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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美作为一个变量概念,每个人都对其有着自己的认知,而随着人们生活品质的整体提高,人们的审美观念也在随之不断的产生变化。而环境艺术设计作为设计领域的一个分支部分,也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优秀的环境艺术设计,能让处于其中的人有种赏心悦目的感觉,而在此之中,美的形式法则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并逐渐成为环境艺术设计的核心组成元素。本文,笔者将结合美的形式法则概念及特点,浅析环境艺术设计中美的形式法则的应用,从中寻求二者之间的契合点,进而促进两者之间共同发展,共同进步。
关键词:美的形式法则;环境艺术设计;应用
近些年,环境艺术设计概念逐渐脱颖而出,成为人们追求生活品质的一种方式,环境艺术设计也从原有的单一走向多元化、个性化设计的道路。而美的形式法则则能够兼顾彼此——需求、事物,成为环境艺术设计的基础元素,因此,深入探究美的形式法则与环境艺术设计,将对其两者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美的形式法則概念及特点
美作为人类发展的过程中的重要产物,是美学范畴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人们的思想之中已经根深蒂固,美的形式法则是人们在长期生活中,对现实美好生活特征的总结。当人们能够认识到美的形式具有特殊作用后,会潜意识里对事物外在特点进行抽象概括,并按照该法则创造美,不断丰富美的形式法则,二者之间相辅相成,不断促进并发展。
美的形式法则,在本质上是一种形式法则,具有较为很大的普遍性特点,能够广泛的适用于雕塑、绘画等诸多的艺术领域。而环境艺术设计作为艺术领域,在实践中引入该项法则,能够创造出耳目一新的空间环境,提高人们幸福感。美的形式化法则具有抽象性与独立性双重特点,前者是指事物的美感具有抽象性,如卡西米尔·马列维奇利用简单的结构及简单的色彩创作了《白底上的黑方块》等多项作品,充分反映了抽象绘画的理性追求。后者主要是不受内容的影响,可以任由设计者自由发挥,无论是个体,还是与其他事物组合,都具有美的因素。
二、环境艺术设计融入美的形式法则
(一)对称、均衡法则
对称讲究的是在设计中注重布局的严谨、规整,给人们以安定、自然的视觉感官,与人们审美惯性相符。在环境设计中,设计者采用对称法则,能够在很大程度上避免由于过分对称出现的单调、呆板等问题,特别是加入一些非对称因素,让人们能够体验到新的视觉效果,能够赋予作品生动性、美感。随着设计领域持续发展,过度对称逐渐消失,日渐被均衡所取代。均衡是一种动态特点,其形式构成具有变化美。因此在设计中,需要对要素的大小、形状及重心等进行相应的调整,以此来形成一种均衡的视觉感受。通常来说,在设计实践过程中,设计者常常将视觉中心作為核心点,各构成要素围绕着该核心点进行平衡设计,以此来提升设计有效性。如重庆金科廊桥水乡新中采取对称与平衡法则,既能够体现设计的严谨性,且赋予了设计创新及艺术性特点,达到了意想不到的设计效果。
(二)和谐、对比法则
和谐法则与对比法则是两个相反的概念,两者共同促进环境艺术设计的发展。和谐法则的应用需要设计者考虑两种以上的设计元素,促使整个环境各设计要素能够保持差异性,但差异性过于明显,和谐格局需要向对比格局转换。在具体设计中,强调和谐能够给人们完整、统一的视觉效果。如针对植物的配置,需要对植物的色彩要素进行优化,就单一的绿色来说,就存在深浅的变化,而借助和谐法则,能够避免色彩杂乱无章问题的出现;而在铺装设计中,要避免颜色过多,减少对整个空间环境产生的不良影响。对比与和谐恰恰相反,是将差距较大的两个构成要素进行配置,形成一种全新的视觉效果。在具体设计中,对比法则强调的是设计元素差异,如对设计要素色调、色彩及形状等因素的调整,达到与众不同的设计目标。如四川成都爱莲说中,设计者将莲花作为设计元素,在入口处的地砖、墙壁及桌子上的莲花等采用了莲花这一元素,形成和谐的美感,但是对大小、色彩等进行调整,形成对比,以此来营造美好的空间氛围。
(三)重心法则
重心法则在环境艺术设计中,可以起到给人稳定的视觉感,而站在美学的角度来讲,作品构图形式美决定了人们视觉稳定性。如人的视线自接触画面开始,会由左上角至左下角,并透过重心点向右侧转移,最后停留在整个画面的视觉重心上。因此在设计中,设计者要确定设计重心后再进行设计。如主题公园、室内展厅等,需要将主题与展品焦点设计集中到重心位置上,从而更好地向人们传递信息。美的形式法则互相依赖和支持,且在环境设计中常常出现交叉、重叠等现象。除了上述法则,在环境艺术设计中,还可以采取重复、渐变等法则,实现对设计要素形状、颜色的优化设计,提升整个环境审美性。所以在具体设计中,设计者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判断,对各个设计要素进行协调配置,创造出独特的环境氛围。
(四)比例、节奏法则
比例法则对于设计与审美至关重要,是整体与部分之间的关系表现。科学、合理的比例会给作品带来协调性的审美感。以美学为出发点来看,一般都遵循黄金比例原则,及0.618的黄金比例。而此比例在环境艺术设计也有着广泛的应用,如针对厅、台、楼阁等建筑小品可以充分引入该项法则,增强空间设计美感。节奏来自于音乐艺术当中,在设计中,节奏法则强调的是视觉顺序,如渐变、循环及连续等,能够创新出不同的视觉效果。同时速度也是影响视觉效果的重要因素。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美的形式法则与环境艺术设计,均是人们在不断的生活着总结创造出来的,是人类智慧的结晶,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反映了人们的生活面貌。因此在具体设计中,设计者应坚持美的形式法则,立足于人们审美需求及设计目标,充分考虑各方面影响因素,给人们全新的视觉体验,促使环境艺术设计能够达到美与人类情感的高度融合。不仅如此,设计者作为环境艺术设计的核心,其自身设计理念及其对设计的理解都将影响整体设计效果。因此,设计者应在日常生活中注重积累和学习,吸收更多优秀的设计方法,为自己设计带来更多灵感,并用发展的眼光看待美的形式法则,不断丰富设计内涵。
参考文献:
[1]彭小娱.当代环境艺术设计形式美与功能美的统一[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2(22).
[2]崔烁.艺术设计中形式美的探究[J].美术教育研究,2016(10).
作者简介:
白淞月(1997.5—),女,籍贯:辽宁铁岭,学校:大连工业大学,专业:环境艺术设计。
关键词:美的形式法则;环境艺术设计;应用
近些年,环境艺术设计概念逐渐脱颖而出,成为人们追求生活品质的一种方式,环境艺术设计也从原有的单一走向多元化、个性化设计的道路。而美的形式法则则能够兼顾彼此——需求、事物,成为环境艺术设计的基础元素,因此,深入探究美的形式法则与环境艺术设计,将对其两者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美的形式法則概念及特点
美作为人类发展的过程中的重要产物,是美学范畴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人们的思想之中已经根深蒂固,美的形式法则是人们在长期生活中,对现实美好生活特征的总结。当人们能够认识到美的形式具有特殊作用后,会潜意识里对事物外在特点进行抽象概括,并按照该法则创造美,不断丰富美的形式法则,二者之间相辅相成,不断促进并发展。
美的形式法则,在本质上是一种形式法则,具有较为很大的普遍性特点,能够广泛的适用于雕塑、绘画等诸多的艺术领域。而环境艺术设计作为艺术领域,在实践中引入该项法则,能够创造出耳目一新的空间环境,提高人们幸福感。美的形式化法则具有抽象性与独立性双重特点,前者是指事物的美感具有抽象性,如卡西米尔·马列维奇利用简单的结构及简单的色彩创作了《白底上的黑方块》等多项作品,充分反映了抽象绘画的理性追求。后者主要是不受内容的影响,可以任由设计者自由发挥,无论是个体,还是与其他事物组合,都具有美的因素。
二、环境艺术设计融入美的形式法则
(一)对称、均衡法则
对称讲究的是在设计中注重布局的严谨、规整,给人们以安定、自然的视觉感官,与人们审美惯性相符。在环境设计中,设计者采用对称法则,能够在很大程度上避免由于过分对称出现的单调、呆板等问题,特别是加入一些非对称因素,让人们能够体验到新的视觉效果,能够赋予作品生动性、美感。随着设计领域持续发展,过度对称逐渐消失,日渐被均衡所取代。均衡是一种动态特点,其形式构成具有变化美。因此在设计中,需要对要素的大小、形状及重心等进行相应的调整,以此来形成一种均衡的视觉感受。通常来说,在设计实践过程中,设计者常常将视觉中心作為核心点,各构成要素围绕着该核心点进行平衡设计,以此来提升设计有效性。如重庆金科廊桥水乡新中采取对称与平衡法则,既能够体现设计的严谨性,且赋予了设计创新及艺术性特点,达到了意想不到的设计效果。
(二)和谐、对比法则
和谐法则与对比法则是两个相反的概念,两者共同促进环境艺术设计的发展。和谐法则的应用需要设计者考虑两种以上的设计元素,促使整个环境各设计要素能够保持差异性,但差异性过于明显,和谐格局需要向对比格局转换。在具体设计中,强调和谐能够给人们完整、统一的视觉效果。如针对植物的配置,需要对植物的色彩要素进行优化,就单一的绿色来说,就存在深浅的变化,而借助和谐法则,能够避免色彩杂乱无章问题的出现;而在铺装设计中,要避免颜色过多,减少对整个空间环境产生的不良影响。对比与和谐恰恰相反,是将差距较大的两个构成要素进行配置,形成一种全新的视觉效果。在具体设计中,对比法则强调的是设计元素差异,如对设计要素色调、色彩及形状等因素的调整,达到与众不同的设计目标。如四川成都爱莲说中,设计者将莲花作为设计元素,在入口处的地砖、墙壁及桌子上的莲花等采用了莲花这一元素,形成和谐的美感,但是对大小、色彩等进行调整,形成对比,以此来营造美好的空间氛围。
(三)重心法则
重心法则在环境艺术设计中,可以起到给人稳定的视觉感,而站在美学的角度来讲,作品构图形式美决定了人们视觉稳定性。如人的视线自接触画面开始,会由左上角至左下角,并透过重心点向右侧转移,最后停留在整个画面的视觉重心上。因此在设计中,设计者要确定设计重心后再进行设计。如主题公园、室内展厅等,需要将主题与展品焦点设计集中到重心位置上,从而更好地向人们传递信息。美的形式法则互相依赖和支持,且在环境设计中常常出现交叉、重叠等现象。除了上述法则,在环境艺术设计中,还可以采取重复、渐变等法则,实现对设计要素形状、颜色的优化设计,提升整个环境审美性。所以在具体设计中,设计者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判断,对各个设计要素进行协调配置,创造出独特的环境氛围。
(四)比例、节奏法则
比例法则对于设计与审美至关重要,是整体与部分之间的关系表现。科学、合理的比例会给作品带来协调性的审美感。以美学为出发点来看,一般都遵循黄金比例原则,及0.618的黄金比例。而此比例在环境艺术设计也有着广泛的应用,如针对厅、台、楼阁等建筑小品可以充分引入该项法则,增强空间设计美感。节奏来自于音乐艺术当中,在设计中,节奏法则强调的是视觉顺序,如渐变、循环及连续等,能够创新出不同的视觉效果。同时速度也是影响视觉效果的重要因素。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美的形式法则与环境艺术设计,均是人们在不断的生活着总结创造出来的,是人类智慧的结晶,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反映了人们的生活面貌。因此在具体设计中,设计者应坚持美的形式法则,立足于人们审美需求及设计目标,充分考虑各方面影响因素,给人们全新的视觉体验,促使环境艺术设计能够达到美与人类情感的高度融合。不仅如此,设计者作为环境艺术设计的核心,其自身设计理念及其对设计的理解都将影响整体设计效果。因此,设计者应在日常生活中注重积累和学习,吸收更多优秀的设计方法,为自己设计带来更多灵感,并用发展的眼光看待美的形式法则,不断丰富设计内涵。
参考文献:
[1]彭小娱.当代环境艺术设计形式美与功能美的统一[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2(22).
[2]崔烁.艺术设计中形式美的探究[J].美术教育研究,2016(10).
作者简介:
白淞月(1997.5—),女,籍贯:辽宁铁岭,学校:大连工业大学,专业:环境艺术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