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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3日,四川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联合发出《关于切实做好困难群众冬春生活安排和安全温暖过冬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各市(州)、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要把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与确保困难群众冬春生活紧密结合起来,让全省困难群众最大程度共享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确保困难群众冬春生活和安全温暖过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