瘤’。”据新华网报道,国家互联网信息办网络新闻协调局局长刘正荣、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保障局副局长赵志国,2012年4月12日就整治网络谣言的有关情况接受媒体采访时这样说。
这为当时新浪和腾讯微博关闭评论功能一事提供了注脚。北京市和广东省互联网信息管理部门针对这两家网站集中出现的谣言分别提出严肃批评,进行了相应惩处。
整治网络谣言的行动并不止于此。2012年4月16日,人民日报发文梳理《近年10起网络谣言案例》时提及“造谣‘军车进京’6人被拘16家网站被关”,即北京市公安机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在网上编造谣言的李某、唐某等6人依法拘留,对在网上传播相关谣言的其他人员进行了教育训诫。
针对谣言,目前我国也有多部法律对此进行了明文规定。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2000年9月20日国务院第31次常务会议通过)第二十条规定:制作、复制、发布、传播本办法第十五条所列内容之一的信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并由发证机关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经营许可证,通知企业登记机关;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并由备案机关责令暂时关闭网站直至关闭网站。
《刑法》第一百零五条也规定:“以造谣、诽谤或者其他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而目前实际中适用的法条多是援引《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第二十五条规定,即: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2013年4月26日,网民“一个人的孤单”在腾讯微博发帖称:“江西赣州安远出现禽流感了,男,39岁,22号高烧不退,25号抢救无效死亡。各位亲一定要注意啦!”
该帖内容系虚假信息。江西省赣州市安远县公安局查实发帖人为安远县22岁唐某(女),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辟谣的群体心理艺术
微博是网络谣言的高发地之一,对这样的综合性社交媒体平台来说,谣言更是一个复杂而危险的痼疾。如果没能及时辟谣,甚至会有关张歇业的风险,而辟谣也需要讲究更多的群体心理艺术。
早在2010年11月,新浪就成立了一个7人的辟谣小组。小组成员中,有的外语能力好,有的擅长网络搜索。“只有掌握了100%的可靠证据,我们才能辟谣。”新浪微博辟谣小组前组长谭超说。
在微博上,辟谣小组会在原微博上注明“此消息不实”,并贴上具体辟谣的网址,而不删除原微博。“因为我们此前调查发现,单纯的删除并不能给用户一个深刻的印象,而在原帖上注明不实,效果反而更好。”
去年8月11日,在微博上随即出现了一则谣言,称:“周克华没死,死者是一个警察”。负责腾讯微博内容运营中心的徐春柳,注意到这名警察在腾讯上是有微博的,于是徐春柳就把他的微博做了特意的推广,让警察自己在微博上辟谣。
“警察辟谣的效果,比官方发布消息其实要更好。”徐春柳说。和腾讯一样,新浪也很少用官方账号辟谣,更多是采用微博的自净功能。而很多政府部门的官方辟谣,效果甚至更差,网友似乎天然不愿意接受事件的急转直下。
有这么一项心理实验,2006年,密西根大学的布伦丹·奈恩(Brendan Nyhan)和乔治亚州立大学的杰森·雷夫勒(Jason Reifler)发现,在很多时候,当大脑接受了一个信息后,便会本能地捍卫它不被其他与之相斥的信息所侵犯。
如果更正的消息与人们原本的看法相违背,它反而会加深人们对错误信息的信任。就像一把逆火的枪,没能射出子弹,打中谣言,却让真实的信息在众目睽睽下,变得像忘记穿衣服一样愚蠢。
“谣言本身就是双向的,”徐春柳说:“影响力小的谣言,对当事人的影响也小,影响力大的谣言,对当事人的影响也就越大。所以当谣言影响力够大的时候,当事人自己就会有辟谣的欲望。比如抢盐那阵子,盐业公司的人也会及时发布信息。”
成功的谣言有很多,成功到一再出现,每过一段时间就火一次,让辟谣无力。比如针对少林寺方丈释永信的谣言总是每隔一段时间就要爆发一次。一家知名网站高层曾对有关部门建议,建立一个谣言数据库,由国家有关部门来组织,各家网站、媒体都可以共享,首次出现的谣言入库,并非首次出现的谣言可以第一时间做出判断和处理。不过,有关部门目前还没有这个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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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着“客户为先,真情服务”的管理理念,济南分行设身处地为客户着想,周到细致做好每一笔现金业务,面对客户的询问和质疑,济南分行一线员工总是耐心解释,以理服人,以情动人,截至目前,济南分行未收到一笔客户现金业务投诉。
为更好的服务客户,济南分行今年一方面加大自身培训力度,提高一线员工业务素质和技能水平,从而提高业务办理速度,缩短客户等待时间;另一方面积极开展残损币、零币兑换活动,充分发挥银行调节市场流通中货币面额、版别、新旧的功能,为社会各阶层提供周到的现金兑换服务。客户可以根据自身需要,提前向济南分行预约申请兑换业务,济南分行将按照客户需求尽快联系人民银行调配现金,办理兑换。
广发银行济南分行以真诚、热情的服务,竭诚欢迎各界人士莅临指导。 (李港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