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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已签署《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教育平等权是联合国人权公约规定的基本权利,其不仅包括入学机会的均等、教育过程中享有教育资源机会的均等,也包括教育结果的均等。我围的法律对教育平等也作了比较详细的规定,关键在于遵守和执行。然而,在实际生活中由于这样、那样的原因,常常出现一些侵犯公民教育平等权的行为,这与我们“依法治国”的原则极其不符,应引起我们对“教育平等权”的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