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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的书面异议被驳回后.应当根据其权利主张与原判决、裁定之间的关系,依法选择通过审判监督程序或者执行异议之诉维护其合法权益。二、执行异议之诉是对案外人权利保护提供的司法救济途径.针对的是执行行为本身.核心在于以案外人是否对执行标的具有足以阻却执行程序的正当权利为前提。就执行程序应当继续还是应该停止做出评价和判断。如案外人权利主张所指向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或者其诉讼请求所指向的标的物.与原判决、裁定确定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或者该权利义务关系的客体具有同一性.执行标的就是作为执行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