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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贸易在各国能源安全政策中扮演重要角色,然而,由于南北国家之间的利益冲突,WTO成员在多哈回合谈判中能源服务的界定问题上出现分歧,谈判陷入僵局。在有关能源服务贸易的议题中,中国的法律对策应为:提出明确的谈判主张,促成有利于中国的能源服务界定方案的达成,结合本国能源服务产业的实际情况,仅就中国在贸易利益方面具有比较优势的能源服务部门展开谈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