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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在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和实施过程中,存在着内容程式化、涉水工程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即予实施、水土流失预测不科学、水保补偿费不列入报告、方案编制受行政干预、批准后的方案得不到很好贯彻实施等问题。水土保持主管部门应加快技术规范的制定、做好部门间的协调沟通、加强监督检查、加大执法力度等,进一步提高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的质量和实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