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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经历了三次重大改革,但运行模式并未发生根本性变化,目前仍存在两个主要问题,即缴费标准不合理、个人账户形同虚设;针对我国养老保险制度运行模式的特殊性(既不属于基金制也不属于现收现付制),提出如下改革思路:对于养老金缴费制度,不应不分工资多少和企业效益大小对个人同使用8%、对企业同使用20%的征收标准,对个人应当参考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办法,对企业应当根据若干因素划分等级,实行不等比例的收取标准;对于养老金给付制度,应当运用现代资金管理手段让个人账户真正的“活”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