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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代社会中,知识产权与其载体物的分离是普遍现象,知识产权客体与其载体物的非同一性导致了权利归属具有可分离性,而载体物的变动或知识产权的变动分属于不同的法律关系且两者间并不存在必然的关联性,故在实践中知识产权与载体间发生的权利冲突现象属于正常现象。曾备受关注的大型壁画《赤壁之战》著作权与所有权发生冲突一案即具代表性,该案的判决虽饱受争议,但其实质反映了建筑物上著作权与物权之间可能存在冲突。德国的判例实践提供了解决冲突可借鉴方案即试图平衡建筑物上著作权人与物权所有人利益。制度协调与权利穷竭是解决知识产权与其载体物上其他权利间的冲突的最佳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