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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阐述了教师工作方略的内涵、为什么要坚持它不动摇的根本原因以及怎样实施它的科学道理。
关键词:教师工作方略;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
中图分类号:G632.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2)09-0275-02
教师工作方略,我以为,应是“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一个中心”是“学生发展”,“两个基本点”是“素质教育”与“改革创新”。教育教学工作要始终坚持工作方略不动摇,即始终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不动摇。
我国教育事业自身发展的必然要求。它要求我们教师始终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工作方略。教师的工作方略是学校发展的生命线和生存线,是全面贯彻教育方针的根本举措,是实现教育“三个面向”的根本保证。学生发展是教育之根本,只有作为国家生力军、主力军——学生发展了,教育才会蓬勃向上,国家才会兴旺发达,人民才会幸福安康,社会才会发展进步。素质教育是教育之方向,是学生自身全面发展的内在的根本要求,是培养什么样的学生、怎样培养学生的根本问题,是关系到作为国家的劳动者、建设者、接班人——学生走什么路、怎样走路的根本问题。归根到底,素质教育是立人之基、立人之本,是人类生存发展的本质要求。改革创新是教育之动力。要改革那些落后的不适应学生发展的教育体制、教育课程构成体系和教材构建体系,要创造新的适应学生发展的教育体制、教育课程结构体系和教材构建体系;要改革原有的考试制度、评价体系、管理政策,要创造新的合符学生发展、社会需要的考试制度、评价体系、管理政策;要改革不适应素质教育和时代发展的目标、内容、结构、环节、途径、手段、方式、方法、思想、观念、策略、措施、经验、倾向等,要创造新的符合素质教育要求和适应时代发展需要的目标、内容、结构、环节、途径、手段、方式、方法、思想、观念、策略、措施、经验、倾向等。要坚持把以学生发展为中心同素质教育、改革创新这两个基本点统一于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的教育事业的伟大实践,任何时候都决不能动摇。
那么怎样坚持并实施教师工作方略呢?
首先,要转变观念。任何方面的发展变化归根到底是人的发展变化,那么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发展变化核心关键在于学生的发展变化。当然,学生的发展变化不是指几个尖子生、少数学生的发展变化,而是全体学生的发展变化,这是应试教育无法企及的,只有素质教育才能担此重任。因为素质教育是全面贯彻教育方针的教育,是适应时代发展需要的教育,是面向全体学生,使每个人在各自的基础上都有提高的教育,是追求教育质量整体效益,使受教育者终生受益的教育,是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的教育,实质是提高人的质量的根本教育。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这一点,才能坚持并实施教师工作方略,推动教育事业向更高的阶段发展。
其次,要科学协调。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要协调好如下一些主要关系:
1.要协调好素质教育与应试教育的关系。只要甄别与选拔(比如学生升入高一级学校、公务员的录取、各行各业的人才任用等)现实需要在,就离不开考试制度。当然,学生也就毫不例外地接受应试需要。既然现实如此,就不应该回避,我们在实施工作方略时必须协调好素质教育与应试教育的关系。
当应试教育作为教育内容或手段之一,并与素质教育构成并列或交叉关系时,那么既利于培养人才,又利于选拔人才。
当应试教育作为教育体制,并凌驾于素质教育之上成为主体主导统治地位,与素质教育形成对立关系或使素质教育成为其附庸关系时,那么既不利于学生个性发展,也不利于学生全面发展或基础发展。
我以为,只有当应试教育成为素质教育内容或手段之一或某种能力之一,作为恰当甄别与选拔人才的教育功能或手段,包含于素质教育之中并与其构成真包含于关系,那么,才能真正回归并实现我国基础教育“以邓小平同志关于‘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
2.要协调好基础教育与高等教育的关系。基础教育是提高人人素质全面的教育,为其进一步接受高等教育创造了良好的前提条件,并为其发展奠定了雄厚的素质基础;高等教育是在人人提高全面素质教育的基础上享有的高层次教育,是人人要追求的并为之奋斗的深刻而丰厚的境界教育。
在实施基础教育过程中,有一种思想倾向要引起我们高度重视,有些教师认为,从事基础教育的就抓基础教育,别的如高等教育它不关我们的事。其实这种思想认识是片面的错误的,就是基础教育也不是只停留在原有基础上的,它也有其发展过程,即从基础型到发展型到提高型的发展过程。可见基础教育也是人人得到发展的教育,是儿童、青少年构建智慧步入高等教育的重要基础。因而,我们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要积极主动协调好基础教育与高等教育的关系,使学生向更高的方向前进,向更高的目标迈进。
3.要协调好教育现实与教育理想的关系。教育现实,是我们改革创新、实施素质教育、发展学生的工作环境,是我们坚持和实施教师工作方略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考虑问题、制定政策、编制方案、教学策略等都不能脱离它,要合于客观实际情况。同时,它为实现教育理想提供现实情境,使之合理化、科学化。教育理想则是我们教育教学工作要达到的崇高境界,是教育工作者追求未来教育的合理希望,它必须根植于教育现实沃土之中,并必须树立在教育现实基础之上。用它来鼓舞我们教育工作者勇于面对当前的教育现实,积极探索,自主创新,迎接各种挑战,把工作做到合符教育理想要求,让每位学生进入教育理想之境界,使党、国家和人民满意。
4.要协调好全面发展与个性发展的关系。全面发展是学生自身普遍达到的基本要求,在此前提下或基础上实现学生个性发展。个性发展是在全面发展目标定位上可以各有侧重,在内容选择上可以有所不同,在方法运用上可以因人而异,教师应充分尊重学生个性需要,可根据其不同特点和内在需要,满足不同学生的学习需要和发展需要,创设良好的教育环境,积极引导学生主动参与学习过程,掌握和运用知识的态度和能力,使每个学生个性都能得到充分发展。
5.要协调好继承发展与创新发展的关系。在实际教育教学工作中,我们经常看到,要么只注重继承发展,而忽视或冷漠创新发展,总认为继承发展要比创新发展更为容易;要么只强调创新发展,而轻视或轻蔑继承发展,总认为创新发展要比继承发展更为有用。其实,这两种倾向都是没有协调好二者关系的典型表现。鉴于此,我们必须认清二者间的关系:继承发展为创新发展奠定了重要基础,为创新发展准备了必要条件,为创新发展提供了极为有利的智慧之源;而创新发展是继承发展的内在发展趋势,是继承发展的生命延续和完善,是继承发展充满生机的活力之源。在此基础上加以协调,使之互为条件、互为作用,共同推动教师工作方略的贯彻落实。
在教育教学工作中,我们只有科学协调好上述诸多方面的关系,始终坚持并实施教师工作方略不动摇,才能真正实现教育“为了中华民族的复兴,为了每位学生的发展。”
关键词:教师工作方略;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
中图分类号:G632.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2)09-0275-02
教师工作方略,我以为,应是“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一个中心”是“学生发展”,“两个基本点”是“素质教育”与“改革创新”。教育教学工作要始终坚持工作方略不动摇,即始终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不动摇。
我国教育事业自身发展的必然要求。它要求我们教师始终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工作方略。教师的工作方略是学校发展的生命线和生存线,是全面贯彻教育方针的根本举措,是实现教育“三个面向”的根本保证。学生发展是教育之根本,只有作为国家生力军、主力军——学生发展了,教育才会蓬勃向上,国家才会兴旺发达,人民才会幸福安康,社会才会发展进步。素质教育是教育之方向,是学生自身全面发展的内在的根本要求,是培养什么样的学生、怎样培养学生的根本问题,是关系到作为国家的劳动者、建设者、接班人——学生走什么路、怎样走路的根本问题。归根到底,素质教育是立人之基、立人之本,是人类生存发展的本质要求。改革创新是教育之动力。要改革那些落后的不适应学生发展的教育体制、教育课程构成体系和教材构建体系,要创造新的适应学生发展的教育体制、教育课程结构体系和教材构建体系;要改革原有的考试制度、评价体系、管理政策,要创造新的合符学生发展、社会需要的考试制度、评价体系、管理政策;要改革不适应素质教育和时代发展的目标、内容、结构、环节、途径、手段、方式、方法、思想、观念、策略、措施、经验、倾向等,要创造新的符合素质教育要求和适应时代发展需要的目标、内容、结构、环节、途径、手段、方式、方法、思想、观念、策略、措施、经验、倾向等。要坚持把以学生发展为中心同素质教育、改革创新这两个基本点统一于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的教育事业的伟大实践,任何时候都决不能动摇。
那么怎样坚持并实施教师工作方略呢?
首先,要转变观念。任何方面的发展变化归根到底是人的发展变化,那么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发展变化核心关键在于学生的发展变化。当然,学生的发展变化不是指几个尖子生、少数学生的发展变化,而是全体学生的发展变化,这是应试教育无法企及的,只有素质教育才能担此重任。因为素质教育是全面贯彻教育方针的教育,是适应时代发展需要的教育,是面向全体学生,使每个人在各自的基础上都有提高的教育,是追求教育质量整体效益,使受教育者终生受益的教育,是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的教育,实质是提高人的质量的根本教育。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这一点,才能坚持并实施教师工作方略,推动教育事业向更高的阶段发展。
其次,要科学协调。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要协调好如下一些主要关系:
1.要协调好素质教育与应试教育的关系。只要甄别与选拔(比如学生升入高一级学校、公务员的录取、各行各业的人才任用等)现实需要在,就离不开考试制度。当然,学生也就毫不例外地接受应试需要。既然现实如此,就不应该回避,我们在实施工作方略时必须协调好素质教育与应试教育的关系。
当应试教育作为教育内容或手段之一,并与素质教育构成并列或交叉关系时,那么既利于培养人才,又利于选拔人才。
当应试教育作为教育体制,并凌驾于素质教育之上成为主体主导统治地位,与素质教育形成对立关系或使素质教育成为其附庸关系时,那么既不利于学生个性发展,也不利于学生全面发展或基础发展。
我以为,只有当应试教育成为素质教育内容或手段之一或某种能力之一,作为恰当甄别与选拔人才的教育功能或手段,包含于素质教育之中并与其构成真包含于关系,那么,才能真正回归并实现我国基础教育“以邓小平同志关于‘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
2.要协调好基础教育与高等教育的关系。基础教育是提高人人素质全面的教育,为其进一步接受高等教育创造了良好的前提条件,并为其发展奠定了雄厚的素质基础;高等教育是在人人提高全面素质教育的基础上享有的高层次教育,是人人要追求的并为之奋斗的深刻而丰厚的境界教育。
在实施基础教育过程中,有一种思想倾向要引起我们高度重视,有些教师认为,从事基础教育的就抓基础教育,别的如高等教育它不关我们的事。其实这种思想认识是片面的错误的,就是基础教育也不是只停留在原有基础上的,它也有其发展过程,即从基础型到发展型到提高型的发展过程。可见基础教育也是人人得到发展的教育,是儿童、青少年构建智慧步入高等教育的重要基础。因而,我们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要积极主动协调好基础教育与高等教育的关系,使学生向更高的方向前进,向更高的目标迈进。
3.要协调好教育现实与教育理想的关系。教育现实,是我们改革创新、实施素质教育、发展学生的工作环境,是我们坚持和实施教师工作方略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考虑问题、制定政策、编制方案、教学策略等都不能脱离它,要合于客观实际情况。同时,它为实现教育理想提供现实情境,使之合理化、科学化。教育理想则是我们教育教学工作要达到的崇高境界,是教育工作者追求未来教育的合理希望,它必须根植于教育现实沃土之中,并必须树立在教育现实基础之上。用它来鼓舞我们教育工作者勇于面对当前的教育现实,积极探索,自主创新,迎接各种挑战,把工作做到合符教育理想要求,让每位学生进入教育理想之境界,使党、国家和人民满意。
4.要协调好全面发展与个性发展的关系。全面发展是学生自身普遍达到的基本要求,在此前提下或基础上实现学生个性发展。个性发展是在全面发展目标定位上可以各有侧重,在内容选择上可以有所不同,在方法运用上可以因人而异,教师应充分尊重学生个性需要,可根据其不同特点和内在需要,满足不同学生的学习需要和发展需要,创设良好的教育环境,积极引导学生主动参与学习过程,掌握和运用知识的态度和能力,使每个学生个性都能得到充分发展。
5.要协调好继承发展与创新发展的关系。在实际教育教学工作中,我们经常看到,要么只注重继承发展,而忽视或冷漠创新发展,总认为继承发展要比创新发展更为容易;要么只强调创新发展,而轻视或轻蔑继承发展,总认为创新发展要比继承发展更为有用。其实,这两种倾向都是没有协调好二者关系的典型表现。鉴于此,我们必须认清二者间的关系:继承发展为创新发展奠定了重要基础,为创新发展准备了必要条件,为创新发展提供了极为有利的智慧之源;而创新发展是继承发展的内在发展趋势,是继承发展的生命延续和完善,是继承发展充满生机的活力之源。在此基础上加以协调,使之互为条件、互为作用,共同推动教师工作方略的贯彻落实。
在教育教学工作中,我们只有科学协调好上述诸多方面的关系,始终坚持并实施教师工作方略不动摇,才能真正实现教育“为了中华民族的复兴,为了每位学生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