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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7月,农业部颁发了<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试点工作方案>,确定在西安、乐山、台州、南通、顺义、烟台6个市区,在全国100个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开展试点,2003年又把浙江列为试点省.两年来,试点工作取得了预期的效果,涌现出了一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先进典型,创造出了一批成功经验,探索出台了一批有效的扶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