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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国家卫生计生委等五部委联合制定《关于印发推进和规范医师多点执业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各省市相继出台相关的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办法,医师多点执业将逐步推开。本文对医师多点执业开展后的绩效分配模式进行探讨,为医院应对医师多点执业的开展做好准备。
关键词:医师多点执业 绩效考核 分配
2009年《卫生部关于医师多点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首次明确我国医师多点执业的含义,指出医师多点执业实行分类管理,先行试点,逐步推开。2014年国家卫生计生委等五部委联合制定《关于印发推进和规范医师多点执业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卫医发〔2014〕86号)》(下称《通知》),从政策层面上进一步规范我国医师的多点执业。近年来,各省市相继出台相关的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办法,社会上开始陆续出现部分医生工作室、医生集团。虽然在实际执行中,医师多点执业还没有得到大力开展,但在未来,医师多点执业的脚步必将越迈越大。
《通知》提出,医疗机构同意医师多点执业后,应当及时根据实际合理规定医师岗位职责,完善考核、奖励、处分、竞聘上岗等的具体管理办法,不因医师多点执业而影响其职称晋升、学术地位等。如何跟进医师多点执业相关的绩效分配,是需要各大医院进行思考与探讨的问题。
一、医院现有的绩效分配模式
我国大部分医院现行的绩效分配模式,多采用院科两级分配的方式。即医院根据绩效考核方案,计算绩效奖金至科室,再由科室根据内部的二次分配方案,计算发放至个人。绩效考核的内容一般包括财务绩效、服务效率、医疗质量等方面的内容。
上述绩效分配模式在操作上相对简单。但由于分配主体是科室,科室内部二次分配考核力度的大小难以控制,往往取决于科主任个人的魄力。存在一部分科室内部平均分配、大锅饭,或者出现过多向护士倾斜等情况。
二、医师多点执业后分配模式的探讨
为更好的迎接医师多点执业工作的推开,及早做好准备,本文对现有的绩效分配模式探讨两种改进模式。
(一)以现有模式为基础,针对多点执业的特点进行微调
以现有的绩效分配模式为基础,针对多点执业的特点进行微调。即仍然以科室作为绩效考核单元。开展多点执业的医师仍纳入原科室,其在本院门诊、病房等所做的工作均纳入原科室进行计算,按照科室原绩效方案计算科室的绩效奖金,再由科室进行二次分配至個人。
其中,为更好反映科室的实际绩效情况,要注意几点调整。计奖人数上,要剔除医师实际开展多点执业的天数相应折算的人数。医院所发放的固定薪酬、缴纳的社会保险等固定支出,由于开展多点执业的医师在本院服务的时间减少,应按该医师实际开展多点执业的天数计算金额,冲减其所属科室的人力成本。此部分支出,要通过协议规定,由其第二执业地点的医疗机构拨回医院。
此方法下操作相对简单,在多点执业医师人数较少的情况下,实操性较大。但此方法绩效分配的主体是科室,需要科室做好内部二次分配,才能达到相应的效果。此外,科室负责人掌握分配权,当开展多点执业的是科室负责人时,则在执行上可能会存在偏差。
(二)建立围绕以医生作为绩效考核单元的评价体系
当医师多点执业广泛开展时,仅仅是对现有绩效分配模式进行微调,则显得考核的精细度不够。医院无法掌握各医师准确、具体的情况,将缺乏有效的信息,难以应对。为此,要建立围绕以医生作为绩效考核单元的评价体系,改进分配模式。
1、以医生作为绩效考核单元,细化考核
以医生作为绩效考核单元,细化考核,统计分析其在医院进行的所有工作,包括业务量、科研、教学、医疗质量等方面的情况。
其中业务量方面,要统计分析门诊、住院、手术等方面的情况。但业务量并非进行简单的数量统计。一方面,要充分考虑各种医疗业务的技术难度、风险等,借助相关的工具进行判断与应用。如借助“病历分型”、“DRGs”等对住院病人进行分类,借助“RBRVs”对手术项目进行分类等。另一方面,要充分考虑各级医生的经验价值,注意区分不同的医疗角色在各项医疗工作中的价值体现,保证团队的协作。如手术的指导者、主刀医生、一助、二助等在同一台手术中的系数分配;主管医师、上级医师、科主任在同一住院病人中的系数分配等。这就需要医院对各种业务量分类确定标准、制定折算系数。通过完善信息系统,及时采集相关的信息,根据设定的各种系数,自动加权计算考核结果,以固定的报表进行输出。
科研、教学方面,成果体现的周期相对较长,可以按半年或年度进行考核。可在论文、课题、科技成果、带教研究生、授课等方面进行考核。
质量方面,围绕医院的医疗质量管理体系为中心,可以从DRGs数量、CMI值、临床路径实施、抗菌药物使用、非计划重返手术、低风险组死亡率、病历等级、病历回收及时率、传染病漏报率等方面进行考核。
2、保证科主任的管理权
医疗是团队工作,经验传授、带教在提升医院的医疗技术水平,保证医院的健康可持续发展上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细化考核至医生,并非取代科室主任的管理职能。要充分尊重科主任对科内医生的管理,防止各自为政。若分配主体仍然是科室,则可以把医生的考核情况提供给科室主任,规定科室内部二次分配的调节比例,由科室进行二次分配。当医师多点执业广泛开展,分配主体可以逐步转为医院,但也要预留一定的额度让科主任进行分配,保证科主任的管理力度。
三、相关配套工作
医院管理一环扣一环,绩效考核往往在最末端,是最后的结果反映。要做好医生绩效考核这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医院各方面的管理到位,配套支持,否则只能是孤军作战、纸上谈兵。
(一)考勤准确及时是基础 准确及时的考勤信息,是做好绩效考核工作的基础。医生的工作本身具有多样性的特点,相对护士而言,其考勤情况显得更为复杂,除门诊、病房、手术等基本情况,还涉及到会诊、带教、院内轮转、下乡支援、外出进修等特殊情况。这就要求医院做好考勤管理的工作,要求科室及时记录医生的考勤情况。
(二)病案记录及时完整是重点
病案记录及时、完整不仅是医院医疗质量上的要求,也是做好医生绩效考核工作的要求。要注意各种病案信息的准确记录,如诊断信息,住院病历分型,患者的住院医师、上级医师等信息,涉及到有手术操作的,还要清晰记录手术的指导者、主刀医生、一助、二助、麻醉医师、手术时间等。
(三)医疗管理规范是根本
医生绩效考核中涉及的指标,在相关信息准确完善的基础上才有意义。这就需要医疗管理部门牵头制定相关的管理规范,如医疗组的定义,手术(麻醉)分级管理、手术(麻醉)医师资格权限管理、三级查房制度的管理等,并组织落实、监督,以便在医院的信息系統中完整记录。
(四)信息系统完善是支持
大型医院每天接待数以万记的患者,产生海量的信息记录,若没有信息系统的技术支持,将难以为继。信息系统要不断升级完善、整合医院内部各种信息需求,消除“信息孤岛”,输出准确、结构化的数据,才能被后续的分析、绩效考核加以应用。
四、结束语
医院的绩效分配是开展医师多点执业的配套措施,是保证医师多点执业工作推开的必要支持。但医师多点执业涉及到医院方方面面,需要医院进行通盘考虑。在制定医院的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办法时,要充分考虑医师多点执业的准入条件、时间安排,保证医院内部医疗活动可以正常开展。同时也要防范多点执业的医师把医院的患者转至多点执业医疗机构诊治。对科研成果的产出,要约束医院在产权中的主体地位。随着医师多点执业的开展,医疗风险可能会增加,多点执业医师自身也要购买充足的医疗责任险,做好防范。
参考文献
[1]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国保监会.关于印发推进和规范医师多点执业的若干意见的通知[EB/OL],2014
[2]徐文君,王洁.多点执业背景下医师薪酬管理模式的研究[J].江苏卫生事业管理,2016,27(3):26-28
[3]伊华俊.医生多点执业后医院成本核算改革方向探讨[J].卫生经济研究,2015, (12):25-28
关键词:医师多点执业 绩效考核 分配
2009年《卫生部关于医师多点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首次明确我国医师多点执业的含义,指出医师多点执业实行分类管理,先行试点,逐步推开。2014年国家卫生计生委等五部委联合制定《关于印发推进和规范医师多点执业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卫医发〔2014〕86号)》(下称《通知》),从政策层面上进一步规范我国医师的多点执业。近年来,各省市相继出台相关的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办法,社会上开始陆续出现部分医生工作室、医生集团。虽然在实际执行中,医师多点执业还没有得到大力开展,但在未来,医师多点执业的脚步必将越迈越大。
《通知》提出,医疗机构同意医师多点执业后,应当及时根据实际合理规定医师岗位职责,完善考核、奖励、处分、竞聘上岗等的具体管理办法,不因医师多点执业而影响其职称晋升、学术地位等。如何跟进医师多点执业相关的绩效分配,是需要各大医院进行思考与探讨的问题。
一、医院现有的绩效分配模式
我国大部分医院现行的绩效分配模式,多采用院科两级分配的方式。即医院根据绩效考核方案,计算绩效奖金至科室,再由科室根据内部的二次分配方案,计算发放至个人。绩效考核的内容一般包括财务绩效、服务效率、医疗质量等方面的内容。
上述绩效分配模式在操作上相对简单。但由于分配主体是科室,科室内部二次分配考核力度的大小难以控制,往往取决于科主任个人的魄力。存在一部分科室内部平均分配、大锅饭,或者出现过多向护士倾斜等情况。
二、医师多点执业后分配模式的探讨
为更好的迎接医师多点执业工作的推开,及早做好准备,本文对现有的绩效分配模式探讨两种改进模式。
(一)以现有模式为基础,针对多点执业的特点进行微调
以现有的绩效分配模式为基础,针对多点执业的特点进行微调。即仍然以科室作为绩效考核单元。开展多点执业的医师仍纳入原科室,其在本院门诊、病房等所做的工作均纳入原科室进行计算,按照科室原绩效方案计算科室的绩效奖金,再由科室进行二次分配至個人。
其中,为更好反映科室的实际绩效情况,要注意几点调整。计奖人数上,要剔除医师实际开展多点执业的天数相应折算的人数。医院所发放的固定薪酬、缴纳的社会保险等固定支出,由于开展多点执业的医师在本院服务的时间减少,应按该医师实际开展多点执业的天数计算金额,冲减其所属科室的人力成本。此部分支出,要通过协议规定,由其第二执业地点的医疗机构拨回医院。
此方法下操作相对简单,在多点执业医师人数较少的情况下,实操性较大。但此方法绩效分配的主体是科室,需要科室做好内部二次分配,才能达到相应的效果。此外,科室负责人掌握分配权,当开展多点执业的是科室负责人时,则在执行上可能会存在偏差。
(二)建立围绕以医生作为绩效考核单元的评价体系
当医师多点执业广泛开展时,仅仅是对现有绩效分配模式进行微调,则显得考核的精细度不够。医院无法掌握各医师准确、具体的情况,将缺乏有效的信息,难以应对。为此,要建立围绕以医生作为绩效考核单元的评价体系,改进分配模式。
1、以医生作为绩效考核单元,细化考核
以医生作为绩效考核单元,细化考核,统计分析其在医院进行的所有工作,包括业务量、科研、教学、医疗质量等方面的情况。
其中业务量方面,要统计分析门诊、住院、手术等方面的情况。但业务量并非进行简单的数量统计。一方面,要充分考虑各种医疗业务的技术难度、风险等,借助相关的工具进行判断与应用。如借助“病历分型”、“DRGs”等对住院病人进行分类,借助“RBRVs”对手术项目进行分类等。另一方面,要充分考虑各级医生的经验价值,注意区分不同的医疗角色在各项医疗工作中的价值体现,保证团队的协作。如手术的指导者、主刀医生、一助、二助等在同一台手术中的系数分配;主管医师、上级医师、科主任在同一住院病人中的系数分配等。这就需要医院对各种业务量分类确定标准、制定折算系数。通过完善信息系统,及时采集相关的信息,根据设定的各种系数,自动加权计算考核结果,以固定的报表进行输出。
科研、教学方面,成果体现的周期相对较长,可以按半年或年度进行考核。可在论文、课题、科技成果、带教研究生、授课等方面进行考核。
质量方面,围绕医院的医疗质量管理体系为中心,可以从DRGs数量、CMI值、临床路径实施、抗菌药物使用、非计划重返手术、低风险组死亡率、病历等级、病历回收及时率、传染病漏报率等方面进行考核。
2、保证科主任的管理权
医疗是团队工作,经验传授、带教在提升医院的医疗技术水平,保证医院的健康可持续发展上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细化考核至医生,并非取代科室主任的管理职能。要充分尊重科主任对科内医生的管理,防止各自为政。若分配主体仍然是科室,则可以把医生的考核情况提供给科室主任,规定科室内部二次分配的调节比例,由科室进行二次分配。当医师多点执业广泛开展,分配主体可以逐步转为医院,但也要预留一定的额度让科主任进行分配,保证科主任的管理力度。
三、相关配套工作
医院管理一环扣一环,绩效考核往往在最末端,是最后的结果反映。要做好医生绩效考核这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医院各方面的管理到位,配套支持,否则只能是孤军作战、纸上谈兵。
(一)考勤准确及时是基础 准确及时的考勤信息,是做好绩效考核工作的基础。医生的工作本身具有多样性的特点,相对护士而言,其考勤情况显得更为复杂,除门诊、病房、手术等基本情况,还涉及到会诊、带教、院内轮转、下乡支援、外出进修等特殊情况。这就要求医院做好考勤管理的工作,要求科室及时记录医生的考勤情况。
(二)病案记录及时完整是重点
病案记录及时、完整不仅是医院医疗质量上的要求,也是做好医生绩效考核工作的要求。要注意各种病案信息的准确记录,如诊断信息,住院病历分型,患者的住院医师、上级医师等信息,涉及到有手术操作的,还要清晰记录手术的指导者、主刀医生、一助、二助、麻醉医师、手术时间等。
(三)医疗管理规范是根本
医生绩效考核中涉及的指标,在相关信息准确完善的基础上才有意义。这就需要医疗管理部门牵头制定相关的管理规范,如医疗组的定义,手术(麻醉)分级管理、手术(麻醉)医师资格权限管理、三级查房制度的管理等,并组织落实、监督,以便在医院的信息系統中完整记录。
(四)信息系统完善是支持
大型医院每天接待数以万记的患者,产生海量的信息记录,若没有信息系统的技术支持,将难以为继。信息系统要不断升级完善、整合医院内部各种信息需求,消除“信息孤岛”,输出准确、结构化的数据,才能被后续的分析、绩效考核加以应用。
四、结束语
医院的绩效分配是开展医师多点执业的配套措施,是保证医师多点执业工作推开的必要支持。但医师多点执业涉及到医院方方面面,需要医院进行通盘考虑。在制定医院的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办法时,要充分考虑医师多点执业的准入条件、时间安排,保证医院内部医疗活动可以正常开展。同时也要防范多点执业的医师把医院的患者转至多点执业医疗机构诊治。对科研成果的产出,要约束医院在产权中的主体地位。随着医师多点执业的开展,医疗风险可能会增加,多点执业医师自身也要购买充足的医疗责任险,做好防范。
参考文献
[1]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国保监会.关于印发推进和规范医师多点执业的若干意见的通知[EB/OL],2014
[2]徐文君,王洁.多点执业背景下医师薪酬管理模式的研究[J].江苏卫生事业管理,2016,27(3):26-28
[3]伊华俊.医生多点执业后医院成本核算改革方向探讨[J].卫生经济研究,2015, (12):2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