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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期履行的调解书少说一句话恐难执行全额
刘某与李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分期履行的调解协议:被告李某偿还刘某借款本金人民币100万元,分别于2021年10月30日前支付30万元,于2021年11月30日前支付30万元,于2021年12月30日前支付40万元。调解书生效后李某仅支付第一期借款后,再未按约定履行给付义务,经刘某多次索要无果后,刘某遂于2021年12月1日申请强制执行,要求李某一次性付清剩余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