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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物权法未明确规定赃物的善意取得制度,虽然学界对赃物应否适用善意取得已经论述较多,但是多学科、多维度的深层次论述仍不多见。有限制的赃物善意取得制度建立在比较法学、法理学、民法学、法社会学、法经济学等多学科、多维度的分析与充分的利益考量基础之上,以便真正达到衡平原所有权人与善意第三人之间的利益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