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7月13日,对有意逃避还款责任,或对清欠工作不积极、不配合的建设单位,陕西省清欠办将组织相关单位对其实施联合制裁。据介绍,陕西省各级政府和房地产管理部门将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管和对资金的审查,对拒不签订还款协议、不按期清偿欠款的企业,将严肃处理,直至清理出开发市场。对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投资拖欠的工程款,将由项目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督促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尽快核定欠款数额,在规定期限内制订还款计划并进行公证;对不具备还款能力的项目,可通过资产变现筹措还款资金:对民营等非公有制企业投资或控股项目,相关部门将引导双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