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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经济一体化制度是世贸组织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该制度包括区域一体化的内在条件、区域一体化与区域外的关系、对区域一体化的审查监督和对发展中国家的优惠待遇安排等四个方面。符合这些要求的区域一体化可以构成最惠国待遇的例外。我国与东盟在建立自由贸易区的过程中应当充分运用和顾及世贸组织的这一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