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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大众文化的品牌建立起来,通常就不需要再进行风格、内容或者形式上的突破与变革,需要的仅仅是萧归曹随,稳定而恰到好处地保持基本品质。这一特性让大众文化的生产成为一个可以分解与转包的项目。只需要一定的生产能力,以及模仿最初的作者的手艺,枪手的生产活动就可以开始了。
围绕海岩新作的“枪手风波”,日渐喧嚣起来,“枪手”的问题再次引起了媒体的关注。环顾当代大众文化生产的各个细节,不难发现枪手及其变体在这个产业中随处可见。如果把影视业中的“裸替”说成是演员的枪手,未必能让人感到信服,可是如果反过来把枪手看成写手的“裸替”,情况就逐渐明晰了。
事起大众文化生产
作为文化生产中的雇佣军,枪手与文化生产的组织者结成了短期的雇佣关系,在文化包工头的指导下,按照生产商的要求制作大众文化消费品。
枪手的覆盖范围广泛,从类型作家的写作助理,到“中译中”的快餐翻译者都不脱枪手之名。有时候,大众文化生产者会以统一的规格、形态、品牌推出系列类型产品。这些产品提供的主要是类型与品牌,因此作者尽管享有署名权,却依然是枪手。
尽管这些枪手已经是当代大众文化生产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大多数人提及此物时,依然免不了遮遮掩掩。好在我们这里谈的是大众文化生产。
和一般商品的消费活动一样,在文化的消费活动中品牌居于相当重要的地位。有些人花钱塑造品牌,有些人则付钱消费品牌,这个过程在消费人群中分出了左中右。通过对品牌的认同与归属,文化消费者有意无意地对自己在大众文化潮流中的身份做出判断:群体和流行、品味和思想……
消费者对品牌的消费活动,核心是品牌的价值,而产品的价值则常常可以忽略不计。一旦大众文化的品牌建立起来,通常就不需要再进行风格、内容或者形式上的突破与变革,需要的仅仅是萧归曹随,稳定而恰到好处地保持基本品质。这一特性让大众文化的生产成为一个可以分解与转包的项目。只需要一定的生产能力,以及模仿最初的作者的手艺,枪手的生产活动就可以开始了。
这是文化消费者对消费品需求的结果,也是生产商维持生产速度,保持市场占有水平的要求。总之,枪手这种文化雇佣军的出现是文化消费快速发展的必然结果。枪手构成了中国大众文化的“人肉背景”。
枪手的变迁
事实上,枪手在中国图书生产领域并非什么稀罕事。1980年代初,枪手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进入了文化消费活动。1988年开始,一个名为“(香港)雪米莉”的生产者就已经让懵懂的文化市场认识到枪手的意义。当时,这个由三位川籍枪手构成的文学品牌横扫中国阅读市场。
随后春风文艺出版社将“禾林小说”(Harlequin)带进文化市场。这种以品牌带产品的操作模式,事实上淡化了作者,是枪手写作的延伸。2002年以后,枪手作为大众文化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始频繁进入公众视野。一些在文化市场如鱼得水的作者甚至并不忌讳地表示,自己的作品中包含枪手的劳动成果。
在这个过程中,文化消费者对枪手的态度也逐渐发生变化。1990年代初,媒体曝光了“(香港)雪米莉”的真实身份。情窦初开的文化消费者们当然也并未作好接受这一“新生事物”的准备,疾恶如仇地抛弃了这些文学骗子。中国大众文化第一个品牌背后的三位枪手,在一片批评声中退出市场,并丧失了在通俗文学史教科书上留名的机会。
可10年之后,文化消费对公众来说已经是熟门熟路,成了个人生活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见多识广的消费者再不会对枪手露出鄙夷的表情。从某种角度来看,枪手实在是个“好生养”。倘若作者带出枪手,枪手带出枪枪手,口味稳定、品相相似的文化产品便会不断增加,最后达到“子子孙孙无穷匮也”的程度。这显然有利于提高文化消费者的主动性,提高文化消费的总体水平。
裸替也要自立门户
值得注意的是,进入2007年以后,文化雇佣军的这个群体出现了一些变化。年初,“红蝶社”和“夜读社”,两个写手社团相继成立。事实上,这种写手社团的开端至少可以上溯至2005年“天涯社区”一个名为“黑猫社”的悬疑小说写作团队。这些写手团队的作者,大都参与过出版活动,但只能作为边缘写手出现在文化市场中,其中的相当部分人,事实上是各种类型的文化雇佣军。
枪手现身,违反这一行业的基本规则,原因无非两个:或者是人各有志,裸替现在也要自立门户了;或者觉得自己待遇太低,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键盘成了弱势群体的武器。
借用夜读社发起人的话说,成立写手社团的目的是与出版商相抗衡,因为“书商对新人,待遇相当过分”。而写手社团的成立,则被认为可以将原本以散兵游勇的形式出现的文化雇佣军,集合在一起。
不难看出,这种写手社团试图充当一个“枪手公司”或者“枪手中介”的角色。通过掌握枪手资源,提高文化雇佣军的整体价值,增加跟出版商谈判的砝码。这种操作手段的可行性或许还有待观察,和出版商谈判毕竟比不得庙街的小混混打群架分地盘,不可能谁的嗓门大,谁的砍刀快,谁的马仔多谁说了算。但这些社团的出现足以显示枪手的需求:适当的署名权利与一定的利润配额。这也不过是些他们应得的东西而已。
围绕海岩新作的“枪手风波”,日渐喧嚣起来,“枪手”的问题再次引起了媒体的关注。环顾当代大众文化生产的各个细节,不难发现枪手及其变体在这个产业中随处可见。如果把影视业中的“裸替”说成是演员的枪手,未必能让人感到信服,可是如果反过来把枪手看成写手的“裸替”,情况就逐渐明晰了。
事起大众文化生产
作为文化生产中的雇佣军,枪手与文化生产的组织者结成了短期的雇佣关系,在文化包工头的指导下,按照生产商的要求制作大众文化消费品。
枪手的覆盖范围广泛,从类型作家的写作助理,到“中译中”的快餐翻译者都不脱枪手之名。有时候,大众文化生产者会以统一的规格、形态、品牌推出系列类型产品。这些产品提供的主要是类型与品牌,因此作者尽管享有署名权,却依然是枪手。
尽管这些枪手已经是当代大众文化生产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大多数人提及此物时,依然免不了遮遮掩掩。好在我们这里谈的是大众文化生产。
和一般商品的消费活动一样,在文化的消费活动中品牌居于相当重要的地位。有些人花钱塑造品牌,有些人则付钱消费品牌,这个过程在消费人群中分出了左中右。通过对品牌的认同与归属,文化消费者有意无意地对自己在大众文化潮流中的身份做出判断:群体和流行、品味和思想……
消费者对品牌的消费活动,核心是品牌的价值,而产品的价值则常常可以忽略不计。一旦大众文化的品牌建立起来,通常就不需要再进行风格、内容或者形式上的突破与变革,需要的仅仅是萧归曹随,稳定而恰到好处地保持基本品质。这一特性让大众文化的生产成为一个可以分解与转包的项目。只需要一定的生产能力,以及模仿最初的作者的手艺,枪手的生产活动就可以开始了。
这是文化消费者对消费品需求的结果,也是生产商维持生产速度,保持市场占有水平的要求。总之,枪手这种文化雇佣军的出现是文化消费快速发展的必然结果。枪手构成了中国大众文化的“人肉背景”。
枪手的变迁
事实上,枪手在中国图书生产领域并非什么稀罕事。1980年代初,枪手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进入了文化消费活动。1988年开始,一个名为“(香港)雪米莉”的生产者就已经让懵懂的文化市场认识到枪手的意义。当时,这个由三位川籍枪手构成的文学品牌横扫中国阅读市场。
随后春风文艺出版社将“禾林小说”(Harlequin)带进文化市场。这种以品牌带产品的操作模式,事实上淡化了作者,是枪手写作的延伸。2002年以后,枪手作为大众文化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始频繁进入公众视野。一些在文化市场如鱼得水的作者甚至并不忌讳地表示,自己的作品中包含枪手的劳动成果。
在这个过程中,文化消费者对枪手的态度也逐渐发生变化。1990年代初,媒体曝光了“(香港)雪米莉”的真实身份。情窦初开的文化消费者们当然也并未作好接受这一“新生事物”的准备,疾恶如仇地抛弃了这些文学骗子。中国大众文化第一个品牌背后的三位枪手,在一片批评声中退出市场,并丧失了在通俗文学史教科书上留名的机会。
可10年之后,文化消费对公众来说已经是熟门熟路,成了个人生活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见多识广的消费者再不会对枪手露出鄙夷的表情。从某种角度来看,枪手实在是个“好生养”。倘若作者带出枪手,枪手带出枪枪手,口味稳定、品相相似的文化产品便会不断增加,最后达到“子子孙孙无穷匮也”的程度。这显然有利于提高文化消费者的主动性,提高文化消费的总体水平。
裸替也要自立门户
值得注意的是,进入2007年以后,文化雇佣军的这个群体出现了一些变化。年初,“红蝶社”和“夜读社”,两个写手社团相继成立。事实上,这种写手社团的开端至少可以上溯至2005年“天涯社区”一个名为“黑猫社”的悬疑小说写作团队。这些写手团队的作者,大都参与过出版活动,但只能作为边缘写手出现在文化市场中,其中的相当部分人,事实上是各种类型的文化雇佣军。
枪手现身,违反这一行业的基本规则,原因无非两个:或者是人各有志,裸替现在也要自立门户了;或者觉得自己待遇太低,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键盘成了弱势群体的武器。
借用夜读社发起人的话说,成立写手社团的目的是与出版商相抗衡,因为“书商对新人,待遇相当过分”。而写手社团的成立,则被认为可以将原本以散兵游勇的形式出现的文化雇佣军,集合在一起。
不难看出,这种写手社团试图充当一个“枪手公司”或者“枪手中介”的角色。通过掌握枪手资源,提高文化雇佣军的整体价值,增加跟出版商谈判的砝码。这种操作手段的可行性或许还有待观察,和出版商谈判毕竟比不得庙街的小混混打群架分地盘,不可能谁的嗓门大,谁的砍刀快,谁的马仔多谁说了算。但这些社团的出现足以显示枪手的需求:适当的署名权利与一定的利润配额。这也不过是些他们应得的东西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