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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全国AFP监测系统共报AFP病例3 142例,比1993年增加40.2%。全国有1 297个县报告了AFP病例,占全国总县(区)数的45.1%。其中确诊脊灰307例。波及225个县(区)。15岁以下儿童AFP报告发病率为1.1/10万,非脊灰AFP报告发病率为0.83/10万,比1993年的0.37/10万有较大幅度的上升。AFP病例0~14天内双份标本采集率为48.5%,48小时调查率为79%,接近要求目标水平。但AFP病例就诊后报告及时率及60~70天的随访率仍较低。尤其是77.9%的确诊病例及46.4%的排除病例仍依据60天残留麻痹的情况而定,应进一步提高依据实验室监测结果的诊断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