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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刊理由:生态文明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内容,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事关“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实现。努力争当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是习近平总书记2015年1月考察云南时对云南提出的具体要求,也是云南从实际出发,把保护好生态环境作为生存之基、发展之本,坚定不移闯出一条跨越式发展新路子的关键所在。
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委托,5月初,云南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卯稳国率执法检查组赴曲靖、昆明两地开展实地检查,突出重点区域,关注人民群众的饮用水安全,坚持问题导向并与立法工作相结合。5月18日,执法检查组在昆明举行工作汇报和情况反馈会,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杨应楠出席会议并就加快全省生态文明建设讲话,执法检查组组长卯稳国在会上反馈检查情况,副省长刘慧晏在会上作工作汇报。
思路与措施并举
近年来,云南省深入开展了七彩云南保护行动、森林云南建设、生物多样性保护、高原湖泊污染治理、节能减排等工作,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上保持良好,为全省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打下了扎实的基础。一直以来,昆明市委、市政府坚持把滇池治理作为头等大事、头号工程,以大幅度削减主要入湖污染物为核心,以改善滇池水质为目标,全力开展流域综合治理。在各方努力下,滇池的治理工作已取得显著成效。
作为中国生态大省的云南,早在2007年开始,就拉开了“七彩云南保护行动”的序幕,包括滇池在内,洱海、抚仙湖、泸沽湖、异龙湖、程海、阳宗海、杞麓湖、星云湖九大高原湖泊的治理,成为这一行动的重中之重。通过多年努力,如今的九湖水质总体保持稳定,水质局部得到改善,主要入湖污染物总量基本得到控制,重点污染湖泊水质恶化趋势得到遏制,主要污染物指标稳中有降。
会议认为,环境保护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主阵地”和基本措施。在此过程中,加强水污染防治不仅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更是云南当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必然要求,要正确认识和研判云南环境保护面临的新形势,像保护自己的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加速推进云南生态文明建设。
会议强调,要以执法检查作为推动云南水污染防治的契机和抓手,督促全省各地认真贯彻法律规定的制度措施,着力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控制污染物排放,节约和保护水资源,依法加强水环境管理,保障水源生态安全,同时明确和落实各方责任,强化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全面推动全省水污染防治工作。他指出,要充分认识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极端重要性、紧迫性、艰巨性和复杂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党中央国务院的全面部署和省委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全面推进云南生态文明建设各项工作。
进度与挑战同行
会议指出,良好生态环境是人和社会持续发展的根本基础。蓝天白云、青山绿水是长远发展的最大本钱。
日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颁布,这是中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纲领性文件,也是朝着建设“美丽中国”宏伟目标迈出的关键一步。对此,云南正积极行动起来,将水污染防治作为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和环保工作的重中之重,采取一系列切实有效的措施,全面推进全省水污染防治工作。通过采取健全水污染防治政策法规体系、大力推进以滇池为重点的水污染防治、强化工业污染防治、遏制农业面源污染等措施,全省水污染防治各项工作成效显著。
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淘汰落后产能。当前,云南积极支持企业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以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增强产业竞争力,提高质量和效益为目标,促进优势产业、工业园区、重点骨干企业强劲发展。鼓励和引导企业向园区集中集群发展,充分利用园区污水处理设施集中处理污水,加强中水利用,提高水重复利用率。在提高产业集中度和规模效益的同时,切实推进企业提升行业装备水平,依靠技术进步,降低水资源消耗,逐步形成了科学合理利用和再利用水资源的生产方式与工业布局。
云南作为经济欠发达地区,又有着加快发展的强烈要求。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依然是制约云南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瓶颈,依然是云南生态文明建设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同时,伴随云南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水资源消耗还会上升,云南水环境压力还将持续加大。水污染防治工作面临的形势非常严峻,任务仍旧十分艰巨。为此,云南还要做更多的工作,还要付出更多的努力。
责任与义务同在
会议认为,水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本要素,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防治水污染、保护水环境,事关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事关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转变经济发展模式、呵护碧水蓝天、建设美丽云南,已成为社会各界与公众共同关心的问题和共同责任。
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自觉落实好《水污染防治法》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认真贯彻好省委《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闯出跨越式发展路子的决定》,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化建设,让云南的天更蓝、水更清、山更绿、空气更清新。
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的排头兵,不仅是云南的一块“金字招牌”,更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如今,云南在省委、省政府的有力领导下,结合自身实际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一方面,组织编制重点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加强水污染防治立法,健全水污染防治政策体系。当前,云南省积极参加环保部牵头编制的《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保障了金沙江出云南断面水质长期良好;针对省内水污染防治重点地区,先后编制了《沘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牛栏江(云南部分)水环境保护规划》等;编制了《云南省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2011—2015年)》《云南省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2011—2015年)》;为加强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参与编制《珠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一五”规划》;在省人大的支持和推动下,出台了《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云南省牛栏江保护条例》等一系列水源和湖泊保护法,深入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
另一方面,加大水资源保护工作力度,大力推进水资源节约,促进水环境保护。近年来,云南省在推动工业污水治理的同时,积极推广工业废水重复利用。目前,云南省再生水回用技术正在向小型企业、城市生活污水等方向发展,制糖行业大部分的重点企业均已实现废水“零排放”。
责任编辑:李琳娜
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委托,5月初,云南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卯稳国率执法检查组赴曲靖、昆明两地开展实地检查,突出重点区域,关注人民群众的饮用水安全,坚持问题导向并与立法工作相结合。5月18日,执法检查组在昆明举行工作汇报和情况反馈会,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杨应楠出席会议并就加快全省生态文明建设讲话,执法检查组组长卯稳国在会上反馈检查情况,副省长刘慧晏在会上作工作汇报。
思路与措施并举
近年来,云南省深入开展了七彩云南保护行动、森林云南建设、生物多样性保护、高原湖泊污染治理、节能减排等工作,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上保持良好,为全省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打下了扎实的基础。一直以来,昆明市委、市政府坚持把滇池治理作为头等大事、头号工程,以大幅度削减主要入湖污染物为核心,以改善滇池水质为目标,全力开展流域综合治理。在各方努力下,滇池的治理工作已取得显著成效。
作为中国生态大省的云南,早在2007年开始,就拉开了“七彩云南保护行动”的序幕,包括滇池在内,洱海、抚仙湖、泸沽湖、异龙湖、程海、阳宗海、杞麓湖、星云湖九大高原湖泊的治理,成为这一行动的重中之重。通过多年努力,如今的九湖水质总体保持稳定,水质局部得到改善,主要入湖污染物总量基本得到控制,重点污染湖泊水质恶化趋势得到遏制,主要污染物指标稳中有降。
会议认为,环境保护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主阵地”和基本措施。在此过程中,加强水污染防治不仅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更是云南当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必然要求,要正确认识和研判云南环境保护面临的新形势,像保护自己的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加速推进云南生态文明建设。
会议强调,要以执法检查作为推动云南水污染防治的契机和抓手,督促全省各地认真贯彻法律规定的制度措施,着力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控制污染物排放,节约和保护水资源,依法加强水环境管理,保障水源生态安全,同时明确和落实各方责任,强化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全面推动全省水污染防治工作。他指出,要充分认识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极端重要性、紧迫性、艰巨性和复杂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党中央国务院的全面部署和省委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全面推进云南生态文明建设各项工作。
进度与挑战同行
会议指出,良好生态环境是人和社会持续发展的根本基础。蓝天白云、青山绿水是长远发展的最大本钱。
日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颁布,这是中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纲领性文件,也是朝着建设“美丽中国”宏伟目标迈出的关键一步。对此,云南正积极行动起来,将水污染防治作为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和环保工作的重中之重,采取一系列切实有效的措施,全面推进全省水污染防治工作。通过采取健全水污染防治政策法规体系、大力推进以滇池为重点的水污染防治、强化工业污染防治、遏制农业面源污染等措施,全省水污染防治各项工作成效显著。
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淘汰落后产能。当前,云南积极支持企业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以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增强产业竞争力,提高质量和效益为目标,促进优势产业、工业园区、重点骨干企业强劲发展。鼓励和引导企业向园区集中集群发展,充分利用园区污水处理设施集中处理污水,加强中水利用,提高水重复利用率。在提高产业集中度和规模效益的同时,切实推进企业提升行业装备水平,依靠技术进步,降低水资源消耗,逐步形成了科学合理利用和再利用水资源的生产方式与工业布局。
云南作为经济欠发达地区,又有着加快发展的强烈要求。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依然是制约云南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瓶颈,依然是云南生态文明建设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同时,伴随云南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水资源消耗还会上升,云南水环境压力还将持续加大。水污染防治工作面临的形势非常严峻,任务仍旧十分艰巨。为此,云南还要做更多的工作,还要付出更多的努力。
责任与义务同在
会议认为,水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本要素,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防治水污染、保护水环境,事关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事关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转变经济发展模式、呵护碧水蓝天、建设美丽云南,已成为社会各界与公众共同关心的问题和共同责任。
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自觉落实好《水污染防治法》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认真贯彻好省委《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闯出跨越式发展路子的决定》,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化建设,让云南的天更蓝、水更清、山更绿、空气更清新。
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的排头兵,不仅是云南的一块“金字招牌”,更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如今,云南在省委、省政府的有力领导下,结合自身实际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一方面,组织编制重点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加强水污染防治立法,健全水污染防治政策体系。当前,云南省积极参加环保部牵头编制的《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保障了金沙江出云南断面水质长期良好;针对省内水污染防治重点地区,先后编制了《沘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牛栏江(云南部分)水环境保护规划》等;编制了《云南省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2011—2015年)》《云南省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2011—2015年)》;为加强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参与编制《珠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一五”规划》;在省人大的支持和推动下,出台了《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云南省牛栏江保护条例》等一系列水源和湖泊保护法,深入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
另一方面,加大水资源保护工作力度,大力推进水资源节约,促进水环境保护。近年来,云南省在推动工业污水治理的同时,积极推广工业废水重复利用。目前,云南省再生水回用技术正在向小型企业、城市生活污水等方向发展,制糖行业大部分的重点企业均已实现废水“零排放”。
责任编辑:李琳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