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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卡盗取存款的索赔诉讼中,证明问题的关键在于证明责任的分配以及待证事实的证明。证明责任分配与待证事实的证明困难并不存在必然的因果关系,因此并不能把待证事实证明的难易作为证明责任分配之依据。以规范说作为证明责任分配之基本原理,持卡人应就其违约赔偿请求权成立的要件事实——存在伪卡交易的事实承担证明责任,而银行应就其抗辩成立的要件事实——持卡人未尽到妥善保管密码的义务承担证明责任。上述两个要件事实存在难以直接证明的可能性,可以通过间接证明加以克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