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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儿童舞蹈创编》是一门教授儿童舞蹈创作方向的专业基础课程,面对公费师范生的培养,如何有别于舞蹈专业方向的舞蹈创编课程,并在“师范教育”背景下使课程体现“师范性”的特点,激发学生创新能力的同时,转换学生课堂中的身份,引导学生形成教学方面的意识,是研究课程的主旨和方向。
关键词:“师范教育”;六年制公费师范生;《儿童舞蹈创编》
中图分类号:G633.95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2177(2020)24-0101-02
0引言
六年制公费师范生是湖南省农村小学教育事业中的新增力量和师资保障,教学认知与教学能力的养成对于六年制公费师范生的培养来说至关重要。《儿童舞蹈创编》作为一门特色专业基础课程,教学内容侧重于舞蹈编创专业领域知识的教授,与师范生教育的培养目的大相径庭。因此,本文立足于“师范教育”背景下,探讨“师范性”在专业技能课程方面渗透的重要意义。
首先,六年制公费师范生的课程在教学内容、教学方式、教学关系等方面都应区别于非师范生的教育。《儿童舞蹈创编》课程主要培养学生分析舞蹈作品与创作舞蹈作品的能力,而因此认为习得专业领域知识就等同于掌握教学能力和胜任教学工作的观点有些片面。由于舞蹈普及教育不需要专业化,因此对于教学内容及教材应该具有针对性,而不应该生搬硬套专业舞蹈教育模式[1]。如果学生不能在课程实践中探索,准确把握师范教育的教学理念,就会与师范院校人才培养目标相脱节,最终导致学生今后面对新型课堂无所适从。
其次,六年制公费师范生的培养需要避免将学生置于“既不师范,又不专业”的尴尬处境。《儿童舞蹈创编》课程内容的教学重点是以教授儿童舞蹈创编的专业基础知识与培养创作儿童舞蹈作品的能力为出发点,提升学生创造性精神。可以看出,其课程教学缺乏师范意识,偏离了师范学院办学目标及发展轨道。其实对已步入教学岗位的师范生而言,需要创作儿童舞蹈作品的机会不多,多数时间以课堂教学为主。因此,在基础教育改革浪潮的今天,六年制师范生在具备专业能力的同时还需要进一步强化教育教学能力。
最后,六年制公费师范生教育应突出“师范性”的独立品质。虽然《儿童舞蹈创编》突出以儿童作为舞蹈创作对象的特点,但课程的知识架构基本借鉴、参考专业艺术院校舞蹈创编类课程的内容设置。这使得现阶段课程在教学内容和教学目标方面披上了“舞蹈专业化”这层外衣,导致其“师范性”教育特征不鲜明。舞蹈素质教育尚未纳入义务教育的范畴,且舞蹈课程还未进入到中小学课程设置阶段,因此我们需要思考的问题是,作为农村小学教育事业的师资力量,今后面对小学开设的舞蹈课程应该教什么?以及如何教?
1教学理念在《儿童舞蹈创编》课程中的更新
“师必出于师范,欲教育普及国民而不求师则无导。”作为重点培养师资的师范类院校,承担着培养“普及教育型”教师的培养重任。因此,课程中秉承何种教学理念对于学生今后从事教学工作至关重要。
首先,《儿童舞蹈创编》课程以提升舞蹈创作专业技能为侧重,主要教学目的是通过理论联系实践使学生掌握儿童舞蹈创编的专业基础知识与作品编排能力。这一教学理念的问題在于忽视了“师范性”的特点在课程中的深入渗透。对于六年制公费师范生的培养来说,专业技能固然是学生今后步入教学岗位所必备的基础能力,但课程的设置不能以“学科本位”的理念为主导,强调学科专业知识的传授,从而在课堂教学中忽视对师范生的“身份认知”。其次,师范生在课上学习大量的专业技能知识,潜移默化下形成的是专业化教学培养模式的思维定式,而这一思维定式并不能适应往后的普及型教学工作。因此,如何在课程中灌输学生教育教学的认知与理念,是六年制公费师范生《儿童舞蹈创编》课程改革和避免“专业化”的先决条件之一。
《儿童舞蹈创编》的课堂教学模式是以专业化舞蹈的教学模式为架构的,其设置在形成学生教学思维方面则毫无作用,从而导致学生无法胜任今后的教学任务。《素质教育舞蹈》是著名舞蹈家、教育家、美学家吕艺生教授在素质教育与舞蹈美育领域的研究成果,它提供了面向全体学生的舞蹈普及教育教学的思考新维度。该课程一反专业知识单纯与平面传授的传统,注重内在联系与整合中融会贯通的立体式教学,并通过立体化的、高度综合的学习,在主观能动性的自觉状态中获得一切人所需要的素质要素[2]。将此教学理念融入六年制公费师范生的《儿童舞蹈创编》课程中,以输出多维度《素质教育舞蹈》的教学理念为导向,培养学生创新等多方面的综合能力,并突出“师范性”的特征,避免日后在教学实践中照搬专业化的教学模式。
2教学模式在《儿童舞蹈创编》课程中的转变
《儿童舞蹈创编》课程改革的关键不是摒弃或是去简化课程专业技能的内容,而是对教学模式——“专业化培养”进行“普及教育型”的承接与转化。因此,课程改革的核心应集中体现其教学性质。结合教学实际情况,将儿童舞蹈作品创作转换为教学课例的设计,将学生当作素质教育舞蹈教师,活跃在新型的课堂教学中。在培养学生创新等综合能力的基础上,重点突出学生的教学意识与能力,从而达到国家对于新型教师的要求。
国家素质教育方针的全面实施,对课程建设与教学改革运用综合性原则提出了要求。素质教育舞蹈不是纯技能化教育,而是以培育普通人所应具有的素质为主要目标的教育[3]。笔者认为,《素质教育舞蹈》能够改善师范院校专业课程中只偏重专业技能知识教授的问题。第一,其课程以学生为主体,从培养学生综合素质能力的角度出发。第二,课程包容性使学生最大限度的将不同类别的学科知识与舞蹈知识相结合。第三,可加强各个学科与不同类型舞蹈课程之间联系的纽带。课程的综合性利于改变课程教学过于强调技术技能,淡化专业界限,加强学科间的联系,从而保证学生全面、均衡、富有个性地发展。《儿童舞蹈创编》课堂中引入吕艺生教授的《素质教育舞蹈》的教学模式,能够指导学生充分运用自身专业技能与知识架构,将其转化为知识点运用于新舞蹈教学课例设计中。这种方式既能改善课程内容过于专业化的问题,更凸显师范教育培养中“师范性”的特点,又能让学生从多维度认知舞蹈普及教育,适应今后的中小学艺术新课堂。
关键词:“师范教育”;六年制公费师范生;《儿童舞蹈创编》
中图分类号:G633.95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2177(2020)24-0101-02
0引言
六年制公费师范生是湖南省农村小学教育事业中的新增力量和师资保障,教学认知与教学能力的养成对于六年制公费师范生的培养来说至关重要。《儿童舞蹈创编》作为一门特色专业基础课程,教学内容侧重于舞蹈编创专业领域知识的教授,与师范生教育的培养目的大相径庭。因此,本文立足于“师范教育”背景下,探讨“师范性”在专业技能课程方面渗透的重要意义。
首先,六年制公费师范生的课程在教学内容、教学方式、教学关系等方面都应区别于非师范生的教育。《儿童舞蹈创编》课程主要培养学生分析舞蹈作品与创作舞蹈作品的能力,而因此认为习得专业领域知识就等同于掌握教学能力和胜任教学工作的观点有些片面。由于舞蹈普及教育不需要专业化,因此对于教学内容及教材应该具有针对性,而不应该生搬硬套专业舞蹈教育模式[1]。如果学生不能在课程实践中探索,准确把握师范教育的教学理念,就会与师范院校人才培养目标相脱节,最终导致学生今后面对新型课堂无所适从。
其次,六年制公费师范生的培养需要避免将学生置于“既不师范,又不专业”的尴尬处境。《儿童舞蹈创编》课程内容的教学重点是以教授儿童舞蹈创编的专业基础知识与培养创作儿童舞蹈作品的能力为出发点,提升学生创造性精神。可以看出,其课程教学缺乏师范意识,偏离了师范学院办学目标及发展轨道。其实对已步入教学岗位的师范生而言,需要创作儿童舞蹈作品的机会不多,多数时间以课堂教学为主。因此,在基础教育改革浪潮的今天,六年制师范生在具备专业能力的同时还需要进一步强化教育教学能力。
最后,六年制公费师范生教育应突出“师范性”的独立品质。虽然《儿童舞蹈创编》突出以儿童作为舞蹈创作对象的特点,但课程的知识架构基本借鉴、参考专业艺术院校舞蹈创编类课程的内容设置。这使得现阶段课程在教学内容和教学目标方面披上了“舞蹈专业化”这层外衣,导致其“师范性”教育特征不鲜明。舞蹈素质教育尚未纳入义务教育的范畴,且舞蹈课程还未进入到中小学课程设置阶段,因此我们需要思考的问题是,作为农村小学教育事业的师资力量,今后面对小学开设的舞蹈课程应该教什么?以及如何教?
1教学理念在《儿童舞蹈创编》课程中的更新
“师必出于师范,欲教育普及国民而不求师则无导。”作为重点培养师资的师范类院校,承担着培养“普及教育型”教师的培养重任。因此,课程中秉承何种教学理念对于学生今后从事教学工作至关重要。
首先,《儿童舞蹈创编》课程以提升舞蹈创作专业技能为侧重,主要教学目的是通过理论联系实践使学生掌握儿童舞蹈创编的专业基础知识与作品编排能力。这一教学理念的问題在于忽视了“师范性”的特点在课程中的深入渗透。对于六年制公费师范生的培养来说,专业技能固然是学生今后步入教学岗位所必备的基础能力,但课程的设置不能以“学科本位”的理念为主导,强调学科专业知识的传授,从而在课堂教学中忽视对师范生的“身份认知”。其次,师范生在课上学习大量的专业技能知识,潜移默化下形成的是专业化教学培养模式的思维定式,而这一思维定式并不能适应往后的普及型教学工作。因此,如何在课程中灌输学生教育教学的认知与理念,是六年制公费师范生《儿童舞蹈创编》课程改革和避免“专业化”的先决条件之一。
《儿童舞蹈创编》的课堂教学模式是以专业化舞蹈的教学模式为架构的,其设置在形成学生教学思维方面则毫无作用,从而导致学生无法胜任今后的教学任务。《素质教育舞蹈》是著名舞蹈家、教育家、美学家吕艺生教授在素质教育与舞蹈美育领域的研究成果,它提供了面向全体学生的舞蹈普及教育教学的思考新维度。该课程一反专业知识单纯与平面传授的传统,注重内在联系与整合中融会贯通的立体式教学,并通过立体化的、高度综合的学习,在主观能动性的自觉状态中获得一切人所需要的素质要素[2]。将此教学理念融入六年制公费师范生的《儿童舞蹈创编》课程中,以输出多维度《素质教育舞蹈》的教学理念为导向,培养学生创新等多方面的综合能力,并突出“师范性”的特征,避免日后在教学实践中照搬专业化的教学模式。
2教学模式在《儿童舞蹈创编》课程中的转变
《儿童舞蹈创编》课程改革的关键不是摒弃或是去简化课程专业技能的内容,而是对教学模式——“专业化培养”进行“普及教育型”的承接与转化。因此,课程改革的核心应集中体现其教学性质。结合教学实际情况,将儿童舞蹈作品创作转换为教学课例的设计,将学生当作素质教育舞蹈教师,活跃在新型的课堂教学中。在培养学生创新等综合能力的基础上,重点突出学生的教学意识与能力,从而达到国家对于新型教师的要求。
国家素质教育方针的全面实施,对课程建设与教学改革运用综合性原则提出了要求。素质教育舞蹈不是纯技能化教育,而是以培育普通人所应具有的素质为主要目标的教育[3]。笔者认为,《素质教育舞蹈》能够改善师范院校专业课程中只偏重专业技能知识教授的问题。第一,其课程以学生为主体,从培养学生综合素质能力的角度出发。第二,课程包容性使学生最大限度的将不同类别的学科知识与舞蹈知识相结合。第三,可加强各个学科与不同类型舞蹈课程之间联系的纽带。课程的综合性利于改变课程教学过于强调技术技能,淡化专业界限,加强学科间的联系,从而保证学生全面、均衡、富有个性地发展。《儿童舞蹈创编》课堂中引入吕艺生教授的《素质教育舞蹈》的教学模式,能够指导学生充分运用自身专业技能与知识架构,将其转化为知识点运用于新舞蹈教学课例设计中。这种方式既能改善课程内容过于专业化的问题,更凸显师范教育培养中“师范性”的特点,又能让学生从多维度认知舞蹈普及教育,适应今后的中小学艺术新课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