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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我国是个法制国家,随着我国法律的逐步完善,国家和社会对法学人才需求量也逐年增加,而高校又是培养法学人才的主要场所,但目前,我国高校法学教育还存在一些问题,影响着高校的法学教育。本文对这些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出相关对策来改善我国高校法学教育。
【关键词】:高校;法学教育;问题;对策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以及依法治国政策的逐步深入,法律已涉及到人们生活中的各个方面,为了满足人民、社会、国家对法学人才的需要以及满足我国的法制建设,我国各高校在法学方面逐步加大法学专业的开设力度,扩大法学专业的招生规模,大力培养新型法学人才。但在法学专业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诸多问题,影响着高校法学教育。
一、我国高校法学教育存在的问题
1、法学教育目标定位不当。法学教育目标是针对社会、国家的需要来制定,然而很多高校的法学教育目标偏离了实际需要,其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其一,高校的法学教育是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进行法学素质教育,教学大纲又是按照社会和国家需要的人才进行制定,但由于社会发展在前,教育改革在后,使法学教育改革的速度跟不上社会发展的速度,而社会需要的法学人才要求是从职业方面的需要来制定,与高校的法学素质教育存在一定的偏差,造成高校法学教育满足不了法学职业的需求;其二,地方高校的法学本科生与重点院校的法学学生相比,在综合素质方面不占优势,从而把法学学生的考研通过率、司法资格考试通过率用来提高学校的知名度和声誉,并以此为教育目标;第三,法学是一门应用型、实用型的学科,然而很多高校培养许多学术型法学硕士、学术型法学博士等人员,虽然具有较高的法学素质,但缺乏实际工作所具有的要求,很难融入到社会工作中,也造成了社会教育资源浪费的现象。
2、课堂教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首先,教学方法落后。由于法学知识较为理论化,教师通过灌输的方法或者让学生通过死记硬背来获取理论知识,导致课堂教学沉闷、枯燥,虽然很多学校拥有多媒体教室,但教师普遍把它当做电子黑板来用。这样既不能培养学生的法学思维能力和法学逻辑能力,也不能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其次,教学内容相对与社会发展而言较为陈旧,就目前来看,我国高校开设的与法学相关专业都是社会中早已出现的职业,法学教学内容和显示的热点问题虽然也具有代表性,但由于社会发展较快,这些内容就显得陈旧、落后,而当前新型的法学热点在教材中涉及的较少。
3、对学生的考评、考核制度落后。当前,高校对法学方面的考评、考核主要还是延续传统的应试考试作为主要方法,迫使学生普遍的以通过考评为学习目标,导致很多学生具有较强的理论知识,而动手、动口能力较差,难以做到学以致用,造成很多学生出现纸上谈兵的情况发生,也让学生毕业后难以适应法学相关职业。
4、社會实践教学环节较为薄弱。法学是一门应用型的学科,必须要有较多的实践教学才更有利于培养出应用型人才,但我国高校普遍存在实践教学薄弱的情况,其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方面,就当前法学教育而言,教师普遍的重视理论知识的教学,对实践教学的重视度不够;另一方面,法学社会实践教学有较大的难度,教师在主观上展现出不积极的态度。虽然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引入一些社会事件让学生讨论,但这毕竟是在课堂,很大程度的简化了事件,而社会中的事件就较为复杂、多变,容易导致理论知识与能力、社会的脱节。
二、改善我国法学教育的对策
1、优化教学课程。法学教育质量的高低很大程度的取决于课程是否合理、科学,因此,必须要不断的优化教学课程。首先,高校法学教育人员要深入社会、人才市场、以及事业单位进行调查,掌握社会、国家所需要的法学人才类型,依据社会和国家的需要来制定教育目标,培养和教育应用型、实用型的法学人才,避免教育目标定位不当的情况发生;其次,要不断的精修法学教材。教材是培养和教育人才的根本,所以必须要保证教材的实用性、先进性以及有效性,因此,高校也要通过对社会充分调查的方法来掌握社会发展动态,有助于提高对法学新型人才的预见性,以便对教材进行精修和淘汰、改进法学专业课程;第三,提高法学专业以外的选修课程。法学人才不仅要具备法学专业知识,还需要具有广泛的社会知识、人文知识等,以便扩展法学思维、法学能力以及法律业务范围。例如,提高法学学生的社会学、经济学、哲学、心里学等选修课程的比重,对学生今后的发展有很大的帮助。
2、改善教学方法。首先,要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在课堂教学中,教师要积极、主动的活跃教学气氛,增加师生互动力度,提高学生主动学习的积极性。有多媒体教室的学校要充分发挥其作用,例如,添加教学图片、教学视频等实现趣味性教学;其次,加大案例教学的力度。课堂中引入案例教学不仅可以提高学生对法学知识的理解程度,也可以让学生对所学的法学知识进行总结、运用,同时有效的巩固了法学知识,因此,在理论知识教学的过程中要充分的应用案例教学的方法进行教学;第三,加强实践教学。实践教学是法学教育不可缺少的部分,而且必要通过内外两种途径加强实践教学,才能让学生提高对法学知识的应用能力。在高校内部,教学中要设置模拟法庭、法律援助所等教学机构,让学生运用所学的法学知识,模拟处理生活中的各种案件。在学校外部,教师不仅要鼓励学生进入社会对具体事件进行调查,然后研究解决方案,还要在学生实习的过程中引导学生参与处理真实的社会法律事件,有助于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
3、改进教学评价体系。教学评价体系不仅可以有效的促进学生对理论知识的学习,也可以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进而提高教学质量和培养更多的实用型人才。我国高校目前的考评方式主要是考试和撰写论文,这些考评方式主要对学生所学的法学理论知识、法学分析能力进行考核,而对知识的实践运用能力考核较少,随着信息技术的逐步发展,这种考评方式逐渐失去了意义和作用,例如,撰写论文方面,学生普遍摘抄网络内容,然后加以修改成为自己的文章,严格的说这不是学生原创作品,不能准确的考核学生的能力。因此,必须要改进评价体系,把学生对知识的运用能力、实践能力纳入考评范围,实现对学生能力的全面考核。
参考文献:
[1]陆俊,殷玉洁. 关于高校法学教育的意识形态功能问题的思考[J]. 北京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v.30;No.10202:62-66.
[2]姚迪迪. 普通高校非法学专业法学教育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以肇庆学院为例[J]. 肇庆学院学报,2015,v.36;No.13303:93-96.
[3]朱全宝. 高校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脱节的困境及其突破[J]. 宁波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17,v.39;No.18501:104-108.
【关键词】:高校;法学教育;问题;对策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以及依法治国政策的逐步深入,法律已涉及到人们生活中的各个方面,为了满足人民、社会、国家对法学人才的需要以及满足我国的法制建设,我国各高校在法学方面逐步加大法学专业的开设力度,扩大法学专业的招生规模,大力培养新型法学人才。但在法学专业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诸多问题,影响着高校法学教育。
一、我国高校法学教育存在的问题
1、法学教育目标定位不当。法学教育目标是针对社会、国家的需要来制定,然而很多高校的法学教育目标偏离了实际需要,其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其一,高校的法学教育是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进行法学素质教育,教学大纲又是按照社会和国家需要的人才进行制定,但由于社会发展在前,教育改革在后,使法学教育改革的速度跟不上社会发展的速度,而社会需要的法学人才要求是从职业方面的需要来制定,与高校的法学素质教育存在一定的偏差,造成高校法学教育满足不了法学职业的需求;其二,地方高校的法学本科生与重点院校的法学学生相比,在综合素质方面不占优势,从而把法学学生的考研通过率、司法资格考试通过率用来提高学校的知名度和声誉,并以此为教育目标;第三,法学是一门应用型、实用型的学科,然而很多高校培养许多学术型法学硕士、学术型法学博士等人员,虽然具有较高的法学素质,但缺乏实际工作所具有的要求,很难融入到社会工作中,也造成了社会教育资源浪费的现象。
2、课堂教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首先,教学方法落后。由于法学知识较为理论化,教师通过灌输的方法或者让学生通过死记硬背来获取理论知识,导致课堂教学沉闷、枯燥,虽然很多学校拥有多媒体教室,但教师普遍把它当做电子黑板来用。这样既不能培养学生的法学思维能力和法学逻辑能力,也不能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其次,教学内容相对与社会发展而言较为陈旧,就目前来看,我国高校开设的与法学相关专业都是社会中早已出现的职业,法学教学内容和显示的热点问题虽然也具有代表性,但由于社会发展较快,这些内容就显得陈旧、落后,而当前新型的法学热点在教材中涉及的较少。
3、对学生的考评、考核制度落后。当前,高校对法学方面的考评、考核主要还是延续传统的应试考试作为主要方法,迫使学生普遍的以通过考评为学习目标,导致很多学生具有较强的理论知识,而动手、动口能力较差,难以做到学以致用,造成很多学生出现纸上谈兵的情况发生,也让学生毕业后难以适应法学相关职业。
4、社會实践教学环节较为薄弱。法学是一门应用型的学科,必须要有较多的实践教学才更有利于培养出应用型人才,但我国高校普遍存在实践教学薄弱的情况,其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方面,就当前法学教育而言,教师普遍的重视理论知识的教学,对实践教学的重视度不够;另一方面,法学社会实践教学有较大的难度,教师在主观上展现出不积极的态度。虽然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引入一些社会事件让学生讨论,但这毕竟是在课堂,很大程度的简化了事件,而社会中的事件就较为复杂、多变,容易导致理论知识与能力、社会的脱节。
二、改善我国法学教育的对策
1、优化教学课程。法学教育质量的高低很大程度的取决于课程是否合理、科学,因此,必须要不断的优化教学课程。首先,高校法学教育人员要深入社会、人才市场、以及事业单位进行调查,掌握社会、国家所需要的法学人才类型,依据社会和国家的需要来制定教育目标,培养和教育应用型、实用型的法学人才,避免教育目标定位不当的情况发生;其次,要不断的精修法学教材。教材是培养和教育人才的根本,所以必须要保证教材的实用性、先进性以及有效性,因此,高校也要通过对社会充分调查的方法来掌握社会发展动态,有助于提高对法学新型人才的预见性,以便对教材进行精修和淘汰、改进法学专业课程;第三,提高法学专业以外的选修课程。法学人才不仅要具备法学专业知识,还需要具有广泛的社会知识、人文知识等,以便扩展法学思维、法学能力以及法律业务范围。例如,提高法学学生的社会学、经济学、哲学、心里学等选修课程的比重,对学生今后的发展有很大的帮助。
2、改善教学方法。首先,要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在课堂教学中,教师要积极、主动的活跃教学气氛,增加师生互动力度,提高学生主动学习的积极性。有多媒体教室的学校要充分发挥其作用,例如,添加教学图片、教学视频等实现趣味性教学;其次,加大案例教学的力度。课堂中引入案例教学不仅可以提高学生对法学知识的理解程度,也可以让学生对所学的法学知识进行总结、运用,同时有效的巩固了法学知识,因此,在理论知识教学的过程中要充分的应用案例教学的方法进行教学;第三,加强实践教学。实践教学是法学教育不可缺少的部分,而且必要通过内外两种途径加强实践教学,才能让学生提高对法学知识的应用能力。在高校内部,教学中要设置模拟法庭、法律援助所等教学机构,让学生运用所学的法学知识,模拟处理生活中的各种案件。在学校外部,教师不仅要鼓励学生进入社会对具体事件进行调查,然后研究解决方案,还要在学生实习的过程中引导学生参与处理真实的社会法律事件,有助于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
3、改进教学评价体系。教学评价体系不仅可以有效的促进学生对理论知识的学习,也可以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进而提高教学质量和培养更多的实用型人才。我国高校目前的考评方式主要是考试和撰写论文,这些考评方式主要对学生所学的法学理论知识、法学分析能力进行考核,而对知识的实践运用能力考核较少,随着信息技术的逐步发展,这种考评方式逐渐失去了意义和作用,例如,撰写论文方面,学生普遍摘抄网络内容,然后加以修改成为自己的文章,严格的说这不是学生原创作品,不能准确的考核学生的能力。因此,必须要改进评价体系,把学生对知识的运用能力、实践能力纳入考评范围,实现对学生能力的全面考核。
参考文献:
[1]陆俊,殷玉洁. 关于高校法学教育的意识形态功能问题的思考[J]. 北京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v.30;No.10202:62-66.
[2]姚迪迪. 普通高校非法学专业法学教育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以肇庆学院为例[J]. 肇庆学院学报,2015,v.36;No.13303:93-96.
[3]朱全宝. 高校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脱节的困境及其突破[J]. 宁波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17,v.39;No.18501:104-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