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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 猫
□王长元
李嫂是冷着脸子进到屋里来的。进屋后,连个招呼都没打,说:“那个败家猫,倒是管不管?”随之便把一副血淋淋的鱼骨架拿到我面前。
“别说了,李嫂,我赔。”我赶忙去掏兜里的钱。
她前脚刚走,妻子随后就冲我发开了脾气。
好!别说了。我一咬牙下了决心。
呜——我被火车的汽笛声震醒了,将怀中的旅行袋打开一点,偷眼看去,猫咪正仰着头。目光相遇的刹那,我心里一动,赶忙抬起头,不再看它。
算来,这东西被抱来足有3年了。
刚送来那会儿,它还没有这般茁壮,眼睛也没这般明亮,可是老鼠稍微一露踪迹,它便利箭一样飞射过去。有次一只老鼠出来,爪子几乎踩了它的胡须它也不动,像没了知觉一样,待那老鼠忙碌起来,它才一跃而起,准准捕住。因生存危机老鼠都去左邻右舍家里了。
我一有空闲,就喜欢逗弄它玩,把脚故意放在它眼皮底下。渐渐地,它的眸子凝聚成一个黄灿灿的亮点,直视那勾动的脚丫,之后,便佯作捕到耗子,眸子牢牢盯着脚趾,用胡须一下一下触碰它……终于,我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它也恰到好处停止嬉戏,喵喵地叫了起来。多么通人性的东西呀,谁见了能不喜欢?
不愉快的事情发生在一个星期天,李嫂给孙子买了个蝈蝈笼子。孙子有了笼子,像得了宝贝一样,午饭后,李嫂要哄孙子睡觉,就将蝈蝈笼子挂在窗子外边。李嫂哼着催眠曲,猛听“啪啦”一声响,她抬眼望去,猫两只前爪正死死按住那只蝈蝈,蝈蝈的脑袋扁扁的,肚子冒了黄水,翅膀像破碎的纸片,东一块西一块散落著,那只带着毛刺、翠绿的大腿在一蹬一蹬地挣扎。
有了这一次,我对猫的管教严格起来。这回,事情发生在张家。老张退休后,老伴又死了,孤独得要命,在北京的儿子托人给他捎回一只会说话的鹦鹉来。老张就常跟鹦鹉唠嗑,简直把鹦鹉当成了命根子,上街捧着,晚上睡觉都恨不得放进被窝里。
这一日,老张出来晒太阳,手里依旧捧着鹦鹉。蹲了一刻钟工夫,老张有些困倦,跟着睡意便悄悄袭来,只听得身旁嘎嘎鸣叫,他从睡梦中醒来,再一看身旁,一只黄猫正死咬着他的鹦鹉的脖颈,血流汩汩朝外喷涌,地上的泥土已洇湿了一片……
猫这次惹的祸,让我们无地自容。妻说,这种讨厌的东西,还留着它做什么,赶快扔掉吧。
就在这次鹦鹉事件的第五天,这个鬼东西又吃了李嫂的鲜鱼。没办法,这回只得扔掉它了。
这是一个没有站牌的小站,下了火车,走了多久,我记不得了,最后,在一块有花有草的地方停了下来。当我轻轻放下提包,一丝一丝拽开拉链的时候,我惊奇地发现,猫的眼角已经被泪水浸湿了,每根长长的睫毛上,都似乎挑着一颗亮晶晶的泪珠。
当时,我心里一下就酸得不行了,把事先准备好的一些食物放下,以备应急之用。我还要和它再做一次游戏,把脚放在了它的眼皮下,脚指头一弯一弯地勾动,它也像理解我的心境一样,依旧用胡须触我的脚背,用牙齿咬我的脚趾,用爪子挠我的脚心……这一切做得那么殷勤、细致、认真,似乎有讨好我的意思,只是玩耍到后来,我方感到情形不对,它咬我裤脚的嘴,再也不松开了,就那么死死地咬着……这一咬,把我的眼窝又咬湿了。
到家时,已经是晚上9点。我兜头躺在床上,昏昏地睡去了。
第三天,我和妻子正吃晚饭,忽然房门传来一阵咔哧咔哧的声响,我愣了一下,问妻子,什么声音?
我和妻子悄悄将屋门打开,黄猫侧身躺在地上,已奄奄一息了,四只爪子已经磨得露出白森森的骨头,蹄瓣的缝隙处都在渗血。只有那嘴巴上的胡须一动一动,还能断定它是活着的。
我和妻子连忙把它抱进屋里。当晚,它便死了。
看着它那空瘪瘪的肚子和血淋淋的爪子,妻子似乎比我还难受。我们都不明白,它这么急着回来,究竟要干什么?
(选自《意林》2013年第11期)
1.黄猫一共惹了哪些祸?(按时间先后顺序概括)
2.说说你对文中画线句子的理解。
3.结合黄猫给你的印象,说说文章结尾体现出作者和妻子的什么心情。
水 仙
□阿 果
那日散步经过一家花店,见门口的泡沫盒横七竖八堆着水仙球茎,想走过去挑。养一盆水仙,是过年一个重要版块,也是迎春的小小必须。他拍拍我的肩说,别买了,我让漳州的战友给你寄一箱吧。
不几日,水仙就从漳州寄来。打开一看,八个胖娃娃,每个还附送“小户型”蜗居——虽说只是塑料盆子,但我们都知道,水仙就是青春少女,给她件T恤和牛仔裤,也能穿出靓丽风采。一碗清水,抓了几颗鹅卵石下去,水仙清奇的姿态已然显现。
我爱养花,但不算有心人。一忙起来就顾不上照拂,阳台上空空的花盆就是铁证。平时侍弄些吊兰、薄荷还行,碰到娇惯的花草,那点粗放的养育法子就不管用了。但水仙养了好多年,抽绿叶,绽花朵,每年都很给面子,从没碰到要死要活耍公主脾气的。
水仙好养啊,有清水和阳光就行。白天,把她捧到阳台,隔着玻璃,吹不到风,若是有太阳,还能吸吮到暖意。晚上,搬到开着电暖气的卧室。适当换换水,如此坚持个把月,知恩图报的水仙,春节就会绽出花朵。记得去年小米第一次养水仙开花了,高兴得什么似的,电话里都能看得到她的笑,哎呀,怎么那么漂亮呀!我说不单单因为花漂亮,还因为是你把它养开的,像看自己的孩子一样,就会格外喜爱。
现在已到一年中最冷的时候,我的水仙依然在茁壮地成长着。一把银须伸展于盆里,鳞茎是羊脂玉的白,葱翠的叶片都抽得有二十多厘米高了吧,绿色的花苞虽青涩而单薄,但过不了多日,花朵就会挣弹出来。
很喜欢水仙的香味,清新怡人,每日里闻闻,就像和内心洁净幽雅的人攀谈,心情也会变得鲜活明亮。
关于水仙自恋的传说虽然很欧版,可她却是我们很本土的花。中国的传统文化,赋予了她很多别名。依她的茎叶形态命名的有雅蒜、天葱;取她花形叫金盏银台、玉玲珑;还有来自典故的洛神、湘妃、姚女花等。但我觉得最贴切是“凌波仙子”,总觉得水仙是一种近乎神奇的植物,单靠清水便可以将生命的花朵在寒冷的冬季绽放,而且色、香、姿、韵俱美。可见日子清贫,并不是影响生命质量的根本。关键内心不能空虚,要有所追求,不然得了那么些物质有什么用啊。 人贪多求全,才会觉得生活诸多不如意。真该多点植物性,像一株水仙,存于浮华中,胸无尘俗气。最冷的寂寞,也能开成春天的模样。不求富贵逼人,但求自得自尊,这就是水仙。
(选自《扬子晚报》2013年1月28日,有改动)
1.本文描写了水仙 、 、 、
四个方面的美。
2.文章在不同场合的叙写中选用了不同的喻体。你喜欢哪一个?为什么?
3.第七段用较多的文字介绍水仙的别名等知识,这样写是否偏离主题?为什么?
4.水仙的“存于浮华中,胸无尘俗气”与周敦颐赞美莲花的两句“ , ”意境很相似。
纸
□张 炜
一想到“纸”这个字眼,就让人有一种温煦、富足的感觉。拥有许多纸,也就应有尽有了。薄薄的,匀细光润,各种颜色,简直非人力所能为。有人将发明纸的那个人当成神仙,这原是对的。我囤积纸的癖性由来已久,根深蒂固,不可救药。我用不了这么多纸,也无法传之后世,唯痛惜这些纸在身后的不测命运。当然,我会未雨绸缪,想想办法。
十几岁之前,纸是极珍贵的东西。那时的人吃物匮乏,连青草都吞了,树皮悉数剥下,哪里还有纸。有人吃一种棕色的土,黏而细,有香味,捏成长条,从一端吃下。这时没有纸。小学生的课本是黑粗纸印的,字与纸的颜色几乎相混。但我就在这时对纸着了魔。
我那个粗鲁的继父把纸藏在了床下,翻开他的军大衣和褥子就能看到一叠花花绿绿的纸,极薄,香气四溢,是用来卷烟的。我小心地抽出三两张,这是第一次偷。那时一般人家简直没有一点儿纸头,进门后四下张望半天就是找不到纸的痕迹。这是真正的贫穷。而继父竟然把一叠叠纸压在身子底下睡觉。大概他也知道这有多么奢侈,故而藏得严密,且与之相伴同眠。
后来吃物多了,粮食有了,纸也就不再罕见。最先看到成捆的白纸是在海港路代销店:柜台上有酒坛和醋坛,还有一捆纸。它要五分钱一张,贵极了。我买了一张,妈妈也买了一张。继父脸色很坏,他当然嫉恨。
我把所有的纸写上字之前,先抚摩它。它微笑著,好像说:来吧,给我写上吧。关于纸,我三十多岁算是见了大世面。那是进城后的事,那天由人引领,我来到了一个印刷车间,于是看到了堆成一人多高的纸岭。我的心立刻乱跳起来,两耳嗡嗡响。这些纸垒得像巨石,或卷成了碾砣一样,浑身闪烁着兰花瓣的光泽,嗅一嗅有千层菊的香味。我见四下无人,就伸手抚摩了这成堆成岭的纸。粉白色的纸体温与人相同,约三十六度。黑纸凉一些。有一种橘红色的纸有些烫,像发着低烧。
也就是那不久,有人送给一叠印了方格的纸,美如画幅,我小心地收起。看许多人怎样使用:每一格填上一个字,有趣而神秘。这让我想起了种地:先修好畦垄,然后再播种。
一天半夜,我梦见那一叠簇新的纸打上了雨点,头上急出了汗珠。我醒来一遍遍抚摩完好的纸页,再也没有睡意。
那时我认识了一个姑娘。这是我三十多年里的一个突出记忆。她微胖,有刘海,脸上一层细小的绒毛闪闪烁烁,大眼像猫一样。尽管三个月了,我们之间手都没有碰一下,也没有说什么表明心迹的话。她第一次来到这寒碜的住处,直笑:你这里什么也没有。
我让她看了纸,一共几叠,其中一些是十几年前的积存了。我送她二十张浅红色的纸,她收下了。我一直记得她转身的样子,那条粗粗的发辫垂在背上。多么好,这座城市有这样的姑娘。
我还想送她一叠方格纸。可是她没有再来。
(选自《远河远山》,有删改)
1.请概括“我”囤积纸的原因。
2.赏析文中画线句子在表达方面的特色。
3.探究文章最后三段在全文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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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长元
李嫂是冷着脸子进到屋里来的。进屋后,连个招呼都没打,说:“那个败家猫,倒是管不管?”随之便把一副血淋淋的鱼骨架拿到我面前。
“别说了,李嫂,我赔。”我赶忙去掏兜里的钱。
她前脚刚走,妻子随后就冲我发开了脾气。
好!别说了。我一咬牙下了决心。
呜——我被火车的汽笛声震醒了,将怀中的旅行袋打开一点,偷眼看去,猫咪正仰着头。目光相遇的刹那,我心里一动,赶忙抬起头,不再看它。
算来,这东西被抱来足有3年了。
刚送来那会儿,它还没有这般茁壮,眼睛也没这般明亮,可是老鼠稍微一露踪迹,它便利箭一样飞射过去。有次一只老鼠出来,爪子几乎踩了它的胡须它也不动,像没了知觉一样,待那老鼠忙碌起来,它才一跃而起,准准捕住。因生存危机老鼠都去左邻右舍家里了。
我一有空闲,就喜欢逗弄它玩,把脚故意放在它眼皮底下。渐渐地,它的眸子凝聚成一个黄灿灿的亮点,直视那勾动的脚丫,之后,便佯作捕到耗子,眸子牢牢盯着脚趾,用胡须一下一下触碰它……终于,我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它也恰到好处停止嬉戏,喵喵地叫了起来。多么通人性的东西呀,谁见了能不喜欢?
不愉快的事情发生在一个星期天,李嫂给孙子买了个蝈蝈笼子。孙子有了笼子,像得了宝贝一样,午饭后,李嫂要哄孙子睡觉,就将蝈蝈笼子挂在窗子外边。李嫂哼着催眠曲,猛听“啪啦”一声响,她抬眼望去,猫两只前爪正死死按住那只蝈蝈,蝈蝈的脑袋扁扁的,肚子冒了黄水,翅膀像破碎的纸片,东一块西一块散落著,那只带着毛刺、翠绿的大腿在一蹬一蹬地挣扎。
有了这一次,我对猫的管教严格起来。这回,事情发生在张家。老张退休后,老伴又死了,孤独得要命,在北京的儿子托人给他捎回一只会说话的鹦鹉来。老张就常跟鹦鹉唠嗑,简直把鹦鹉当成了命根子,上街捧着,晚上睡觉都恨不得放进被窝里。
这一日,老张出来晒太阳,手里依旧捧着鹦鹉。蹲了一刻钟工夫,老张有些困倦,跟着睡意便悄悄袭来,只听得身旁嘎嘎鸣叫,他从睡梦中醒来,再一看身旁,一只黄猫正死咬着他的鹦鹉的脖颈,血流汩汩朝外喷涌,地上的泥土已洇湿了一片……
猫这次惹的祸,让我们无地自容。妻说,这种讨厌的东西,还留着它做什么,赶快扔掉吧。
就在这次鹦鹉事件的第五天,这个鬼东西又吃了李嫂的鲜鱼。没办法,这回只得扔掉它了。
这是一个没有站牌的小站,下了火车,走了多久,我记不得了,最后,在一块有花有草的地方停了下来。当我轻轻放下提包,一丝一丝拽开拉链的时候,我惊奇地发现,猫的眼角已经被泪水浸湿了,每根长长的睫毛上,都似乎挑着一颗亮晶晶的泪珠。
当时,我心里一下就酸得不行了,把事先准备好的一些食物放下,以备应急之用。我还要和它再做一次游戏,把脚放在了它的眼皮下,脚指头一弯一弯地勾动,它也像理解我的心境一样,依旧用胡须触我的脚背,用牙齿咬我的脚趾,用爪子挠我的脚心……这一切做得那么殷勤、细致、认真,似乎有讨好我的意思,只是玩耍到后来,我方感到情形不对,它咬我裤脚的嘴,再也不松开了,就那么死死地咬着……这一咬,把我的眼窝又咬湿了。
到家时,已经是晚上9点。我兜头躺在床上,昏昏地睡去了。
第三天,我和妻子正吃晚饭,忽然房门传来一阵咔哧咔哧的声响,我愣了一下,问妻子,什么声音?
我和妻子悄悄将屋门打开,黄猫侧身躺在地上,已奄奄一息了,四只爪子已经磨得露出白森森的骨头,蹄瓣的缝隙处都在渗血。只有那嘴巴上的胡须一动一动,还能断定它是活着的。
我和妻子连忙把它抱进屋里。当晚,它便死了。
看着它那空瘪瘪的肚子和血淋淋的爪子,妻子似乎比我还难受。我们都不明白,它这么急着回来,究竟要干什么?
(选自《意林》2013年第11期)
1.黄猫一共惹了哪些祸?(按时间先后顺序概括)
2.说说你对文中画线句子的理解。
3.结合黄猫给你的印象,说说文章结尾体现出作者和妻子的什么心情。
水 仙
□阿 果
那日散步经过一家花店,见门口的泡沫盒横七竖八堆着水仙球茎,想走过去挑。养一盆水仙,是过年一个重要版块,也是迎春的小小必须。他拍拍我的肩说,别买了,我让漳州的战友给你寄一箱吧。
不几日,水仙就从漳州寄来。打开一看,八个胖娃娃,每个还附送“小户型”蜗居——虽说只是塑料盆子,但我们都知道,水仙就是青春少女,给她件T恤和牛仔裤,也能穿出靓丽风采。一碗清水,抓了几颗鹅卵石下去,水仙清奇的姿态已然显现。
我爱养花,但不算有心人。一忙起来就顾不上照拂,阳台上空空的花盆就是铁证。平时侍弄些吊兰、薄荷还行,碰到娇惯的花草,那点粗放的养育法子就不管用了。但水仙养了好多年,抽绿叶,绽花朵,每年都很给面子,从没碰到要死要活耍公主脾气的。
水仙好养啊,有清水和阳光就行。白天,把她捧到阳台,隔着玻璃,吹不到风,若是有太阳,还能吸吮到暖意。晚上,搬到开着电暖气的卧室。适当换换水,如此坚持个把月,知恩图报的水仙,春节就会绽出花朵。记得去年小米第一次养水仙开花了,高兴得什么似的,电话里都能看得到她的笑,哎呀,怎么那么漂亮呀!我说不单单因为花漂亮,还因为是你把它养开的,像看自己的孩子一样,就会格外喜爱。
现在已到一年中最冷的时候,我的水仙依然在茁壮地成长着。一把银须伸展于盆里,鳞茎是羊脂玉的白,葱翠的叶片都抽得有二十多厘米高了吧,绿色的花苞虽青涩而单薄,但过不了多日,花朵就会挣弹出来。
很喜欢水仙的香味,清新怡人,每日里闻闻,就像和内心洁净幽雅的人攀谈,心情也会变得鲜活明亮。
关于水仙自恋的传说虽然很欧版,可她却是我们很本土的花。中国的传统文化,赋予了她很多别名。依她的茎叶形态命名的有雅蒜、天葱;取她花形叫金盏银台、玉玲珑;还有来自典故的洛神、湘妃、姚女花等。但我觉得最贴切是“凌波仙子”,总觉得水仙是一种近乎神奇的植物,单靠清水便可以将生命的花朵在寒冷的冬季绽放,而且色、香、姿、韵俱美。可见日子清贫,并不是影响生命质量的根本。关键内心不能空虚,要有所追求,不然得了那么些物质有什么用啊。 人贪多求全,才会觉得生活诸多不如意。真该多点植物性,像一株水仙,存于浮华中,胸无尘俗气。最冷的寂寞,也能开成春天的模样。不求富贵逼人,但求自得自尊,这就是水仙。
(选自《扬子晚报》2013年1月28日,有改动)
1.本文描写了水仙 、 、 、
四个方面的美。
2.文章在不同场合的叙写中选用了不同的喻体。你喜欢哪一个?为什么?
3.第七段用较多的文字介绍水仙的别名等知识,这样写是否偏离主题?为什么?
4.水仙的“存于浮华中,胸无尘俗气”与周敦颐赞美莲花的两句“ , ”意境很相似。
纸
□张 炜
一想到“纸”这个字眼,就让人有一种温煦、富足的感觉。拥有许多纸,也就应有尽有了。薄薄的,匀细光润,各种颜色,简直非人力所能为。有人将发明纸的那个人当成神仙,这原是对的。我囤积纸的癖性由来已久,根深蒂固,不可救药。我用不了这么多纸,也无法传之后世,唯痛惜这些纸在身后的不测命运。当然,我会未雨绸缪,想想办法。
十几岁之前,纸是极珍贵的东西。那时的人吃物匮乏,连青草都吞了,树皮悉数剥下,哪里还有纸。有人吃一种棕色的土,黏而细,有香味,捏成长条,从一端吃下。这时没有纸。小学生的课本是黑粗纸印的,字与纸的颜色几乎相混。但我就在这时对纸着了魔。
我那个粗鲁的继父把纸藏在了床下,翻开他的军大衣和褥子就能看到一叠花花绿绿的纸,极薄,香气四溢,是用来卷烟的。我小心地抽出三两张,这是第一次偷。那时一般人家简直没有一点儿纸头,进门后四下张望半天就是找不到纸的痕迹。这是真正的贫穷。而继父竟然把一叠叠纸压在身子底下睡觉。大概他也知道这有多么奢侈,故而藏得严密,且与之相伴同眠。
后来吃物多了,粮食有了,纸也就不再罕见。最先看到成捆的白纸是在海港路代销店:柜台上有酒坛和醋坛,还有一捆纸。它要五分钱一张,贵极了。我买了一张,妈妈也买了一张。继父脸色很坏,他当然嫉恨。
我把所有的纸写上字之前,先抚摩它。它微笑著,好像说:来吧,给我写上吧。关于纸,我三十多岁算是见了大世面。那是进城后的事,那天由人引领,我来到了一个印刷车间,于是看到了堆成一人多高的纸岭。我的心立刻乱跳起来,两耳嗡嗡响。这些纸垒得像巨石,或卷成了碾砣一样,浑身闪烁着兰花瓣的光泽,嗅一嗅有千层菊的香味。我见四下无人,就伸手抚摩了这成堆成岭的纸。粉白色的纸体温与人相同,约三十六度。黑纸凉一些。有一种橘红色的纸有些烫,像发着低烧。
也就是那不久,有人送给一叠印了方格的纸,美如画幅,我小心地收起。看许多人怎样使用:每一格填上一个字,有趣而神秘。这让我想起了种地:先修好畦垄,然后再播种。
一天半夜,我梦见那一叠簇新的纸打上了雨点,头上急出了汗珠。我醒来一遍遍抚摩完好的纸页,再也没有睡意。
那时我认识了一个姑娘。这是我三十多年里的一个突出记忆。她微胖,有刘海,脸上一层细小的绒毛闪闪烁烁,大眼像猫一样。尽管三个月了,我们之间手都没有碰一下,也没有说什么表明心迹的话。她第一次来到这寒碜的住处,直笑:你这里什么也没有。
我让她看了纸,一共几叠,其中一些是十几年前的积存了。我送她二十张浅红色的纸,她收下了。我一直记得她转身的样子,那条粗粗的发辫垂在背上。多么好,这座城市有这样的姑娘。
我还想送她一叠方格纸。可是她没有再来。
(选自《远河远山》,有删改)
1.请概括“我”囤积纸的原因。
2.赏析文中画线句子在表达方面的特色。
3.探究文章最后三段在全文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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