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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分税制的现行体制下仍存在转移支付制度不规范、某些收入划分不合理,地方税收体系不完善,地方政府过度透支未来财力等问题。在渐进式改革的大背景下,笔者认为在坚持分税制的基奄框架的大前提下,有必要把明确政府事权和支出范围,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和建立合理科学的地方税体系作为财政体制改革的重点,处理好分税制的渐进性改革与配套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