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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从来不缺世界级的故事乃至超级故事,却一直没有拿得出手的见证文学。凌晨的小说《穿旗袍的女人》虽然算不上是出色的文学见证,却值得拿来翻一翻,看一看。就当下的小说题材和文学形象来讲,像这样带点“伤痕”的作品好像已经很久不见了。当然,此“伤痕”非“十年浩劫”后的那“伤痕”,但那“十年”也在其中,然其外延要宽广深远得多。不过“伤痕”并不是作者想要着力渲染的重心,受“伤”的人才是作品倾力的焦点。从“文学就是人学”这一点讲,作品算是找准了努力的方向。也即,创作手法是传统的,具有鲜明的现实主义风格,但小说并不满足于讲一个浪漫凄美的故事,而是自始至终把笔墨花在了人物塑造和人物刻画上,通过风云际会中的情感经历来揭示人物的内心世界,以及对生活的坚定态度和处于逆境的精神追求,这就避免了很多小说经常会犯的“故事会”毛病,聚焦的准星一直没有离开人物靶标,而这正是作品能击中文学规律的水准体现,便也有了一些可圈可点的桥段和细节。
作为一个小中篇,小说在时间长度和空间维度上可谓跨度惊人。从兵荒马乱的1947年到“文革”将止的1975年,其间的社会动荡和国运变幻如滚滚洪流般奔腾流泻30年。话题涉及淮海战役、横渡长江、解放上海、退守广州、巢湖农场、江南市镇,宏大真实的历史背景和大江南北的宽广地域交叉穿越,收展自如。而这宏大的时空流动,只是为了讲一个舞女、将军和间谍的故事———他们恋爱和婚姻上的那点事。然而,他们所遭遇的,却是国家、民族和个体应接不暇的纷繁之变,以及个人命理与国家运势的捆绑和纠缠,回肠荡气的叙事和游离不定的温情融会贯通地交织在一起,引领读者一步步走向未知的终点。这是作者在故事和人物设计上的熟练之处。
虽然小说的时空跨度很大,故事和人物的架构其实很简单,一个女人和两个男人,故事就在这三人之间打转,用人吝啬而经济,没有多余人物。其他如丝绸小K、浦西洋行杨经理、舞女大班等人虽然着墨不多,少了他们倒也不行,每个人都有他们或轻或重的文学任务,在情节发展和人物命运的推进上,自有其不可或缺的作用。实际上,小说的人物设计和安排,应该具有组织人事观念,应该有企业主的精明算计,就如开一家饭店,需要聘用多少人才能维持运转,一个萝卜一个坑,合理配置,杜绝人浮于事。这一点,作者算得上掌控有度。正因为这样,小说才显得紧凑,不感到拖沓。
最主要的是人物。穿旗袍的女人———上海百乐门舞厅的红舞女曼琪,无疑是小说的中心人物。她漂亮、矜持、天生丽质、雍容华贵,生活在十里洋场,周旋于灯红酒绿,长袖善舞且能洁身自好。这既和她的家庭出身、价值取向有关,也与她受教会的西式教育有很大关系。也许有人会问,她有这么好的条件,又是那样自律的人,为什么还要做舞女?这就要用历史的眼光来看待。在那个年代,舞女不但是正当职业,而且是时髦摩登的象征,舞女包括其它声色场所的女性,是引领时尚的潮人一族,“不要太有面子并风光嘛”。一个长相纠结、修养欠佳、辞令粗俗、笨拙木讷的女人,你倒试着去舞厅应聘看看,看他们会不会聘你。谁能说曼琪从事的职业,比现在衣不遮体的时装模特和几近裸露的车模更不体面?何况她是取财有道,自食其力。曼琪若放到现在,恐怕不让她成为世界名模、国际小姐和品牌代言人也难。小说塑造的曼琪,就具有这样的高贵品质,当然这是一种理想化的造人,但却具有合理可信的基础,谁不想遇到并拥有这样的女人?如是,便是她存在的理由,便是社会的需求,便是愉悦的消费,也即起到了寓教于乐、陶冶情操的作用。
以上说的都是曼琪的表面,她的内心世界和精神向往才是她最为重要、最为优秀的个人特质。她追求有品位的生活,她对衣食住行有匪夷所思的讲究,哪怕吃青菜萝卜也要用刀叉伺候吃出西餐的味道,喝黄酒像喝葡萄酒那样用高脚杯并且只倒半杯。类似的外在表现其实都基于她内在的精致和考究,其对生活的不肯马虎和一丝不苟的品性在作品中表露得淋漓尽致,由此构成了人物形象的独特性和排他性,即很难在我们的文学长廊里找到类似的人物。这还不算,曼琪真正的高贵还在于她内心的坚强和信念的坚定。内心坚强体现在她身处逆境的不屈和勇敢,从容面对各种打击,不向生活低头。信念的坚定表现在她对未来、对爱情的心之向往和默默等待,坚信她爱的男人一定会回来。还有就是,在艰难困苦的岁月中,几十年如一日对体形的保持,企图以形体的不变来抹杀过往的辛酸境遇,如曼琪所说“我们还从那个时候开始好吗?”这是何等的积极人生!至此,作者完成了对一个完美女性的塑造,使她具有了文学感染力。也由此,《穿旗袍的女人》对穿旗袍的女人的刻画取得了成功。
程煜晖是小说中的主要男角。国民党将军,有军统背景,这类人物向来较难把握。作者以唯物史观客观看待并描绘了这个形象。故事开始的时候,国民政府还是中国的正统,程煜晖作为军人服务于这个政府,共军是他的敌人,反之也一样。但作者并不纠缠于这个人物的政治立场,而是把他作为一个普通人来写,着重写他与舞女曼琪的交往,写他的性格,写他的爱美之心,写他的绅士风度,写他面对曼琪的矛盾心理———一个过分美丽又有很大年龄差的女孩———自己应该怎么办?他到故事结束都没向她表达自己的爱意,但一切尽在不言中,任何示爱的语言都是多余的。除此之外,作者还写了他识时务或者说“思想正确”的一面,即在“宜将乘勇追穷寇”的关键时刻,他把情报转手交给了中共地下党,以保护大上海的重要工业设施。最后他拒绝潜伏,选择了投诚。毋庸讳言,程煜晖是有不少亮点的人,值得曼琪爱,值得她在漫长的岁月里苦苦等待。在这一点上,作者是提供了充分依据的:他是她的护花使者,曼琪窃取军事情报他都没有抓捕她,他冒着生命危险到江北去欲把曼琪的家人接过来,最后,他为心爱的人选择留在大陆,哪怕有可能被判死刑。这样的男人,女人哪有不爱的道理?应该讲,一个人的好坏,不是政治标签所能界定的,那些在饭桌上和KTV包厢当众搂抱三陪女的男人,不管他身份有多高,多么有政治资本,至少在生活严谨、知耻廉洁和做人的基本操守上,肯定在程煜晖之下。从某种角度讲,程煜晖可以是男人的一面镜子。
芦笛是小说中的另一个重要人物。大学毕业,新四军政工干部,“皖南事变”后到上海从事地下工作。芦笛因为瞄准程煜晖而结识舞女曼琪,想要利用后者与程煜晖的关系,取得长江防务方面的军事情报。不想间谍爱上舞女,限于身份没有表白。解放后程煜晖被判无期徒刑,芦笛和曼琪走到一起,从同事到夫妻,从感情到生活方式,都需要好好磨合。不幸的是,因为阶级性和革命性的原因,也因为曼琪不能从对程煜晖的歉疚和思恋中解脱出来,两人的婚姻很快就走到了尽头。在之后的政治运动中,芦笛和曼琪都经历了苦难。芦笛的亮色在于,他为了让曼琪解放前的情报工作得到组织承认,并让她融入到革命队伍中尽了自己最大的努力;为了顶住周围人对曼琪的说三道四,承受了巨大的压力;最后为了让曼琪得到幸福,他想方设法找到关押在安徽农场的程煜晖,告诉他曼琪在他老家等着他。最后这一笔,完成了芦笛的精神升华。
可以讲小说对舞女曼琪、国军将领程煜晖和中共地下党员芦笛的描写,也即人物形象的塑造,即使谈不上颠覆,至少也是脱俗并有新意的,还能从他们身上感受人格魅力和“正能量”的辐射,这是小说成功的原因之一,可见作者的功底并不一般。还有就是,作者对曼琪的美艳和各式旗袍的描绘上,文笔可谓细腻精到,这或许是女性写作特有的优势。
应该讲,小说的背景是宏大多变的,人物的身份是复杂敏感的,舞女、将军、间谍,处在政权交替、社会变革的动荡时期,浸淫在此起彼伏的激烈运动中,连创建共和国的一大批无产阶级革命家都难逃噩运,何况他们?小说主要写了三个人的遭遇和命运,也许苦难的磨砺是人生的一种收获,但不能感谢制造苦难的人与时代,因为许多苦难本来是可以避免的。假使能够感谢苦难和磨砺,也是因为超越或制服了苦难。但是,无论如何,不要把和平的时代制造成苦难的噩梦。如果一定要从《穿旗袍的女人》中找到内涵,笔者以为也就不过如此了。
作为一个小中篇,小说在时间长度和空间维度上可谓跨度惊人。从兵荒马乱的1947年到“文革”将止的1975年,其间的社会动荡和国运变幻如滚滚洪流般奔腾流泻30年。话题涉及淮海战役、横渡长江、解放上海、退守广州、巢湖农场、江南市镇,宏大真实的历史背景和大江南北的宽广地域交叉穿越,收展自如。而这宏大的时空流动,只是为了讲一个舞女、将军和间谍的故事———他们恋爱和婚姻上的那点事。然而,他们所遭遇的,却是国家、民族和个体应接不暇的纷繁之变,以及个人命理与国家运势的捆绑和纠缠,回肠荡气的叙事和游离不定的温情融会贯通地交织在一起,引领读者一步步走向未知的终点。这是作者在故事和人物设计上的熟练之处。
虽然小说的时空跨度很大,故事和人物的架构其实很简单,一个女人和两个男人,故事就在这三人之间打转,用人吝啬而经济,没有多余人物。其他如丝绸小K、浦西洋行杨经理、舞女大班等人虽然着墨不多,少了他们倒也不行,每个人都有他们或轻或重的文学任务,在情节发展和人物命运的推进上,自有其不可或缺的作用。实际上,小说的人物设计和安排,应该具有组织人事观念,应该有企业主的精明算计,就如开一家饭店,需要聘用多少人才能维持运转,一个萝卜一个坑,合理配置,杜绝人浮于事。这一点,作者算得上掌控有度。正因为这样,小说才显得紧凑,不感到拖沓。
最主要的是人物。穿旗袍的女人———上海百乐门舞厅的红舞女曼琪,无疑是小说的中心人物。她漂亮、矜持、天生丽质、雍容华贵,生活在十里洋场,周旋于灯红酒绿,长袖善舞且能洁身自好。这既和她的家庭出身、价值取向有关,也与她受教会的西式教育有很大关系。也许有人会问,她有这么好的条件,又是那样自律的人,为什么还要做舞女?这就要用历史的眼光来看待。在那个年代,舞女不但是正当职业,而且是时髦摩登的象征,舞女包括其它声色场所的女性,是引领时尚的潮人一族,“不要太有面子并风光嘛”。一个长相纠结、修养欠佳、辞令粗俗、笨拙木讷的女人,你倒试着去舞厅应聘看看,看他们会不会聘你。谁能说曼琪从事的职业,比现在衣不遮体的时装模特和几近裸露的车模更不体面?何况她是取财有道,自食其力。曼琪若放到现在,恐怕不让她成为世界名模、国际小姐和品牌代言人也难。小说塑造的曼琪,就具有这样的高贵品质,当然这是一种理想化的造人,但却具有合理可信的基础,谁不想遇到并拥有这样的女人?如是,便是她存在的理由,便是社会的需求,便是愉悦的消费,也即起到了寓教于乐、陶冶情操的作用。
以上说的都是曼琪的表面,她的内心世界和精神向往才是她最为重要、最为优秀的个人特质。她追求有品位的生活,她对衣食住行有匪夷所思的讲究,哪怕吃青菜萝卜也要用刀叉伺候吃出西餐的味道,喝黄酒像喝葡萄酒那样用高脚杯并且只倒半杯。类似的外在表现其实都基于她内在的精致和考究,其对生活的不肯马虎和一丝不苟的品性在作品中表露得淋漓尽致,由此构成了人物形象的独特性和排他性,即很难在我们的文学长廊里找到类似的人物。这还不算,曼琪真正的高贵还在于她内心的坚强和信念的坚定。内心坚强体现在她身处逆境的不屈和勇敢,从容面对各种打击,不向生活低头。信念的坚定表现在她对未来、对爱情的心之向往和默默等待,坚信她爱的男人一定会回来。还有就是,在艰难困苦的岁月中,几十年如一日对体形的保持,企图以形体的不变来抹杀过往的辛酸境遇,如曼琪所说“我们还从那个时候开始好吗?”这是何等的积极人生!至此,作者完成了对一个完美女性的塑造,使她具有了文学感染力。也由此,《穿旗袍的女人》对穿旗袍的女人的刻画取得了成功。
程煜晖是小说中的主要男角。国民党将军,有军统背景,这类人物向来较难把握。作者以唯物史观客观看待并描绘了这个形象。故事开始的时候,国民政府还是中国的正统,程煜晖作为军人服务于这个政府,共军是他的敌人,反之也一样。但作者并不纠缠于这个人物的政治立场,而是把他作为一个普通人来写,着重写他与舞女曼琪的交往,写他的性格,写他的爱美之心,写他的绅士风度,写他面对曼琪的矛盾心理———一个过分美丽又有很大年龄差的女孩———自己应该怎么办?他到故事结束都没向她表达自己的爱意,但一切尽在不言中,任何示爱的语言都是多余的。除此之外,作者还写了他识时务或者说“思想正确”的一面,即在“宜将乘勇追穷寇”的关键时刻,他把情报转手交给了中共地下党,以保护大上海的重要工业设施。最后他拒绝潜伏,选择了投诚。毋庸讳言,程煜晖是有不少亮点的人,值得曼琪爱,值得她在漫长的岁月里苦苦等待。在这一点上,作者是提供了充分依据的:他是她的护花使者,曼琪窃取军事情报他都没有抓捕她,他冒着生命危险到江北去欲把曼琪的家人接过来,最后,他为心爱的人选择留在大陆,哪怕有可能被判死刑。这样的男人,女人哪有不爱的道理?应该讲,一个人的好坏,不是政治标签所能界定的,那些在饭桌上和KTV包厢当众搂抱三陪女的男人,不管他身份有多高,多么有政治资本,至少在生活严谨、知耻廉洁和做人的基本操守上,肯定在程煜晖之下。从某种角度讲,程煜晖可以是男人的一面镜子。
芦笛是小说中的另一个重要人物。大学毕业,新四军政工干部,“皖南事变”后到上海从事地下工作。芦笛因为瞄准程煜晖而结识舞女曼琪,想要利用后者与程煜晖的关系,取得长江防务方面的军事情报。不想间谍爱上舞女,限于身份没有表白。解放后程煜晖被判无期徒刑,芦笛和曼琪走到一起,从同事到夫妻,从感情到生活方式,都需要好好磨合。不幸的是,因为阶级性和革命性的原因,也因为曼琪不能从对程煜晖的歉疚和思恋中解脱出来,两人的婚姻很快就走到了尽头。在之后的政治运动中,芦笛和曼琪都经历了苦难。芦笛的亮色在于,他为了让曼琪解放前的情报工作得到组织承认,并让她融入到革命队伍中尽了自己最大的努力;为了顶住周围人对曼琪的说三道四,承受了巨大的压力;最后为了让曼琪得到幸福,他想方设法找到关押在安徽农场的程煜晖,告诉他曼琪在他老家等着他。最后这一笔,完成了芦笛的精神升华。
可以讲小说对舞女曼琪、国军将领程煜晖和中共地下党员芦笛的描写,也即人物形象的塑造,即使谈不上颠覆,至少也是脱俗并有新意的,还能从他们身上感受人格魅力和“正能量”的辐射,这是小说成功的原因之一,可见作者的功底并不一般。还有就是,作者对曼琪的美艳和各式旗袍的描绘上,文笔可谓细腻精到,这或许是女性写作特有的优势。
应该讲,小说的背景是宏大多变的,人物的身份是复杂敏感的,舞女、将军、间谍,处在政权交替、社会变革的动荡时期,浸淫在此起彼伏的激烈运动中,连创建共和国的一大批无产阶级革命家都难逃噩运,何况他们?小说主要写了三个人的遭遇和命运,也许苦难的磨砺是人生的一种收获,但不能感谢制造苦难的人与时代,因为许多苦难本来是可以避免的。假使能够感谢苦难和磨砺,也是因为超越或制服了苦难。但是,无论如何,不要把和平的时代制造成苦难的噩梦。如果一定要从《穿旗袍的女人》中找到内涵,笔者以为也就不过如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