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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式重整”以破产企业资产转让为形式,因法律适用路径不清而易导致债权实现不公平现象发生.究其根本原因在于,破产法律框架并未给予“出售式重整”清晰定位,法律界定不清和程序规范缺位导致宽松的“财产处分”规范被滥用.以美国破产法363条的修正发展为参照,应将财产出售和重整规范的衔接作为“出售式重整”规范构建的基点.规范中需明确通知程序、表决机制和资产评估以实现破产程序中利益相关者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