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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创建中心供电所 在改制前,我省农村管电机构多为乡(镇)分散管理,基础设施普遍较差,大部分没有必要的办事场所,缺乏必要的生产、营业设施,很难适应农电体制改革后农电发展和规范化管理的需要。在农电体制改革初期,考虑到乡(镇)政府与乡(镇)电管站的关系、乡(镇)电管站的管电范围和“电管站改供电所”的历史衔接等因素,为推动改革的顺利进行,普遍采用“一乡一所”的办法,组建农村供电所。改制时,在全省1817个乡(镇)中设立了1801个供电所,其中只有200多个供电所有较合适的办事场地,但其生产、经营设施的配置仍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