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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有腐蚀特性,会对人员、设施、环境造成伤害或损害的化学品。当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在生产、使用、储存、经营等过程中,一旦发生事故,将造成重大人身伤亡和经济损失,给人类和社会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因此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行安全评价就显得很重要,本文就将针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评价的难点与对策进行讨论。
[关键词] 危险化学品 生产企业 安全评价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行安全评价是指利用安全系统工程原理和方法,对拟建或已有工程、系统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性以及可能会产生的后果进行综合评价和预测,主要是依据法律、法规及标准,来系统的分析、预测该单位可能存在的危险以及有害因素的种类和严重程度,以此来提出科学、合理和可行的劳动安全对策措施和建议,并达到系统安全、工程安全的目的。而评价结果可作为该单位安全技术、安全生产管理改进的参考意见,也是加强企业安全管理行之有效的技术手段和重要基础条件。
一、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评价的难点
1、熟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是做好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评价的重点,但是评价师对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标准的适用选择却不能很好把握
为了配合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贯彻实施,2004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发布了第10号令《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其中第十四条明确规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当依法进行安全评价。”可见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行安全评价应该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才能保证企业的安全生产。
我国的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多,除了国家出台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外,还存在有很多地方和行业法规标准规范等,这其中均有很多安全评价需要引用的内容,可是由于评价师综合素质等原因,评价师对相关安全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的内容并不十分熟悉。因此,往往不能使用最具有针对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进行安全评价,从而使安全评价工作的质量下降。
2、安全评价师是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行安全生产的监督指导者,但是在安全评价指导方面评价师素质偏低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要想零事故的安全生产,评价师在这方面的监督指导作用是不容忽视的,他们拥有专业性的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对危险化学品的特性、生产工艺、设备中的危险、有害因素及可能造成事故后果的严重程度,他们都有清楚的认识,并且还能有针对性地对问题提出可操作性的整改建议措施。而现在的很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在这方面的知识是单薄的,并且随着经济的不断市场化,他们在利益的驱使下,对一些出现的问题是置之不理,任意放纵,所以安全评价师是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行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
可是安全评价在我国尚处于起步阶段,安全评价师的专业性培训还处在发展阶段,安全评价师的专业性和素质还是不容乐观。他们中有人对工作抱着一种无所谓的太度,如在危险辨识过程中他们自身缺乏实践经验,如危险化学品储存方式,怎么储存不懂。他们就想当然的要求别人怎么处置,拿工作当儿戏。
3、对安全评价方法选用的正确与否关系到评价报告的质量
目前我国常用的评价方法有安全检查表法、事故树分析法、危险度评价法、预先危险性分析法、临界系数法、后果分析法、易燃易爆有毒重大危险源评价方法、道化学指数法、蒙德指数法等等,这些安全评价方法多而繁杂,而且它们均有各自的特点和应用条件,当评价师在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行安全评价时,其所使用的评价方法正确与否,直接关系到评价报告的结论,也给企业提高安全生产条件带来严重影响。
而安全评价师对于安全评价方法不熟悉,对其适用性认识也不全面,导致其使用过程出现张冠李戴的现象。另外某些评价师对评价方法不重视,觉得安全评价方法是不重要的,他们片面的认为安全在于企业的生产过程,而非他们的评价。因此对于评价工作他们往往持消极对待的态度。又有些工作人员安全评价报告整体水平低。如使用预先危险性分析法进行危险有害因素分析时,其汇总表的“安全技术措施”一栏中,对安全措施采取较笼统来指导和建议:加强检查、加强检修、防止泄漏、防止违章等等缺乏针对性的意见,导致企业也无从做起。
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评价的应对措施
1、熟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并且灵活运用
我国的相关安全法规、标准多而繁琐,如法规的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352号)等等。而标准有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GB5044-85);危险货物命名原则(GB/T 7694-87);等等。安全评价师只有做到对危险化学品安全法规、标准及规范的熟练掌握,才能做好安全评价工作。而在运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时要结合各项工程的实际情况来分析评价,有针对性地处理问题。
2、努力提高安全评价人员的整体素质
随着近年来安全评价工作在全国范围和多个行业广泛开展,安全评价师的数量也随之不断增加,但是安全评价师自身素质还不高,一些评价报告的评价深度与政府主管部门及企业的期望值还有较大差距,不断提高自身的素质和评价水平是很重要的工作。一是在实际工作中,安全评价师应不断地学习、进行继续教育,以掌握安全评价相关信息的最新动态。如让安全评价师深入生产现场,向生产工人、安全技术人员调查、咨询,不断丰富实践经验,对具体项目的具体问题进行分析、研究,不断学习和实践新的评价方法。以达到作为一个专业的安全评价师的标准。
3、提高安全评价方法的选择能力
使用安全评价方法的正确与否,关系到企业和员工的生命安全,所以在进行危险品生产的企业一定要让员工具备安全知识。而安全评价师在进行安全评价工作时,应该在认真分析并熟悉被评价系统的前提下,正确选择安全评价方法,首先详细分析被评价的系统,需要给出哪些、什么样的安全评价结果,然后才收集尽量多的安全评价方法,并进行分类整理,明确被评价的系统能够提供的基础数据、工艺和其他资料,再根据安全评价要达到的目标以及所需的基础数据、工艺和其他资料,选择适用的安全评价方法。但是在选择安全评价方法时一定要遵循充分性、适应性、系统性、针对性和合理性的原则。
参 考 文 献
[1]胡志鹏,向群:我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情况综述[J].上海化工,2004.6
[2]高建明,曾荣明:我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现状与对策[J].中国安全生产技术.2005■
[关键词] 危险化学品 生产企业 安全评价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行安全评价是指利用安全系统工程原理和方法,对拟建或已有工程、系统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性以及可能会产生的后果进行综合评价和预测,主要是依据法律、法规及标准,来系统的分析、预测该单位可能存在的危险以及有害因素的种类和严重程度,以此来提出科学、合理和可行的劳动安全对策措施和建议,并达到系统安全、工程安全的目的。而评价结果可作为该单位安全技术、安全生产管理改进的参考意见,也是加强企业安全管理行之有效的技术手段和重要基础条件。
一、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评价的难点
1、熟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是做好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评价的重点,但是评价师对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标准的适用选择却不能很好把握
为了配合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贯彻实施,2004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发布了第10号令《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其中第十四条明确规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当依法进行安全评价。”可见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行安全评价应该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才能保证企业的安全生产。
我国的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多,除了国家出台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外,还存在有很多地方和行业法规标准规范等,这其中均有很多安全评价需要引用的内容,可是由于评价师综合素质等原因,评价师对相关安全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的内容并不十分熟悉。因此,往往不能使用最具有针对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进行安全评价,从而使安全评价工作的质量下降。
2、安全评价师是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行安全生产的监督指导者,但是在安全评价指导方面评价师素质偏低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要想零事故的安全生产,评价师在这方面的监督指导作用是不容忽视的,他们拥有专业性的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对危险化学品的特性、生产工艺、设备中的危险、有害因素及可能造成事故后果的严重程度,他们都有清楚的认识,并且还能有针对性地对问题提出可操作性的整改建议措施。而现在的很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在这方面的知识是单薄的,并且随着经济的不断市场化,他们在利益的驱使下,对一些出现的问题是置之不理,任意放纵,所以安全评价师是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行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
可是安全评价在我国尚处于起步阶段,安全评价师的专业性培训还处在发展阶段,安全评价师的专业性和素质还是不容乐观。他们中有人对工作抱着一种无所谓的太度,如在危险辨识过程中他们自身缺乏实践经验,如危险化学品储存方式,怎么储存不懂。他们就想当然的要求别人怎么处置,拿工作当儿戏。
3、对安全评价方法选用的正确与否关系到评价报告的质量
目前我国常用的评价方法有安全检查表法、事故树分析法、危险度评价法、预先危险性分析法、临界系数法、后果分析法、易燃易爆有毒重大危险源评价方法、道化学指数法、蒙德指数法等等,这些安全评价方法多而繁杂,而且它们均有各自的特点和应用条件,当评价师在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行安全评价时,其所使用的评价方法正确与否,直接关系到评价报告的结论,也给企业提高安全生产条件带来严重影响。
而安全评价师对于安全评价方法不熟悉,对其适用性认识也不全面,导致其使用过程出现张冠李戴的现象。另外某些评价师对评价方法不重视,觉得安全评价方法是不重要的,他们片面的认为安全在于企业的生产过程,而非他们的评价。因此对于评价工作他们往往持消极对待的态度。又有些工作人员安全评价报告整体水平低。如使用预先危险性分析法进行危险有害因素分析时,其汇总表的“安全技术措施”一栏中,对安全措施采取较笼统来指导和建议:加强检查、加强检修、防止泄漏、防止违章等等缺乏针对性的意见,导致企业也无从做起。
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评价的应对措施
1、熟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并且灵活运用
我国的相关安全法规、标准多而繁琐,如法规的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352号)等等。而标准有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GB5044-85);危险货物命名原则(GB/T 7694-87);等等。安全评价师只有做到对危险化学品安全法规、标准及规范的熟练掌握,才能做好安全评价工作。而在运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时要结合各项工程的实际情况来分析评价,有针对性地处理问题。
2、努力提高安全评价人员的整体素质
随着近年来安全评价工作在全国范围和多个行业广泛开展,安全评价师的数量也随之不断增加,但是安全评价师自身素质还不高,一些评价报告的评价深度与政府主管部门及企业的期望值还有较大差距,不断提高自身的素质和评价水平是很重要的工作。一是在实际工作中,安全评价师应不断地学习、进行继续教育,以掌握安全评价相关信息的最新动态。如让安全评价师深入生产现场,向生产工人、安全技术人员调查、咨询,不断丰富实践经验,对具体项目的具体问题进行分析、研究,不断学习和实践新的评价方法。以达到作为一个专业的安全评价师的标准。
3、提高安全评价方法的选择能力
使用安全评价方法的正确与否,关系到企业和员工的生命安全,所以在进行危险品生产的企业一定要让员工具备安全知识。而安全评价师在进行安全评价工作时,应该在认真分析并熟悉被评价系统的前提下,正确选择安全评价方法,首先详细分析被评价的系统,需要给出哪些、什么样的安全评价结果,然后才收集尽量多的安全评价方法,并进行分类整理,明确被评价的系统能够提供的基础数据、工艺和其他资料,再根据安全评价要达到的目标以及所需的基础数据、工艺和其他资料,选择适用的安全评价方法。但是在选择安全评价方法时一定要遵循充分性、适应性、系统性、针对性和合理性的原则。
参 考 文 献
[1]胡志鹏,向群:我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情况综述[J].上海化工,2004.6
[2]高建明,曾荣明:我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现状与对策[J].中国安全生产技术.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