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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万时期,东南沿海私人海上贸易迅速发展;葡萄牙人独据澳门,也从 海上贸易中获利丰厚。政府对月港华商、澳门外商实行了有别子贡舶抽分制的新税 制。本文对两地贸易额、贸易利润与税额之间的比例进行分析,认为:月港开放有限, 走私普遍存在,政府课税对象狭隘,且税率极低,巨额财富滞留海商手中,国家税源严 重流失;政府对澳门外商缺乏有效税收征管,使利用税收对葡商所获巨额利润进行调 节、实现利益重新分配的可能落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