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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法律基础课是伴随着我国普法规划的实施而设置的,1998年中宣部、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两课”设置的规定及其实施工作的意见》①进一步明确和规定了课程内容和教学要求。至今法律基础课设置已近二十年,对促进我国民主法制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但也暴露出一些问题,笔者试图从教学目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对我国法律基础课的问题和教学改革进行分析及提出一些设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