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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格和式“格”和“式”都是具有一定规格和一定程式的结构术语。我国劳动人民在长期的旋律创作实践中,形成了一些具有美学价值的、相对固定的乐句形态和曲式形态,可分别被称为“格”和“式”。所以常用“句格”和“曲式”来称谓相对固定的局部乐句形态和整体结构形态。上一章主要分析了乐句句幅和乐段结构方面的一些形态,本章主要分析乐句起始、收结和终止方面的一些格式;上节主要分析了乐段内部结构的一些形态,而本节主要分析乐段与乐段关系方面的一些形态。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