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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由于我国经济的粗放发展,形成了由大气、水、土壤等共同威胁人民生命健康的立体污染。环境问题已是人类社会的一大“公敌”,改善目前的环境现状已刻不容缓。4月的兰州自来水污染事件就是一个血淋淋的教训。2014年4月24日通过的新《环保法》以专章的形式对公众参与予以规定。出发点可谓是很好的,也得到了大家的一致好评,但是,一部好的法律只有得到了很好的贯彻和执行才配得上称为好的法律。“徒法不足以自行”,公众参与的强化需要全体公民、法人和社会团体的共同努力。本文就在新《环保法》视野下如何强化公众的参与,以更好地保护人类的共同家园予以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