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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公司章程能否对股份转让设定限制,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审判中第一次明确予以否定。实践中,此类限制广泛存在于某些特定行业的商业操作中,如私募投资业,投资者为控制因信息不对称带来的风险,设计了一系列旨在保护投资者(小股东)权益而限制大股东股权/股份转让的机制,典型的就是对大股东股权/股份转让的锁定期限制,鉴于前述司法判决,这些机制的效力是否受到影响值得关注和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