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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正义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前提保障和首要价值。构建和谐社会离不开正义,正义是适应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的核心道德观念。在柏拉图的代表作《理想国》中,他设想的正义王国对当前我国构建和谐社会具有深远的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 柏拉图 正义 和谐社会
正义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首要价值和前提保障,和谐社会不仅应是一个富裕的社会,也应是一个公平正义的社会。构建和谐社会离不开正义,只有维护和实现了正义,才能为人们提供一种平等、公正的生存发展条件和机会。
在两千多年前的古希腊时期,著名的哲学家和社会思想家柏拉图在他的代表作《理想国》里,已为人类描绘了一个充满和谐、正义的理想社会画卷。柏拉图认为,人都是有欲望的,为了满足各自的欲望,势必会造成各种矛盾、冲突,使国家和社会处于无序状态,这就需要正义的观念与制度去节制、协调。正义意味着和谐的秩序,既是社会秩序,也是人类心灵的秩序。心灵无序,就是个人的不幸;社会无序,国家就会动荡混乱。柏拉图理想国的终极目标,就是要建立一个和谐与正义的国家,他设想的正义王国对当前我国构建和谐社会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一、强调发挥人的主体性和自由本性
柏拉图的正义思想含摄着人的主体性和自由本性。
首先,正义是人的自主选择。古希腊早期的正义观认为,正义是神赐给人类的最好礼物,然而这只是客观的本然意义上的正义,对于正义主观、价值意义上的含义都不曾自觉到。在前人思想的基础上,柏拉图进一步明确指出,人是价值的主体,人的灵魂由三部分构成,理性、激情和欲望,这三者和谐一致,就实现了个人正义。正义的人,理性在他的灵魂中占统治地位,使他成为有责任心和自律性的道德主体,并按理性原则建立正义城邦。正义是人自由选择的结果,在此他赋予了正义以主观的含义。
柏拉图在《理想国》的结尾写道,“请听‘必然’的闺女赫希斯如下的神意:‘诸多一日之魂,你们包含死亡的另一轮回的新生活即将开始了。不是神决定你们的命运,是你们自己选择命运……美德任人自取。每个人将来有多少美德,全看他对它重视到什么程度。过错由选择者自己负责。与神无涉。’” ②正义和不正义从人、神处得到的结果各不相同,对于社会而言,正义使人们友好、和谐、协作;对于个人而言,正义的人是神灵的朋友,会获得深次于的幸福,非正义的人是不幸的。
戴维·米勒指出:“正义思想把我们的目光引向了一个特定的方面,即作为相互独立的个体的人获得适当的或者说是适合于他们的待遇。” ③这个定义指出了正义的出发点和主体是独立的个人。正义包含了人的主体性,即它不是不可操作、不可把握、神秘莫测的,而是人的意志和行为可以自主选择、可以用理性加以认识和把握、在实践中可以践行的。正义是人自主选择的,成为什么样的人,过正义或不正义的生活不是神的旨意或命运的刻意安排。柏拉图通过前生后世轮回报应的神话,论证了人通过后天努力可以改变现有能力,再次肯定了正义隐含的人的主体地位,这与当前我国构建和谐社会提出“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是一致的。从积极的意义上讲,古希腊时期的柏拉图已初步意识到了主体性问题,但直到近代西方主体性问题才被提上日程,可以说西方的主体性问题传统与此不无关系。
其次,正义包含着自由,即每个人部分地履行其职责的自由。个性自由是现代社会的核心价值,自由体现为正义,正义就是个人的自由能够得以并存、和谐的条件。德国古典哲学的创始人康德认为:“正义乃是以每个人自己的自由与每个别人的自由协调一致为条件而限制每个人的自由。” ④这里所说的正义是以个人自由为出发点和前提,他认为个人在同他人合作时不侵犯他人的自由,就是正义。柏拉图也明确指出,正义就是每个人只做自己份内的事,不损害他人。在此“正义并不具体规定个人的生活内容和生活方式,不推行统一的行为模式和目标,以防止威胁个人自由。” ⑤正义就是对他人自由的尊重和对自己社会地位的承认。每个人都可以按照自己的方式自由自主的生活,在政策、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国家不予干涉,这样就最大限度的包容了个人自由,就是正义。自由就是做一切法律允许的(正义的)事,如果做出法律所禁止的事,就是不正义,也就不会有个人自由,因为每个人都有同样的权利去侵犯他人的自由。“正义是建立在个人自由权利基础之上的,是以促进个人之间的自由的更好实现为依归的。” ⑥人是有理性的,自由以理性为基础,理性会指导人们摆脱命运的控制,做出符合社会正义的行为。
二、注重培养公民的责任意识
责任,通俗的说就是份内应该做的事。柏拉图认为,“正义就是各做各的事”,每个人做好自己份内的事就是正义。正义内在的包含着责任,份内工作做好了,落实了相应的责任,也就实现了正义。正义就是个人兴趣和社会责任的统一。如果每个人既能扬己之长,又能恰当的履行其职责,整个社会便形成和谐的秩序,就是国家正义。
(一)从社会整体角度来看,责任是社会和谐的基本保证。责任的实践,从根本上说,不是孤立的个人活动,必须遍及于全社会。 “社会和谐是指社会文明程度的不断提高和社会状况的持续稳定,主体只有切实履行自己的责任,并创造性拓展自己的责任,才能推动正义的广泛实现。” ⑦只要每个人完成好自己的使命,对他人及社会负有高度的责任感,社会才能保持稳定和繁荣,正义社会才会得以顺利实现。
履行责任是任何时代、任何民族具有的基本要求,对于构建和谐社会尤其重要。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人们高呼“人人有责”,似乎又人人不负责,责任危机逐渐成为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难题。在现实生活中往往有许多相互冲突的责任,需要人们进行判断和选择。明确责任,使人们树立起正义的意识和践行正义的行为,便于建立正常的社会秩序。
(二)从个人的角度看,责任的主体是个人,正义的实践必须发挥个人的自主性。柏拉图指出,构筑社会正义,每个人都有责任,因为社会是否正义与每个人都有关系。如果个人责任心丧失,违法乱纪、损人利己、欺压他人,就会使整个社会处于混乱、无序状态,正义便不复存在。正义是在利己与利他之间划定的一条伦理界限,就像柏拉图所说的那样,正义是一种最好的善,不但本身好(利己),而且结果也好(利他)。如果每个人都树立起责任心,摒弃私欲,竭力尽职地做好自己的工作,充分展现各自的兴趣、爱好,整个国家就会得到非常和谐的发展,每个人也将得到属于各自的幸福。 三、注重伦理教育,强调培养公民的道德观念
柏拉图所讲的正义的含义主要是从伦理层面上界定的,伦理教育在他的正义思想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
首先,伦理通过个人来体现。人有为善的可能,也有为恶的可能,为善能养成美德,否则便成邪恶。柏拉图认为,凡是善的,就是正义的。“正义是心灵的德性,不正义是心灵的邪恶。” ⑧人一旦失去德性,就会使心中的恶性膨胀,充满淫欲和贪婪,继而引起冲突、矛盾,影响整个社会的和谐与正义。在理想国里,无论统治者、护国者,还是劳动者,都是国家公民,都要接受伦理教育。伦理教育可以改变人性,培养出具有智慧、勇敢和节制美德的正义的人。伦理教育最终要通过个人来体现,一方面,个人美德是为社会服务的;另一方面,社会又制约着个人美德的形成,个人正义与社会正义是相适应的。
其次,伦理存在的根源在社会。伦理体现着一定的社会秩序,规范着人们的社会行为。中国自古以来是礼仪之邦,重视伦理教育。然而,当今社会人们的物质生活水平越来越高,道德领域却出现了缺失。面对这种困惑,人们呼唤道德的重建。正义是当今时代迫切需要的核心道德观念,只有正义才能保证社会和谐。而社会和谐,需要国家具有智慧、勇敢和节制的品质,这三种品质得到和谐发展,就为个人在其职责范围内充分发挥各自的天性和能力,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也为伦理教育提出一个新的起点。柏拉图推崇德化教育的目的就是要实现社会和谐与正义,唤起人们内心的良知,约束、规范自己的行为,创建一个良序文明的和谐正义社会。
最后,个人的善与社会的善是统一的。国家存在的东西,每个人灵魂里也存在着,而且数目相同。伦理教育就是要培养公民具有正义社会所需要的良好品德。因此,选定教育内容很关键。好的教育内容可以养成美德,反之会导致不良行为的产生,影响社会的和谐进程。在教育过程中,应该选定具有正面影响的、良好的教育内容,营造出良好的教育氛围,使“我们的年轻人由此而进,如入健康之乡;眼睛所看到的,耳朵所听到的,艺术作品随处都是;使他们如坐春风,如沾化雨,潜移默化,不知不觉之间受到熏陶,从童年时,就和优美、理智融合为一。”⑨一个受到良好教育的公民,他们反对丑恶的东西,赞扬优美的东西,并从中汲取营养,使心灵成长得既美又善。“美德似乎是一种心灵的健康,美和坚强有力,而邪恶似乎是心灵的一种疾病,丑和软弱无力。”⑩ 对反映出与良好品德不一致的内容,应该消除。
在伦理教育方法的运用上,柏拉图反对灌输式教育,提倡启发式教学。他认为,伦理教育不是简单的观念灌输,而是强调发挥学生的自主性,培养他们心灵中最善的部分,遵循和谐和秩序的原则,注视着心灵里的宪法,并守卫着它,不让它引起任何纷乱,使社会得到和谐有效发展。当前,我们的学校在强调升学率、社会在强调法治重要性时,不容忽视道德教育的重要作用。柏拉图的正义思想中蕴含的伦理教育观念,对于学校教育以及我国社会转型时期形成和谐社会与正义的人,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不仅如此,柏拉图还认为通过伦理教育,可以提升人们的责任意识,使人们可以通过舆论谴责、良心自责等形式规范其行为,而不需要通过法律约束人们的行为。
构筑和谐与正义社会,需要全社会成员进行长期不懈地努力。因而,要通过伦理教育培养公民的道德观念,使人们具有渴求正义的意识,参与正义的能力和依法追求正义的行为。每个社会成员都树立起责任心,和谐与正义就会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
参考文献:
[1]姚大志.作为道德原则的正义[J].吉林大学学报,2006,02.
[2]柏拉图著,郭斌和张竹明译.理想国[M].北京:商务出版社,2002-422,42,107,174,76,108.
[3]戴维·米勒.布莱克维尔政治学百科全书[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
[4]康德.历史理性批判[M].商务出版社,1990.
[5]刘进田.公平正义与和谐社会构建[J].社会科学辑刊,2007,01.
[6]厄奈斯特·巴克著【英】,卢华萍译.希腊政治理论[M].2003.
[7]王艳,谢军.责任问题的价值论研究[J].安徽大学学报,2007.01
关键词 柏拉图 正义 和谐社会
正义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首要价值和前提保障,和谐社会不仅应是一个富裕的社会,也应是一个公平正义的社会。构建和谐社会离不开正义,只有维护和实现了正义,才能为人们提供一种平等、公正的生存发展条件和机会。
在两千多年前的古希腊时期,著名的哲学家和社会思想家柏拉图在他的代表作《理想国》里,已为人类描绘了一个充满和谐、正义的理想社会画卷。柏拉图认为,人都是有欲望的,为了满足各自的欲望,势必会造成各种矛盾、冲突,使国家和社会处于无序状态,这就需要正义的观念与制度去节制、协调。正义意味着和谐的秩序,既是社会秩序,也是人类心灵的秩序。心灵无序,就是个人的不幸;社会无序,国家就会动荡混乱。柏拉图理想国的终极目标,就是要建立一个和谐与正义的国家,他设想的正义王国对当前我国构建和谐社会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一、强调发挥人的主体性和自由本性
柏拉图的正义思想含摄着人的主体性和自由本性。
首先,正义是人的自主选择。古希腊早期的正义观认为,正义是神赐给人类的最好礼物,然而这只是客观的本然意义上的正义,对于正义主观、价值意义上的含义都不曾自觉到。在前人思想的基础上,柏拉图进一步明确指出,人是价值的主体,人的灵魂由三部分构成,理性、激情和欲望,这三者和谐一致,就实现了个人正义。正义的人,理性在他的灵魂中占统治地位,使他成为有责任心和自律性的道德主体,并按理性原则建立正义城邦。正义是人自由选择的结果,在此他赋予了正义以主观的含义。
柏拉图在《理想国》的结尾写道,“请听‘必然’的闺女赫希斯如下的神意:‘诸多一日之魂,你们包含死亡的另一轮回的新生活即将开始了。不是神决定你们的命运,是你们自己选择命运……美德任人自取。每个人将来有多少美德,全看他对它重视到什么程度。过错由选择者自己负责。与神无涉。’” ②正义和不正义从人、神处得到的结果各不相同,对于社会而言,正义使人们友好、和谐、协作;对于个人而言,正义的人是神灵的朋友,会获得深次于的幸福,非正义的人是不幸的。
戴维·米勒指出:“正义思想把我们的目光引向了一个特定的方面,即作为相互独立的个体的人获得适当的或者说是适合于他们的待遇。” ③这个定义指出了正义的出发点和主体是独立的个人。正义包含了人的主体性,即它不是不可操作、不可把握、神秘莫测的,而是人的意志和行为可以自主选择、可以用理性加以认识和把握、在实践中可以践行的。正义是人自主选择的,成为什么样的人,过正义或不正义的生活不是神的旨意或命运的刻意安排。柏拉图通过前生后世轮回报应的神话,论证了人通过后天努力可以改变现有能力,再次肯定了正义隐含的人的主体地位,这与当前我国构建和谐社会提出“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是一致的。从积极的意义上讲,古希腊时期的柏拉图已初步意识到了主体性问题,但直到近代西方主体性问题才被提上日程,可以说西方的主体性问题传统与此不无关系。
其次,正义包含着自由,即每个人部分地履行其职责的自由。个性自由是现代社会的核心价值,自由体现为正义,正义就是个人的自由能够得以并存、和谐的条件。德国古典哲学的创始人康德认为:“正义乃是以每个人自己的自由与每个别人的自由协调一致为条件而限制每个人的自由。” ④这里所说的正义是以个人自由为出发点和前提,他认为个人在同他人合作时不侵犯他人的自由,就是正义。柏拉图也明确指出,正义就是每个人只做自己份内的事,不损害他人。在此“正义并不具体规定个人的生活内容和生活方式,不推行统一的行为模式和目标,以防止威胁个人自由。” ⑤正义就是对他人自由的尊重和对自己社会地位的承认。每个人都可以按照自己的方式自由自主的生活,在政策、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国家不予干涉,这样就最大限度的包容了个人自由,就是正义。自由就是做一切法律允许的(正义的)事,如果做出法律所禁止的事,就是不正义,也就不会有个人自由,因为每个人都有同样的权利去侵犯他人的自由。“正义是建立在个人自由权利基础之上的,是以促进个人之间的自由的更好实现为依归的。” ⑥人是有理性的,自由以理性为基础,理性会指导人们摆脱命运的控制,做出符合社会正义的行为。
二、注重培养公民的责任意识
责任,通俗的说就是份内应该做的事。柏拉图认为,“正义就是各做各的事”,每个人做好自己份内的事就是正义。正义内在的包含着责任,份内工作做好了,落实了相应的责任,也就实现了正义。正义就是个人兴趣和社会责任的统一。如果每个人既能扬己之长,又能恰当的履行其职责,整个社会便形成和谐的秩序,就是国家正义。
(一)从社会整体角度来看,责任是社会和谐的基本保证。责任的实践,从根本上说,不是孤立的个人活动,必须遍及于全社会。 “社会和谐是指社会文明程度的不断提高和社会状况的持续稳定,主体只有切实履行自己的责任,并创造性拓展自己的责任,才能推动正义的广泛实现。” ⑦只要每个人完成好自己的使命,对他人及社会负有高度的责任感,社会才能保持稳定和繁荣,正义社会才会得以顺利实现。
履行责任是任何时代、任何民族具有的基本要求,对于构建和谐社会尤其重要。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人们高呼“人人有责”,似乎又人人不负责,责任危机逐渐成为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难题。在现实生活中往往有许多相互冲突的责任,需要人们进行判断和选择。明确责任,使人们树立起正义的意识和践行正义的行为,便于建立正常的社会秩序。
(二)从个人的角度看,责任的主体是个人,正义的实践必须发挥个人的自主性。柏拉图指出,构筑社会正义,每个人都有责任,因为社会是否正义与每个人都有关系。如果个人责任心丧失,违法乱纪、损人利己、欺压他人,就会使整个社会处于混乱、无序状态,正义便不复存在。正义是在利己与利他之间划定的一条伦理界限,就像柏拉图所说的那样,正义是一种最好的善,不但本身好(利己),而且结果也好(利他)。如果每个人都树立起责任心,摒弃私欲,竭力尽职地做好自己的工作,充分展现各自的兴趣、爱好,整个国家就会得到非常和谐的发展,每个人也将得到属于各自的幸福。 三、注重伦理教育,强调培养公民的道德观念
柏拉图所讲的正义的含义主要是从伦理层面上界定的,伦理教育在他的正义思想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
首先,伦理通过个人来体现。人有为善的可能,也有为恶的可能,为善能养成美德,否则便成邪恶。柏拉图认为,凡是善的,就是正义的。“正义是心灵的德性,不正义是心灵的邪恶。” ⑧人一旦失去德性,就会使心中的恶性膨胀,充满淫欲和贪婪,继而引起冲突、矛盾,影响整个社会的和谐与正义。在理想国里,无论统治者、护国者,还是劳动者,都是国家公民,都要接受伦理教育。伦理教育可以改变人性,培养出具有智慧、勇敢和节制美德的正义的人。伦理教育最终要通过个人来体现,一方面,个人美德是为社会服务的;另一方面,社会又制约着个人美德的形成,个人正义与社会正义是相适应的。
其次,伦理存在的根源在社会。伦理体现着一定的社会秩序,规范着人们的社会行为。中国自古以来是礼仪之邦,重视伦理教育。然而,当今社会人们的物质生活水平越来越高,道德领域却出现了缺失。面对这种困惑,人们呼唤道德的重建。正义是当今时代迫切需要的核心道德观念,只有正义才能保证社会和谐。而社会和谐,需要国家具有智慧、勇敢和节制的品质,这三种品质得到和谐发展,就为个人在其职责范围内充分发挥各自的天性和能力,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也为伦理教育提出一个新的起点。柏拉图推崇德化教育的目的就是要实现社会和谐与正义,唤起人们内心的良知,约束、规范自己的行为,创建一个良序文明的和谐正义社会。
最后,个人的善与社会的善是统一的。国家存在的东西,每个人灵魂里也存在着,而且数目相同。伦理教育就是要培养公民具有正义社会所需要的良好品德。因此,选定教育内容很关键。好的教育内容可以养成美德,反之会导致不良行为的产生,影响社会的和谐进程。在教育过程中,应该选定具有正面影响的、良好的教育内容,营造出良好的教育氛围,使“我们的年轻人由此而进,如入健康之乡;眼睛所看到的,耳朵所听到的,艺术作品随处都是;使他们如坐春风,如沾化雨,潜移默化,不知不觉之间受到熏陶,从童年时,就和优美、理智融合为一。”⑨一个受到良好教育的公民,他们反对丑恶的东西,赞扬优美的东西,并从中汲取营养,使心灵成长得既美又善。“美德似乎是一种心灵的健康,美和坚强有力,而邪恶似乎是心灵的一种疾病,丑和软弱无力。”⑩ 对反映出与良好品德不一致的内容,应该消除。
在伦理教育方法的运用上,柏拉图反对灌输式教育,提倡启发式教学。他认为,伦理教育不是简单的观念灌输,而是强调发挥学生的自主性,培养他们心灵中最善的部分,遵循和谐和秩序的原则,注视着心灵里的宪法,并守卫着它,不让它引起任何纷乱,使社会得到和谐有效发展。当前,我们的学校在强调升学率、社会在强调法治重要性时,不容忽视道德教育的重要作用。柏拉图的正义思想中蕴含的伦理教育观念,对于学校教育以及我国社会转型时期形成和谐社会与正义的人,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不仅如此,柏拉图还认为通过伦理教育,可以提升人们的责任意识,使人们可以通过舆论谴责、良心自责等形式规范其行为,而不需要通过法律约束人们的行为。
构筑和谐与正义社会,需要全社会成员进行长期不懈地努力。因而,要通过伦理教育培养公民的道德观念,使人们具有渴求正义的意识,参与正义的能力和依法追求正义的行为。每个社会成员都树立起责任心,和谐与正义就会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
参考文献:
[1]姚大志.作为道德原则的正义[J].吉林大学学报,2006,02.
[2]柏拉图著,郭斌和张竹明译.理想国[M].北京:商务出版社,2002-422,42,107,174,76,108.
[3]戴维·米勒.布莱克维尔政治学百科全书[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
[4]康德.历史理性批判[M].商务出版社,1990.
[5]刘进田.公平正义与和谐社会构建[J].社会科学辑刊,2007,01.
[6]厄奈斯特·巴克著【英】,卢华萍译.希腊政治理论[M].2003.
[7]王艳,谢军.责任问题的价值论研究[J].安徽大学学报,200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