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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鲜肉”真不是一个好听的词,也许因为跟肉沾了边儿,让人产生了不好的联想。但是它却真实反映了当下中国娱乐业的现象—假如你把明星也视为一种产品的话,这个产品的迭代周期比以前明显加快了,当我们还在抱怨各种冰冰怎么还老霸占着明星榜单之首的时候,李易峰、鹿晗和吴亦凡们就横空出世了。其中,还是一副新人面孔的李易峰在一年时间里就接了17个广告代言,轻而易举击败了那些老前辈们。
当年王菲第二次离婚的时候,有人说了这样一句话:现在没有什么新闻的关注度能超过一周,就连天后也是如此。这在2000年的第一个十年里还是很难想象的。信息时代的人们注意力愈发涣散,明星们即便使出浑身解数也只能获得短暂的关注,更别提他们作为一件产品的生命周期了。不过,这个信号倒也说明,在中国,娱乐作为一个产业开始走向成熟了,只有竞争才能带来产品的丰富和推陈出新。
这件事却给品牌传播增添了难度。
在本期封面故事里,我们做了这样一件事:以《第一财经周刊》最常报道的100家主流B2C公司作为统计对象,根据它们最近一年邀请的代言人情况,反推了一个明星价值的榜单。在此基础上,我们也参考了《福布斯》杂志此前公布的娱乐名人收入、百度及今日头条体现明星人气价值的相关数据。
相对而言,这份榜单不直接反映明星的收入水平,更多是表现他们在这一年中的个人商业价值。我们也希望通过这份榜单,看到大公司们在明星快速迭代的前提下,如何调整品牌传播策略。
你能够理解为何那么多的公司给自己贴上了“小鲜肉”的标签。一些公司会在明星还未红的时候就押注,这在体育明星身上更为常见。品牌总是害怕自己跟不上年轻人的节奏。
理论上,启用相同代言人的品牌应该拥有大致相同的品位和定位,但我们发现,假如像公式一样推导—从一个明星关联到一个品牌再到一个明星……以族谱类推,最后可能会获得一个让人惊讶的结果。这也是我们在本期封面故事的开篇设计里暗藏的玩笑:假如卡地亚最终跟平均年龄只有15岁的TFBoys组合产生关联,那一定是中间的某个环节、品牌在选取代言人方面出了问题。
一个公司请名人做代言是品牌传播的重要途径,这意味着它要把这位名人本身的内涵投射到自己的产品上,让目标客户爱屋及乌,所以这个代言人的产品象征意义很重要,至少不能跟这家公司的slogan所传递的信息相违。同时,他/她最好具有高性价比,并拥有良好的社交网络号召力。
后者往往是品牌更为关注的。但正如记者方婷在文章中表达的,人气高的明星不一定是品牌的最佳选择。与产品趋势类似,现在很难再出现万人迷的娱乐明星了。即便是新鲜热门的明星也不可能受到所有年轻人的喜爱。缩短明星代言合同签订周期可能是个办法,但延续品牌形象就成了问题。比如我们对比公司们近三年的代言人情况,会发现从陈道明到李易峰式的跳跃—形象颠覆得未免太快。
我们更乐于看到品牌找到它们合适的代言人,同时也让李易峰和鹿晗们来得更猛烈一些吧。
当年王菲第二次离婚的时候,有人说了这样一句话:现在没有什么新闻的关注度能超过一周,就连天后也是如此。这在2000年的第一个十年里还是很难想象的。信息时代的人们注意力愈发涣散,明星们即便使出浑身解数也只能获得短暂的关注,更别提他们作为一件产品的生命周期了。不过,这个信号倒也说明,在中国,娱乐作为一个产业开始走向成熟了,只有竞争才能带来产品的丰富和推陈出新。
这件事却给品牌传播增添了难度。
在本期封面故事里,我们做了这样一件事:以《第一财经周刊》最常报道的100家主流B2C公司作为统计对象,根据它们最近一年邀请的代言人情况,反推了一个明星价值的榜单。在此基础上,我们也参考了《福布斯》杂志此前公布的娱乐名人收入、百度及今日头条体现明星人气价值的相关数据。
相对而言,这份榜单不直接反映明星的收入水平,更多是表现他们在这一年中的个人商业价值。我们也希望通过这份榜单,看到大公司们在明星快速迭代的前提下,如何调整品牌传播策略。
你能够理解为何那么多的公司给自己贴上了“小鲜肉”的标签。一些公司会在明星还未红的时候就押注,这在体育明星身上更为常见。品牌总是害怕自己跟不上年轻人的节奏。
理论上,启用相同代言人的品牌应该拥有大致相同的品位和定位,但我们发现,假如像公式一样推导—从一个明星关联到一个品牌再到一个明星……以族谱类推,最后可能会获得一个让人惊讶的结果。这也是我们在本期封面故事的开篇设计里暗藏的玩笑:假如卡地亚最终跟平均年龄只有15岁的TFBoys组合产生关联,那一定是中间的某个环节、品牌在选取代言人方面出了问题。
一个公司请名人做代言是品牌传播的重要途径,这意味着它要把这位名人本身的内涵投射到自己的产品上,让目标客户爱屋及乌,所以这个代言人的产品象征意义很重要,至少不能跟这家公司的slogan所传递的信息相违。同时,他/她最好具有高性价比,并拥有良好的社交网络号召力。
后者往往是品牌更为关注的。但正如记者方婷在文章中表达的,人气高的明星不一定是品牌的最佳选择。与产品趋势类似,现在很难再出现万人迷的娱乐明星了。即便是新鲜热门的明星也不可能受到所有年轻人的喜爱。缩短明星代言合同签订周期可能是个办法,但延续品牌形象就成了问题。比如我们对比公司们近三年的代言人情况,会发现从陈道明到李易峰式的跳跃—形象颠覆得未免太快。
我们更乐于看到品牌找到它们合适的代言人,同时也让李易峰和鹿晗们来得更猛烈一些吧。